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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统计局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领导班子会议制度2、领导班子议事规则3、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4、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5、“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6、“末位表态”制度7、工作制度8、考勤制度9、公文处理和安全保密制度10、财务管理制度11、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2、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制度13、重大舆情应对处置机制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一、议事程序1、领导班子会议实行局长负责制,由局长提出并主持召开。2、领导班子会议组成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邀请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根据有关规定,亦可邀请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会议。3、领导班子会议原则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4、领导班子会议由办公室向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征集整理议题,经局长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各分管领导和有关参会人员,议题汇报股室应提前准备有关资料和内容。5、领导班子会议由各股室负责人汇报议题,由分管领导补充说明,讨论酝酿,局长根据大家意见进行决策。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对有关重大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记录、纪要的保存保管工作。6、领导班子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定事项应指定分管领导或有关股室负责具体落实。在具体落实中,分管领导要加强督查、跟踪指导,及时解决落实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对因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决策无法落实的,应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局长。二、议事范围1、研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决定、指示的意见和措施。2、涉及全局性、全面性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文件政策。3、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和工作会议。4、涉及3000元以上的大项支出、大额支出。5、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调整。6、研究决定其他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事项。三、议事要求1、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分管领导,需向局长请假;股室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同时向办公室报备,经局长同意后,可安排其他同志参加会议。2、对领导班子会议作出的决定,分管领导必须坚决执行,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以向局长建议提请下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3、对于保密的领导班子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二、议事范围: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的重要指示,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联系本局实际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2、研究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3、研究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任免、奖惩及干部调动、换岗交流等有关人事问题。4、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局有关重大规章制度。5、研究关心支持机关支部建设、工会和老干部等有关工作。6、凡涉及本局重大资金使用、经济交往和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7、凡涉及本局的重大事项及各级各类计划安排、工程项目的确认,必须认真分析、充分酝酿、按程序办理,经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8、凡涉及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和局属单位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9、凡涉及向上级报告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讨论。10、其它认为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三、议事程序:1、班子成员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作好准备,在调查摸底、搞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见,以便决策。2、班子会议由书记或局长按各自的职责主持召开。书记、局长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员。3、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4、作决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做出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领导报告,请求决定。四、议事约定:1、班子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2、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列席会议的同志由书记、局长决定。3、会议要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归档管理,需要上报和下发的要整理形成文件。五、执行要求1、会议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完成。2、加强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会议研究的重要事情,任何人不准泄露,也不能将个人观点、会议情况向外传播,违者要追究责任。3、书记、局长要当好班长,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第三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第四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第五条局党组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党组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第六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配备学习秘书,由局办公室等负责人担任。第七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四)国家法律法规。(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第八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一)集体学习研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九条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党大兴学习之风。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第十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本级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县直机关工委备案。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一、责任要求按照县委、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本着“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局党组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2、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与责任追究;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坚持“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活动,规范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行为,打造廉洁型干部队伍,杜绝各类违规违纪案件与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二、责任内容党组书记:对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防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领导。支部书记。支部书记:负责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源头治腐、廉政制度建设。三、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及考核1、主要任务(1)局党组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2)局党组要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和《廉政准则》,做落实制度的带头人。2、目标考核(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员干部“德、能、勤、绩”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考核权重,严格进行考核奖惩。(2)对没有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不能参与本年度的评先表彰。(3)对履责不到位,导致出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对年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责任。“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一、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工作,经集体研究,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二、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三、实行“三个不直接分管”,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四、主要领导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分管副职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分管副职认真履行职责。五、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涉及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的工作事项,属一般问题的,由相关股室提出初步意见建议,报分管副职同意后,执行落实;属
本文标题:XX县统计局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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