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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法院党组自查自纠报告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把此次市县联动巡察作为转变作用、推进工作的难得机遇,认真学习巡察方案,以找问题解决问题为宗旨,密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三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及党组工作的主要成绩xxx人民法院党组情况,现有党组成员x人,其中党组书记、院长x人,党组成员、副院长x人,党组成员、原纪检组长x人,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x人,党组成员、政治处负责人x人。近年来,院党组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较好地履行审判职能作用。2017年至今,共受理审执案件xx件,审执结xx件,结案率xx%,xx名员额法官年人均办理案件xx件。二、党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深刻认识到,对照中央、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面对群众的期待,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下大力予以研究解决。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1.党组在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方面存在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问题,没有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院的审判工作衔接起来,理论中心组学习过程中,也缺乏对全会精神的广泛讨论和深入学习。2.在传达落实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方面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组对专项活动的集体研究部署不够具体,而是单独由主管副职负责,党组的作用发挥不到位。3.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党组对主题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比如xx等同志没有按照要求时间开展调研活动,调研报告的内容也不充实,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高不明显。4.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方面欠缺,比如2018年在开展解决执行难活动中,我院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执行新闻,群众在公众号的留言咨询,没有进行及时回复,出现了不实言论也没有及时引导,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做的不到位。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1.党组在落实重要部署时没有压实责任,导致工作推进不畅。比如在扶贫工作中,作为主管副职,xx同志没有切实担起责任,工作调度不及时不到位,相关扶贫会议让别人代替,导致我院在2019年10月脱贫考核中被县扶贫办通报。2.在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和市委“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上,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在案件办理中出现了重大瑕疵,比如xx申请执行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存在违反法定送达程序、未采取任何财产控制措施、中止裁定、终本裁定的作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合议规定等问题,没有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发展,2020年7月经院党组研究给予案件主办人xx同志行政警告处分。3.在抓好市县委重点改革工作方面,我院在健全完善初信访机制和积案化解清仓上效果不佳,截止目前尚有7件信访案件没有化解,其中有3件案件,已经依法做好相关解释并采取了措施,本月底能够化解结案,其他4件需要等待二审裁判结果视情况结案。4.落实审判职能核心作用方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于2019年初完成考核验收,但是在巩固成效上依然存在不足,比如2019年度执行质效位列全市倒数第五名,尤其是执行完毕率位列倒第五,恢复执行执行完毕率位列全市倒第二,执行工作依然落后。5.在全面脱贫攻坚方面,我院分包的xx的共计xx户贫困户,现均已经脱贫,但是其中仍有部分的贫困户基础档案资料不完善,并且有多名院庭长,多次让他人代替自己到贫困户展开各项扶贫活动,没有做到全部亲自入村入户,扶贫效果打了折扣。6.没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业务,2020年上半年按照省、市县委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我院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取得较好成效,但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没有兼顾好审判主业,审判质效排名由前五名下降至倒第二,执行质效排名位列倒第四,没有做到上级法院要求的甚至业务与疫情防控两不误。7.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实施不到位,比如在推广人身保护令工作中,各业务庭室对推广工作不重视,没有充分对相关当事人引导释明,导致今年以来仅仅发出一份保护令,主动担当,便民利民工作做的不到位;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硬件设备尚未配备;提高文书送达效率工作开展缓慢,尤其是网上统一送达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院党组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发挥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领导班子比较团结,赢得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1.议事规则没有较好落实,依然存在一把手“一言堂”的问题,比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方面,中心职能工作涉及到立案、诉前调解、速裁、道交一体化、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但一把手指定三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在落实工作过程中偶尔出现相互推诿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造成该项工作在全市落后的局面。2.在领导班子分工方面,存在分管工作固化问题,自2014年以来几乎没有调整过分工,仅仅在个别班子成员辞去职务或退休后对其所分管的工作进行分解,而没有进行调整,比如xx副院长一直以来分管民二庭、民三庭、审监庭和信访工作,xx副院长一直以来分管立案庭、法警队和刑庭工作,xx专委一直以来分管民一庭、行政庭直到退休,xx专委一直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xx中心法庭、xx中心法庭,截止目前,以上班子成员分工没有进行过调整。