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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学基础理论(唐正序版本)1,什么是文艺学的研究对象?一切以文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都可以叫做文艺学。文艺学包括三大学科,即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三者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学的研究。文学理论,是研究文学的本质,特征,存在方式,创作,阅读,发展的科学,它着重研究文学的基本原理,探讨文学的基本规律,类似于自然科学中的基础科学。文学批评与文学史则是运用文学理论所阐发的基本原理去评论作家,作研究文学的现状和历史,与自然科学中的应用科学相类似。三大学科,各有自己特殊的理论角度,但又结合为文艺学的统一整体系统。文学理论要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提供指导和科学依据,使它们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同时,文学批评,文学史又为文学理论提供对文学材料进行分析,概括的研究对成果,使其与文学实践保持紧密的联系,使文学理论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文学理论即文艺学的基础理论,其研究对象是文学。而文学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哈。在中国古代,文学即有“文章”与“博学”之意,而在现代汉语里,“文学”通常都是指语言艺术的作品,指由语言创作的作品所构成的艺术世界。作为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的文学当是指狭义的文学哈,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即作为一种艺术的文学或曰美文学。2,怎样认识历来对文学本质的各种见解?分析,认识这些理论对于全面认识文学本质有什么意义?古今中外的许多哲学家,艺术家,文学家得出了诸多关于文学本质的认识,这些不同的本质认识都是对文学事实的不同层面的认识。这在事实上就形成了关于文学事实的认识的视点。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认识文学事实,认识到文学事实的不同侧面,就获得了不同的文学本质观。古今中外关于文学本质的论说,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哈:(唐版是三种,而阎版是四种哈)A,再现论认为文学是人类对于外在自然与社会生活的再现和摹仿。B,表现论认为文学是创作主体思想,感情,幻想,性情,趣味,心态,人格的或直接或间接的抒发,宣泄和表现。(关注的是文学作为人类独特的精神现象的表达与发泄,关注创作主体思想情感和内省意识的流露)C,客体说认为作品客体是文学本质之所在。有:(1),形式客体说:聚焦于文学作品本身,把文学的本质界定为文学作品的形式,认为文学作品的语言,形式,结构,手法决定了文学之为文学的根本性问题。(2),意向客体说:认为文学的本质在于文学作品与读者发生关系时产生的意向性存在。如何面对这些诸多关于文学本质的认识呢?基于此,我们对文学本质的认识持视角主义的态度,即持一种“视点”的态度。就文学而言,不存在一个决定一切的普遍的本质,任何关于文学的本质是在一定历史时代,一定的空间位置上的认识,都是在一种视角中得出的,在某种程度上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无论哪一种本质说,都有它存在的限度,一种认识超越了其视阈或者边界,就会显得不可理解,失去阐释的有效性。3,文学反映生活的方式与科学反映生活的方式有哪些不同?马克思和列宁都曾经指出过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有多种形式和类型。人类头脑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认识性反映,其目的是客观地掌握事物的面貌,特征,本质和规律,达到科学真理的层次。另一类是评价性反映,其目的是衡量事物对主体主观的满足的程度,对客观对象进行主观的判断和情感反应,达到价值判断的层次。哲学,科学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是认识性反映,而文学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属于评价性反映。认识性反映的结果是提供与现实世界真实面目相符合的理论模型,而以评价性反映为主的文学给人们的是一个虚幻,幻想的世界。4,怎样从马克思关于两种尺度的论述来理解“美的规律”?这对于认识文学本质有什么意义?