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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的困境与出路浅议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的困境与出路浅议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的困境与出路一、引言舆论监督,就是通过新闻媒体,让大众去议论和评说社会上不公正的人和事以及现象,使之改过或醒悟,把正确的观点告诉人们,把错误的东西揭露出来,使真理和正义伴着人们生产和生活,让真善美充满阳光。舆论监督的界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舆论监督,就是群众的言论,是指公民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的一种社会现象。狭义的舆论监督,是指新闻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和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进行制约。新闻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新闻媒介的重要职能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新闻宣传工作一贯强调,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同时又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加强舆论监督营造了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法治氛围,新闻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显现出来。事实说明,通过舆论监督和对热点问题的引导,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把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各阶段的方针政策告诉群众,把困难和问题、前景和希望也告诉群众,把社会主义改革的前途、命运同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紧地结合在一起,这对社会和民众的影响,具有比政策和法律更广泛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对增强社会和民族的凝聚力、树立国家和民族的形象,对弘扬时代正气、促进各项工作起着直接的重要作用。新闻舆论监督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代表着社会的正义、先进与邪恶、落后作斗争。因为舆论监督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常常只有借助其他手段最后才能达到目的,因此新闻舆论监督自己也常陷入尴尬境地。分析新闻舆论监督的困境,探寻新闻舆论监督的出路和有效方法是新闻媒体冥思苦想的大课题。特别是地方新闻媒体,更是迫在眉睫。二、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现状分析西方学者认为,舆论监督是进步社会的第四种权力,它与司法监督、政党监督、行政监督相比,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这种观点我们虽然不敢苟同,但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倒是已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共识。(一)、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情况从目前新闻舆论监督的情况来看,是喜多忧亦多。喜的是近几年来,新闻传媒在坚持正面宣传和把握正确导向的前提下,舆论监督的力度有所加大,效果比较明显,其作用日益增强;在当前,舆论监督已成为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武器,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新闻舆论监督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以明确的态度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党的会议多次把舆论监督鲜明地写进有关报告和决议,以种种举动表明:新一届政府自觉地把自己置于新闻舆论监督之下。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江泽民总书记曾强调指出,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并对几次重大的舆论监督案件亲自作出批示。朱镕基总理对被老百姓称为“焦青天”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倍加赞赏,赠予“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16个大字,并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方面都要支持舆论监督”,极大地鼓舞了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今年的温家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成为“两会”内外的焦点话题。二是把新闻舆论监督作为民主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又作为推进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逐步建立了有关机制。三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方式有了新的发展,传播内涵在不断丰富。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为代表,当前,全国的新闻媒体都不断在摸索新闻监督方面,创造了好的形式和经验。除《焦点访谈》外,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东方时空·时空报道》、《今日说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纵横》,人民日报的《今日谈》、《人民论坛》,光明日报的《每月聚焦》,中国青年报的《求实篇》,北京电视台的《今日话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市民与社会》,深圳经济电台的《传媒一线》等,都有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但另一方面忧的是新闻传媒和记者在履行舆论监督这一职业和社会责任时,阻力重重,干扰不少,难度相当大。传媒单位固然要承受种种压力,而第一线采访记者更是首当其冲:或遭刁难谩骂,或挨恐吓威胁,或受拘禁殴打,或强迫交出录像带。有的记者甚至在事后仍心有余悸:“我都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发生意外”,感叹“舆论监督为什么这么难”!应当说,就整个新闻传媒的舆论监督来说,新闻传媒和记者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受阻、挨打、遭难的典型案件被社会披露的还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是相当一批报道胎死腹中。如当今一些权力部门就用红头文件限制记者采访,逃避舆论监督,这种做法,如果推而广之,新闻舆论监督就会是一纸空文,其后果可想而知。比如说公安系统,虽然公安部明确表示,公安部门除特殊案例外,都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欢迎新闻单位采访。但是在执行中往往不是这样,一些地方公安部门用内部通知、行政命令与公安部反其道而行之。2002年8月1日,兰州市公安局将一低公函透到兰州市6家都市类报纸负责人手中,宣布对16名记者予以“封杀”。公函称:由于个别记者因采访不深入,出现了一些严重失实的报道,这些失实报道,既违背了新闻报道客观真实性的原则,也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同时,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公安局以后将不再接待这16名记者,这些记者“再不宜到公安机关采访”。