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某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共有设施维修工作,规范我区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百姓生活中的急、难、险、重等民生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由区房产局牵头负责全区老旧小区内的共有设施维修管理事务,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管理,区公用事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负责具体施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幸福城区建设为引领,以打造高水平小康城区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兜底民生”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惠民生、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暖民心”的工作思路,解决好老旧小区居民群众身边的“点滴事、突发事、琐碎事、难心事”,有效形成“上下围着群众转、管理服务共提升”的民生工作新格局,提升我区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二、适用范围凡涉及2000年6月底以前交付使用、房屋产权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房屋修缮责任的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破损、排水外溢、绿化消杀及倒伏、弃管楼外墙皮脱落和距离楼体1.5米以内的上水管线、电路、门窗等共有设施的维修处置问题,均适用本办法。三、资金保障区政府每年投入1250万元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处置老旧小区内共有设施的民生诉求问题。其中,区级维修资金1140万元,由区房产局负责使用管理;街道办事处维修资金共110万元,作为当年度解决属地内亟需处置的老旧小区维修问题专项资金,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使用管理。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依法依规,保证在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有效发挥维修资金作用,并严格按照相应权限对资金使用进行审批。1.单项维修资金预算5万元及以下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启动当年度属地维修资金支付。其中,维修资金预算1万元以下的,由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审批;维修资金预算1万元及以上至5万元及以下的,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由行政主要领导审批,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维修。2.单项维修资金预算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及以下的,启动区级维修资金,由街道办事处上报区房产局,区房产局组织维修。3.单项维修资金预算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及以下的,启动区级维修资金,由区房产局复审后,报区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区房产局负责组织维修。4.维修资金预算30万元以上的,启动区级维修资金,由区房产局复审,报区政府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再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区长办公会审批,区房产局负责组织维修。5.街道办事处年度属地维修资金不足时,要及时准备书面报告、专项资金账目清单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房产局申请启动区级维修资金。经区房产局审核通过后,单项维修资金预算5000元及以下的,由街道办事处自行审核并组织维修;单项维修资金预算5000元以上至5万元及以下的,按照“一事一审”原则,由街道办事处初审,区房产局复审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维修处理。其余程序按上述第2至4项程序执行。启动区级维修资金组织实施的单项资金预算5万元及以下的维修案件,街道办事处要以月为节点,汇总上报处理案件档案至区房产局,区房产局通过档案核对、实地抽检等方式,对已处置维修事件进行审核。四、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负责老旧小区内维修工作任务包括:破损道路维修,排水外溢处置及设施维修,绿化养护、补植及树木倒伏排险,楼外墙表皮脱落排险,小区内其它共有设施维修。以上事项单项预算资金5万元以上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统计、核实上报区房产局。区房产局负责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绿化树木病虫害消杀和单项工程预算5万元以上的共有设施维修处理。五、操作程序公用集团负责勘查维修点位并提供维修预算。1.单项资金预算5万元及以下的,在遵循财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由街道办事处自行审批,完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拨付款,做好工程立卷、归档工作。2.单项预算资金5万元以上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依据审核金额拨付款。工程结算费用由区财政列支。3.启动区级维修资金单项资金预算5万元及以下的,完工验收合格后,街道办事处按财务制度和规定程序,经区房产局审核通过再行拨付款;5万元以上的,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依据审核金额拨付款。4.如工程审计结算金额不足5万元,相应维修款项由街道办事处属地维修资金支付。5.原则上,以月为节点,汇总当月处置事件并进行结算。6.在维修处置过程中,确实需要补偿商铺、个人的资金,由公用集团先行垫付,由区房产局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用集团负责人及当事人签字备案,同时将赔偿金额纳入处置事件维修款项中。六、结算要件1.街道办事处属地维修资金拨付款项要件主要包括:《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维修事件申请单》、公用集团出具的预算书、《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维修事件施工协议书》、《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维修事件现场验收单》、《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申请单》、税务发票凭证和施工前、中、后照片等。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一事一档”原则,及时形成维修事件的相关要件。维修结算在5万元及以下的,其要件(一式两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用集团分别留存。2.区级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申请拨付款项要件主要包括:《区老旧小区维修事件申请单》、公用集团出具的预算书、《区老旧小区维修事件施工委托书》、《区老旧小区维修事件施工协议书》、《区老旧小区维修事件现场验收单》、《区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申请单》、审计结算报告、税务发票凭证和施工前、中、后照片等。单项资金预算在5万元及以下的维修事件,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自行审批。单项资金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维修事件,区房产局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提供相关要件(一式二份)和票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并依据审核金额拨付款。维修审计结算在5万元以上的,其要件(一式三份)由区财政局、区房产局和公用集团分别留存。七、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区房产局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6744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