这里的“两种尺度”是指动物按照它所属的那个尺度和需要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进行文学艺术的审美创造,是人类同动物的最显著的区别.文学正是对美的追求的产物,是人们审美意识的语言化形式.美是人类实践活动中,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中自由的形式,表现和象征.文学作为审美创造,是人的自由个性创造和发展的领域.文学作为主体的审美创造,不仅指作家对作品从无到有的创制,而且还指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作品的独特体验,这是对作品形象体系和意义内涵的再创造.补充:文学的本质是多层次的,是多层次本质的动态统一.文学的作品,现实世界,作家,读者四种因素的存在状态和运动流程,决定着文学本质的多层次的统一.:A,文学是语言艺术.B,文学是社会生活的评价性反映.C,文学是主体的审美创造.综上所述,文学的本质正是语言艺术,反映社会生活,审美创造这几个本质属性多层次综合的统一.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认为,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语言作为材料对社会生活进行评价性反映的审美创造.第一编:作品论第一章:文学作品的形态1,为什么说作品文本不是文学作品的唯一存在方式?(补充:文学作品存在方式诸说:文学作品既不是单纯的物质客体的存在,但又不能离开物质因素而存在,既不是单纯的主体心理经验的存在,但又不能离开主体经验而存在.文学作品是一种主体与客体,精神与物质相统一的实在化的形态.)在文学作品的本体存在中,作品文本具有核心地位,但又不是把作品文本作为文学作品的唯一存在.作品文本毕竟是作家创作的,作家在作品文本中或直接或隐秘地倾诉了他自己的人生体验,离开了作家的意图,把作品文本当作一个独立无依的客体,也不能把握文学作品的真实存在.同时,文学作品经过世代流传以后,作品的本体也不再是文本本身,而是以文本为基础,负载着作家意图,负载着千百年读者的心理体验积淀的综合体.文学作品的存在也离不开物质的因素,文学作品的物质因素有二个方面,一是构成文本的语言,二是作品文本的物质负载.2,什么是文学作品的内容?什么是文学作品的形式?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部成分和要素的总和。它包括着有机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是客观因素,即作品描绘的社会生活的状态,现象以及隐含其中的本质,二是主观因素,即蕴含于生活现象中的作家对生活的评价,他的感情,思想,理想和审美意识。文学作品的内容是非常具体的,它所表现的思想观念和揭示的生活本质都必须从生活出发,并包含在对生活现象的生动描绘之中。车尔尼雪夫斯基“现实是艺术的真正开端”。《生活与美学》:“美是生活”。(补充:文学作品的内容,就是作品的客观因素(现实生活)和主观因素(作家的思想感情)的统一体,是反映在作品中的包含着作家的主观评价的客观现实生活)形式——是指事物的内在结构与外部形态,简言之,即作品内容的表现和负载方式。具体一点说,它包括着有机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是作品内容的内部结构,即内容的各种因素的内部联系和组织构造,二是内容显现出来的外部形态,即借以传达内容的手段和方式。(补充:简言之,文学作品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形态就是它的形式哈)3,试述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文学作品是内容与形式这两大类因素的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内容与形式这两方面的因素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关系:一,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割的。文学作品是内容与形式构成的有机统一体,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不可能把它们真正分开,清代学者王夫之曾明确指出:“文质不可分”,他的谓的“文”即指形式,“质”即指内容。二,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统一的。从总的情况来看,文学作品的内容居于主导地位,对形式起着决定作用,但形式又不是消极地服从,而是积极地反作用于内容。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对内容起决定作用:(一)内容的主导作用:其一,表现在它决定制约着形式:从文学作品的创作来看,作家一般总是先接触生活材料,对它进行感受,认识,产生一定的思想感情,然后才去寻找表现这一切的艺术形式。创作中内容总是先于形式,形式的选择,确定应以能否恰切地表现内容为原则。其二,内容是决定作品价值的主要因素:历史上一些形式主义作品(如宫体诗),由于其内容腐朽或者空虚薄弱,尽管其形式非常华美,考究,但其价值却极其有限。