这份公函引起了全国广泛的关注。兰州市“限制采访”事件暴露了新闻记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宪法赋予了公民的知情权,记者的采访权也是法律赋予的,但却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为保障。说起新闻舆论监督,人们言必《焦点访谈》,在很多时候,《焦点访谈》成为老百姓对新闻舆论监督认知的代名词,作为中央级新闻单位,搞起新闻舆论监督来的确有他们的特别优势,但对于地方新闻单位来说,舆论监督难带有相当的普遍性。这就凸现出舆论监督需要保护和保护舆论监督的现实迫切性。(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主要困难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期,我们的不少媒体还未能完全从计划经济时代的阴影中走出来,这既有媒体本身的问题,也有社会认识的偏差。当前新闻舆论新闻监督的困难到底在哪里呢?我们结合平时工作和实际操作觉得舆论监督的困难主要表现在:舆论监督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据许多媒体的体验,最难的是得不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或者说是难在一些握有一定权力的人的无端刁难和限制。他们可以用种种借口和理由,什么“影响团结”、“伤害同志”,什么“给党抹黑”、“给政府添乱”等等,来限制和阻挠媒体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而那些自己屁股上有屎,身子“不干净”的人,更是会千方百计地阻挠和压制媒体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对实施新闻舆论监督的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打击报复,甚至不择手段地进行政治迫害。新闻媒体既要当好党和政府的“喉舌”,又要做好党和人民的“耳目”,这种喉舌和耳目功能的双重使命,往往使舆论监督操作起来有些难度。一般情况下,新闻媒体大多表现出喉舌功能十足而耳目功能不够的现象。因为发挥耳目功能就必然要通过公开批评或内部参考的形式来实施舆论监督,而舆论监督又往往会影响某一级单位或部门的形象和这些单位领导人的政绩等等,这样必然带来一些人的干预,而这些干预往往就是以“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或“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借口,使媒体负责人左右为难。目前作为党报、党刊、党台且不说如何去监督它为之服务的同级党委和政府,就连去监督与同级党委和政府的下级单位或部门也常常摆脱不了领导的招呼或指令,以及有着中国特色的人情网。在现实生活中,舆论监督“只拍苍蝇,不打老虎”的现状,使人民群众尤其是当事人极不满意,也使媒体的舆论监督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使媒体自身对舆论监督产生畏难情绪。当然我们处在一个变革时期,不少媒体已充分认识到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因为正确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能提高老百姓对媒体的关注度,能提高媒体的收视率。但在实际操作中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时空是极其有限的,因为每年逢年过节或重要会议期间,为突出喜庆或祥和气氛,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就要退居二线。老百姓常常诙谐地称这个时候的屏幕洗过了。另外,新闻舆论监督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误区之一,人们喜欢把地方台的新闻舆论监督与中央台的《焦点访谈》进行比较,期望值过高。有人说,人家中央台能搞为什么你地方台不能搞?从大的来讲,中央台舆论监督有尚方宝剑在手,又面对的是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其权威性、灵活性是地方新闻单位难与比拟的。其一是财力无法比。同样是10多分钟的《焦点访谈》节目,中央电视台每期投入以万计,而地方台每期只能以千计,甚至更少,两者相差悬殊。其二是人力无法比。办一个《焦点访谈》节目,中央台有几百人,而地方台有几十人就不错,市县一级只有12个人。人才的进出,中央台是优中选优,而地方台大多只能是凑合着办。其三是权威性无法比。地方台一般很难抵制说情风,来自上头和权力部门的任何一个招呼,都可能使一期焦点被打死。而中央台则不同,来自地方的说情,基本上是春风难度玉门关。其四是技术手段、信息渠道无法比。中央台记者使用的眼镜机、偷拍机动辄就是几十万元,天上有飞机,水上有快船,往往是几个拍摄组同时跟踪一件事,风大、雨大、力度大。信息渠道也是十分广阔,许多信息是通过互联网直接发送到中央台《焦点访谈》。其五是舆论监督环境无法比。中央是要求《焦点访谈》做好政府镜鉴,而地方多半是害怕家丑外扬,以纸包火,结果经常被中央台《焦点访谈》曝光。其六是品牌效应无法比。中央台《焦点访谈》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加之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他们的舆论监督已走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与此同时,地方台则还在寻求定位,寻找节目的发展方向,基本没有优势可言。误区之二,是对新闻舆论监督的片面理解,认为只有揭露和曝光才是监督。应当说新闻舆论监督是既重过程又重结果,对媒体本身而言,真实而又理性的过程更为重要。误区之三,是媒体把有限的空间当无限的空间来运作,省台能管好一省的事,市台就应当面对一市之事。贪大求洋,只会适得其反,新闻舆论监督是给党和政府帮忙而不是添乱。总之,新闻舆论监督在地方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走出这些误区是关键。那么,地方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的出路在哪里呢?三、提高我国舆论监督工作的对策舆论监督是新闻传媒的基本功能之一,保护新闻舆论监督是会社会共同的课题。它涉及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舆论监督的态度和行动;涉及法律法制特别是舆论监督和新闻法制的建设和司法实践;涉及社会各界对舆论监督的认识和支持,以及新闻舆论单位的主动争取、相互支持和善于自我保护等诸多方面。从舆论监督实施的情况以及新闻传媒和记者的切身感受看,以下六个方面尤为根本,值得重视。第一是“尚方宝剑”。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意思是新闻舆论监督应当和必须得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有力支持。实践证明,凡是舆论监督推进比较顺利的,必然有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支持和帮助在起作用。有力的支持不仅在于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权威对舆论监督的鲜明态度,而且在于能把舆论监督列入议事日程,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抓严抓紧,落到实处。珠海市最近颁布了《珠海市新闻舆论监督办法(试行)》,对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制定了具体保护措施,对各级领导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也规定了一些制约措施,力求使舆论监督有章可循,这无疑是跨前了一步。作为领导机关应该认识到对舆论监督的支持,是防止同级或下级部门工作不力或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实际上也是对自身工作的良性推动。令人不解的是,现在,舆论监督较普遍碰到的一种现象是有些地区、部门和基层的“中梗阻”。可能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作崇,小团体的利益驱动,盘根错节的关系和某些腐败不正之风等因素,也由于这些部门和基层的干部缺乏对舆论监督的正确认识和起码的法制观念。但是,舆论监督的阻力和干扰,更多的来自一些地区中层或基层的部门单位和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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