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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区委办公室综合文稿工作规则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培养零失误、零差错的精准严细作风,全力做好综合文稿起草工作,制定如下规范。一、文稿起草基本要求1.文稿内容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精神,并于现行有关公文内容相衔接,文稿中提出的有关措施、办法等应符合实际,具备科学性和可行性。2.文稿起草要把握上级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按照要求指导实践;要把握全区工作重点,熟悉掌握当前全区各项工作基本现状、薄弱环节和主攻方向,找到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把握领导思路意图,切实明确领导工作思路;要把握领导风格特点,体现领导思路特点、语言特色和行文习惯。3.文稿要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精炼、用语准确、文风端正。4.文稿中涉及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汉字和标点符号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二、文稿起草工作程序受领任务→确定承办人员→协调起草文稿→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报区委主要领导审定→定稿打印→按照文稿用途报区委领导,同时报送至相关部门→文稿用后存档。三、文稿起草具体程序1.受领任务。区委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受领区委领导交办的文稿综合任务。在受领任务时,要注意领会领导意图,掌握领导思路和完成交办文稿的标准、要求、时限等方面的情况。2.确定承办人员。接到任务后由区委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确定承办人员,详细交代领导意图、思路和完成标准、要求、时限及注意事项等。3.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文稿。承办人员接到任务后,要立即按照领导要求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文稿,共同研究确定文稿的写作提纲,报副主任、主任或区委领导审阅后,由区直部门负责提供初稿。4.承办人员修改文稿。区直部门起草的文稿(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要提前3天报送至区委办公室秘书二室,重要会议讲话提前5天。区直部门起草文稿报区委办公室秘书二室前必须经过本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并签字。接到区直部门为区委领导起草的文稿后,承办人员要进行登记,然后对文稿进行修改,一般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5.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修改文稿,在半个工作日完成,然后报区委办公室主任审核。6.区委办公室主任审核文稿,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然后报区委领导审阅。7.承办人员根据区委领导意见修改文稿。8.将修改后的文稿报区委领导审定。三、文稿用后管理(一)会议(活动)主办部门负责对区委领导讲话进行录音,根据区委领导现场讲话录音进行整理,交区委办公室(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区委办公室按三种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需由各办、局印发的,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送区为领导审定后及时转出。2、对全区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讲话,按规定刊发,经区委领导审定后核发。3、对全区某一方面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讲话,建议在重要媒体上刊发,经区委领导本人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二)将文稿清样、电子文本及区委领导修改底稿一并交由综合室登记、存档。
本文标题:X区委办公室综合文稿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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