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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企业纪检工作制度汇编目录一、某某纪委工作制度第一章职责划分第二章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三章纪检工作联系制度第四章纪检监察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第五章纪检信访办理规则第六章纪检部门学习制度二、信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问题线索处置第三章受理范围第四章立案调查及流程第五章工作要求与纪律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考核第八章附则三、重大问题线索研究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访办受理和处置的重大问题线索第三章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和处置的问题线索四、重大问题上报制度第一章请示报告的程序第二章请示报告的内容第三章请示报告的形式第四章请示报告的要求第五章请示报告的责任五、重大案件通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重大案件通报第三章案件反馈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第一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第二章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守则第三章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第四章某某公司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第五章某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第六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纪委工作制度第一章职责划分第一条纪委工作职责。某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某某公司党委和分公司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当好党的纪律的守护员、廉政风气的倡导员、制度规范的保障员和重点工作的督察员。其主要职责是:(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贯彻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二)协助某某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有关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三)推动党务、企务公开,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四)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对受党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五)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案件,进行检查或协助检查,并按照权限,对有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无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报某某公司党委或分公司纪委处理,发现不属于某某公司纪委立案权限的违纪线索,及时向某某公司党委或分公司纪委报告,并协助调查。(六)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信访。(七)建设惩防体系,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强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八)服务某某公司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重点工作督查,加强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九)建设规范化基层纪委,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十)向党员代表、某某公司党委和分公司纪委报告工作,认真完成某某公司党委和分公司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二条纪委书记工作职责。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一)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本辖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某某公司党委和分公司纪委提出建议。(二)主持纪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三)根据某某公司党委和分公司纪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和贯彻意见。(四)对监管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向某某公司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某某公司党委决定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落实催办工作。(五)负责调查处理某某公司党委、分公司纪委交办的重大事项。(六)负责做好某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生活,充分调动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七)服务某某公司党委中心工作,对财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八)组织库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并参与评议、考核工作。(九)负责向党代表、某某公司党委和分公司纪委报告和联系工作。第三条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纪委委员协助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负责抓好分管的各项纪检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认真学习某某公司党委和总公司、分公司纪委的有关文件,贯彻执行纪委会议的决议和决定。(二)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参与纪委各项计划、总结的讨论,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参与纪委各种文件的起草,参与纪委权限内的各种党员违纪案件的讨论。(三)参与对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受理各种类型的举报、申诉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并认真做好记录。(四)参加纪委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五)密切联系群众,注意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反映和党员的思想动态,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纪委书记汇报。(六)经常与纪检监督委员会成员沟通情况,并对其工作给予指导。(七)认真完成某某公司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四条纪检信访工作人员职责。(一)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进行必要的初查。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二)负责办理业务范围内的、线索清楚、案情单一、时间紧迫、易查易结的举报信访案件核查部分举报线索,为立案提供依据。注意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三)承办总公司、分公司和某某公司党委批办的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及其他事项的办理任务,并做到按期优质报结调查结果。(四)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信访问题,及时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五)定期综合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信信访举报情况的登记、传阅、统计、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第二章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五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某某公司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第六条报告人范围。某某公司全体干部。第七条报告内容。(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的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本人参与操办的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婚丧嫁娶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四)本人因私事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部门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六)本人、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者)活动等情况;(七)本人从事的其它有偿经济活动情况;(八)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第八条报告人应将报告内容在事前10天写成书面材料上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报告时,必须先口头报告,事后5天内再履行补报手续。第九条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个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第十条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应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报告人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三章纪检工作联系制度第十一条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订本制度。第十二条联系制度的方式。某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所在党支部。第十三条联系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学习贯彻落实总公司、分公司有关反腐倡廉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的情况;(二)了解纪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新观点、新思路,采取的新方法、新措施;(三)了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四)收集党员、干部、群众对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五)配合中心工作,加强某某公司干群之间的联系、沟通和指导。第十四条联系人按照要求要经常开展调研和指导,围绕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第四章纪检监察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第十五条纪律检查部门的受理范围是: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第十六条监察部门受理群众对某某公司全员范围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全员范围内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第十七条一些虽然并不直接涉及纪检监察部门管辖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而是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或咨询,但只要是有关某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也属于受理的范围。第五章纪检信访办理规则第十八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部门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特制定本信访举报办理规则。第十九条受理(一)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应分别在《纪检信访登记、办理情况表》上按反映的内容逐项进行登记。(二)属于检举控告的信访,应摘登检控的主要情节和涉及的单位、人员、对重大问题要详细记录。属于申诉的信访,要摘登申诉的理由和要求,受处理情况、时间及批准部门。(三)登记及时,做到不拖不压,无特殊情况应当日登记完毕。(四)其他涉及党纪党风、政纪政风问题的信访,登记其有参考价值的内容。(五)不属纪检业务范围的信访,也要登记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向库领导汇报,实行归口管理。(六)凡是库领导交办和批示的信访举报件,均应注明记录批示内容。(七)一信多投和重复信访,在原登记薄上注明件数及重复信访时间,如反映新的问题要补登。(八)信访举报内容登记后,对反映一般问题的信访件,由纪检部门部门处理并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反馈来信来访人;属重大问题的信访,应及时向某某公司党委主要领导汇报,然后按批示进行查处,并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作双向反馈。第二十条来访(一)对来访者礼貌热情,以诚相待,对来访人所反映的主要内容要记录在《来访登记薄》上,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能当即答复的按政策给予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约定时间给予答复或解决。(二)每月的库领导接访日,库纪检部门部门应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凡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应及时登记处理。(三)来访者反映比较紧急或比较重大的问题,应及时向库领导汇报,作出妥善处理。(四)凡是集体来访,应要求他们选出代表(5人之内)其余动员先回,然后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同时,尽快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处和反馈,防止事态激化。第二十一条查处、结案(一)凡某某公司纪检部门受理自办的信访案件,无特殊情况应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总公司、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转办要求回报情况的重要信访举报件或转办案件要按时回报,不能按时报结的应说明原因。(二)信访举报案件调查结案后,承办人员应写出调查报告和填写《信访结案审批表》经纪检部门书记审核批准后,将有关材料要求上报和结案归档,归档做到一案一卷。第二十二条归档(一)信访举报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传递、办理、保管等要做到及时、准确、严密,不错漏遗失。(二)档案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借阅信访举报案件材料,要办理借阅手续。信访举报档案一般不得借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时,必须经纪检部门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第二十三条保密(一)对署实名的信访举报件实行专人登记,专橱存放,情况只局限于受理人及调查人掌握。(二)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关人员出示,未经检举控告人同意,不得公开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及有关情况。第六章纪检部门学习制度第二十四条纪检部门学习制度(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领导应自觉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纪法规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纪检监察业务素质。(二)落实纪检部门教育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总公司和分公司文件、会议精神、党纪政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三)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纪委委员每年集中学习两次,纪检监察干部每月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自学不少于三小时。(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撰写学习体会,每年完成一篇理论研究或业务研讨文章。(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总公司、分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信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公司、分公司要求,结合某某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第二条某某公司信访工作遵循“文明接待、实事求是、依法办理”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受理、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拒绝、推诿和拖延信访工作,做到依规、及时
本文标题:某企业纪检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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