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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税务局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情况报告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5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全面构建全省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通知》文件精神,xx市税务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统一领导,统筹抓好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和系统外部监督的贯彻落实,推动构建税务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现将前阶段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xx市税务局党委坚决担负税务系统监督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通过整合监督资源,打出监督工作“组合拳”,将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明确监督责任抓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推进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税务系统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稳步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在税务系统试行开展。二是细化责任分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总局《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5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全面构建全省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通知》等文件内容,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对“1+1+4”共6类监督主体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党建工作部门牵头抓好党委全面监督的协助工作,纪检组专职做好纪检专责监督、察内审部门牵头抓好职能监督、机关党委牵头抓好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及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办公室牵头抓好接受外部监督。三是清单化落实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明确监督事项、落实监督措施、抓好监督工作落实。在细化工作举措上,围绕党委全面监督内容,比照省局研究制定5大类27条xx市税务局党委全面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各条责任的牵头领导及协作部门,形成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挂帅,各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自领任务的责任落实体系。(二)理顺监督机制推落实。一是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半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6项监督工作各牵头单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季度通报1次监督工作情况,凝聚监督合力。其中纪检组作为专责监督机构每季度召开1次集成监督暨一案双查联席会,对各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整理,研究处置意见。二是落实实时信息共享机制。在落实专责监督、各职能监督部门、日常监督和外部监督工作中,各牵头部门相互推送监督情况,实现数据共享、风险共防、成果共用。三是推行监督疑点预警机制。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对应级别颜色的预警监督卡,做到全面预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压实监督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开展监督、监督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及时约谈提醒,对监督责任落实存在严重缺失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各监督主体的各项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三)把准监督方向抓落实。一是突出强化政治监督。在开展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中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将全市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重。分别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各项重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每年召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会议,党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与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10余次,通过提醒警示,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方向盘。二是突出专项监督检查。市税务局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针对一定时期内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开展防疫物资发放管理工作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专项行动等专项活动,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突出做好以查促改。对在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中发现的管理缺失、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四)聚焦试行重点抓落实。作为党员群众民主监督试行单位对,在开展党员群众民主监督工作中,重点要提升党员群众监督的“参与度”“广泛度”和“保障度”。一是提升党员群众主动监督的“参与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引导党员群众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通过税务部门内外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党在监督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监督的知识,营造浓厚的干部监督氛围。积极选树党员群众主动监督的典型事例,在党组织内宣传党员群众的监督,让党员群众在开展民主监督中,体现党员群众开展民主监督的现实价值。把党员群众监督过程中反映的各种情况问题的解决情况纳入,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中来,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度,激发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提升党员群众监督渠道的“广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党员群众座谈会,反映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书面调查等形式,广泛了解党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为民服务、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通过在内外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和设置群众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通过开展“把党员交给群众监督承诺制”,成立党员群众监督督导组,改过去一年一次对党员测评的做法,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开展监督侧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自觉在党支部中参加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的集中测评。三提升党员群众监督机制的“保障度”。积极落实党务公开制度,通过党务信息栏、情况通报、文件传阅、网络发布等形式,依规依法公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领导干部奖惩,以及党员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事项,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知情权。鼓励党员群众对监督情况进行实名反映,对实名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为反映问题的党员保密,并将处置结果以适当方式向本人反馈。同时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二、存在问题(一)对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认识上不够到位。一体化综合监督所涉及的办公室、组织人事、党建、纪检、考核考评、督察内审等部门对一体化综合监督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仍存在不足缺,乏统筹谋划和集成思维,比如有的部门简单的把做好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工作等同于做好监督工作的内容,导致部分领域、部分环节该监督的没有监督到位。一些部门片面的认为监督工作是党建部门、纪检部门的事情,对本应该承担的监督责任和任务存在抵触心理,协调配合不足、工作支持不够,党建部门作为整个一体化综合监督的牵头部门也无可奈何,影响监督成效。(二)统筹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的力量偏弱。除纪检部门专责监督外,其他部门普遍存在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比如,系统党建部门作为统筹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的牵头部门,本身承担着全系统推动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争先创优、税务文化建设以及巡察等多重工作任务。比如,机关党委承担着本级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等具体工作。在人员力量未增加的情况下,导致相关监督部门基本都是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很难有精力督促落实监督工作。(三)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还缺乏具体化、程序化的规定。总局出台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5项配套制度,对各类监督责任主体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和意见较多,对落实监督工作方法、程序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使实际监督有时候存在工作无章可循的情况。特别是在推进党委全面监督方面,系统党建部门存在协助党委全面监督工作中存在缺乏必要抓手和载体,监督工作难以抓实。(四)部分党员群众缺乏主动监督的意愿。在落实党员群众监督工作中发现部分党员群众不愿意对所在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敬而远之,对他们的缺点、错误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轻描淡写,隔靴搔痒”。一方面是片面的认为是监督工作是组织的事情,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是对领导干部存在敬畏心理,担心监督甚至批评党员领导同志会造成日常工作的不利或被动,有的甚至担心会被“穿小鞋”。三、意见和建议(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一体化综合监督,敢于担当是关键。各级党委要履行好全面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对班子成员出现的问题要采取重点约谈、单独约谈,或以召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及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监管、约谈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之间也要相互提醒,使相关问题尽量在组织内解决,防止小错变成大问题。(二)明确执纪主业。纪检部门作为党内监督专职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做好教育、提醒、预防等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机制,扎紧织牢制度笼子。同时,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坚决破除人情干扰,对不敢管、不愿管、不想管甚至以案徇私的坚决“清理门户”。(三)严格落实考核。办公室、人事、党建部门、纪检组、督察内审等部门要抓好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度重点考核。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干部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约谈函询主要负责人或领导干部本人;坚持有纪不遵不放过,对违反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务纪律、廉政纪律的单位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当事人的违规违纪问题,又倒查追究应承担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其它负有管理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文标题:某市税务局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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