(二)内容虽然决定形式,但又不能代替形式,形式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和重大作用:其一,旧内容消失后,旧形式并不会消失,新内容仍可以用旧形式加以表现。其二,同一内容可以用不同的形式加以表现。如同样是写红娘,莺莺,张生这些人这些事,元稹采用传奇形式,董解元采用诸宫调说唱形式,王实甫却采用了杂剧形式加以表现。(三)具有相对独立的形式,对文学作品的内容有着积极的反作用:首先,形式的优劣影响着内容的表达。其次,内容的表达必须顺应某些体裁形式的特殊要求,如《伊利亚特》之所以成为有名的史诗,是由于它的诗的形式,而它的内容是遵照这形式塑造或陶铸出来的。再次,在创作中,文学形式是使作者构思的内容最终脱离头脑,成为实体的物质手段。最后,在阅读,欣赏的中,形式也有积极的审美效应。如“十四行诗”,贺敬之的“楼梯诗”,其形式已经超过了内容的作用而存在。三,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一),在内容和形式相对的双向运动中,形式不过是内容的外在显现,内容不过是形式的内在积淀,或者说,内容外化为形式,形式内蕴为内容。就这种意义上说,内容与形式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转化的。(二),内容和形式的许多具体要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看作形式,在另外的条件下可以看作是内容。4,文学作品可以从哪两个方面来考察它的构成要素?从内容和形式的角度,文学作品有哪些构成要素?(我国解放以来的文学理论教材,一般习惯上把文学作品的构成划分为内容与形式,认为内容的要素有题材,主题,人物,环境,情节.形式的要素有结构,语言,体裁.)本书认为,文学作品的构成要素有二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文学形象(包括意象,典型和意境),它是构成文学作品的基本要素,是作品整体构成的基质,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第二个层次是从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来看的,其构成要素有:情感,思想,题材.语言,结构和体裁.补充:(文学形象——即文学作品中艺术形象的简称。它是构成文学作品的基本要素。文学形象塑造得成功与否,是衡量优秀文学作品的重要标志。它是用语言描绘,具体可感的具有一定审美价值的,包括作家主观倾向的社会生活图画和人生图景,形象是文学反映生活的特殊方式,具有具体可感性,美感性倾向和间接性的特点。意象——是文学形象的高级形态之一,主要是指审美竟象,是作家通过艺术想象创造的,富于主观虚拟性,直觉感受性的具有象征意义的文学形象。它是作家主观情志和客观物象相整合的产物。其特征是主观虚拟性,直觉感受性和富有象征性。刘勰第一次将“意象”作为文学理论的术语。《文心雕龙。神思》:“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这里的”意象“指作家在构思中头脑里形成的包含主观感情色彩的形象。典型——是文学形象的高级形态之一,是西方文学理论中对文学形象的深入认识。它主要出现在叙事类作品之中,是由一连串意象组成的形象体系。其中优秀的就是那些具有深刻和广阔的社会生活内涵,同时也具有高度个体性的典型形象,在理论方面,主要有恩格斯在《致玛。哈克奈斯》中提出的“据我看来,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意境——是文学形象的高级形态之一,是中国古典文论独创的一个审美范畴,是我们民族抒情文学审美理想的集中体现。它由一系列意象组合而成,追求一种超越具体情景,事物,身心感知的,对宇宙人生更深广的体悟,具有情景交融,虚实相生和超以象外的特点。题材——就广义来说,是文学创作的取材范围,如历史题材,商业题材,农村题材等等,就狭义而言,是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经由作家选择和加工改造后的社会生活现象,心理意象,象征等。通常把社会生活看作题材的主要来源。素材——是作家接触到的一切社会生活中可能构入其作品中的因素,与题材相比,它是一种未经作家加工提炼的自然状态的生活材料。情感——是构成文学作品内容的另一重要因素,它充分体现了文学创作中作家的个人因素,使作品能够成为个别的,具体的现实存在,也是文学因此区别于以普遍性为对象的哲学与科学的基本特征。思想——又称主题或主题思想,在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中,处于关键地位,起支配作用。它是贯穿作品始终的,由形象体系表现出来的主要意义和中心思想。它向社会提出并力求解决某些问题,来源于
本文标题:文艺学基础理(唐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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