3.对基层法庭的监督管理欠缺,比如xx两个中心法庭,案件量大而人员少,尤其是法警力量短缺,仅仅配备了一名法警,导致处置意外事件的能力明显不够,而且两个法庭主要审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往往比较激动,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件,需要加强法警力量的配备。(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1、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院党组能够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看待作风问题,在改进文风、精简会议方面取得明显改善,但是在其他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1.个别工作存在数据统计不规范的情况,比如在今年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为了完成市委政法委的任务要求,7月至9月的诉调对接案件化解数量统计上报不严谨,之后又对相关案件数量进行了修改。2.落实上级部署时存在开会发文照抄照搬的问题,比如今年年初市中院安排部署了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工作,要求各基层法院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的方案,而我院完全照搬了中院的方案,致使十件实事工作成效没有展示出法院的特色。3.在调查研究方面存在重“形”不重“效”的问题,随着审判业务的急剧增加,近两年来在干部联系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等活动中,调研工作出现走形式、调研不深入的问题,成效不佳,无法反映出真实存在的问题,更没有真正为群众解决切实困难。4.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问责简单化的问题,比如在日常干警签到考勤时,对于因开庭或外出办案人员代签到或补签问题,虽然办公室多次要求严格按照干警签到考勤办法执行,但此现象一直无法避免。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院党组积极作为,各班子成员能够主动担当,对于分管的工作积极督导,各司其职,形成了良好的敬业干事的良好氛围,能够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但是有些问题依然存在:1.便民服务效率低,比如立案阶段,个别干警对待群众缺乏耐心,尤其是当事人立案咨询时,偶尔出现急躁不耐烦的情况,对待群众态度比较生硬;执行工作中,2019年以前存在案款发放慢、手续多、审批慢的问题,当事人往往要跑好几次法院,才能拿到执行款,今年自实行“一案一账号”以来,执行款发放效率得到明显提升;网上立案工作中,对于年龄大的适应不了信息化操作模式,缺乏网上立案操作技能的当事人,没有主动进行引导或者采取传统的现场审查立案材料形式服务群众。2.对待群众提出的诉求处理不及时,比如在2017年年底,为了提高年度审判质效,拖延立案,导致群众的合理诉求没有及时处理,一把手被省高院院长约谈要求说明情况。3.扶贫工作不扎实。部分帮扶责任人了解扶贫政策不全面,比如2017年年底县扶贫办对全县帮扶责任人进行政策考核时,我院xx同志知识掌握不全面,在全县扶贫大会上给予了通报批评。4.司法政务公开常态化做得不到位,比如今年以来我院政务外网没有常态化进行更新,有两个月处于“僵尸化”状态。3、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情况。存在执法不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如2016年6月关于xx与xx诉前保全一案,我院办案人员未书面告知当事人账户冻结期限,导致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后没有申请续封造成冻结款项被支取,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后,我院虽然积极采取措施并与易县法院进行积极沟通,加强执行措施但仍无法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我院于2020年6月给予办案人员xx行政警告处分。2019年在审理xx涉嫌诈骗一案过程中,一审判决后,被告人xx上诉,xx县人民检察院抗诉,在向xx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该案卷宗时,书记员xx在没有向被告人xx送达抗诉书的情况下,在送达回证上代被告人签了字,出现失误,经党组研究已经对该同志做出辞退处理。2019年在审理xx与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主办人xx没有采纳当事人提供的合法证据,存在机械办案、漠视当事人诉求的问题,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案件主办人xx诫勉谈话的处理。4、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近几年来,我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但是在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问题:1.办公用房超标不规范,比如2018年年初市县联合督查办公用房的时候,发现我院领导班子成员xx等六位同志的办公用房超配置了个人卫生间,主管副院长xx被警告处分,之后我院立即进行整改,拆除了全部个人卫生间,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2.违规报销费用,比如2016年12月,我院法警xx将应由个人担负的交通费200元报销,经我院自查自纠发现,将该交通费收回并上交国库;2015年4月、11月、12月,我院司机xx将没注明车号的修车费发票8000元进行报销,属扩大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开支范围。2017年7月,经院党组研究给予以上两位同志通报批评处理。3.违规与当事人同吃同住,2019年6月,xx两名同志,在办理xx申请执行xx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存在与当事人同吃同住的问题,2019年7月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案件主办人xx警告处分,给予随同办案的执行员xx警告处分。4.纪律约束不严格,制度落实不到位,在执行党的纪律上,存在执行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个别干警迟到、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一直在发生。5、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1.公款账户使用不规范,2019年在省委巡视xx期间,省委巡视组发现,2016年-2017年期间,我院公款私存总计存入251.36万元,因财务人员为了工作方便,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代存代办,其中,干警报销个人垫付款项(包括差旅费、外出汽修费等千元以下票据)及临时工工资、法定工作日以外国家规定的加班费等,均由会计逐笔审核签字后,再由代办报账人员统一到支付中心办理报账手续,经核实该私人账户中的明细均为干警的款项,不存在款项混乱问题,经与县纪委沟通,不认定违法,但确实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之后我院对公款账户进行了规范。2.加班费发放不规范,2019年在省委巡视xx期间,发现我院2016年-2017年平均发放加班补助714206元,各干警的加班费太平均,没有严格进行加班费审批,加班明细太粗略,之后迅速进行了整改,严格了加班费审批手续,并提供了详实的加班明细。3.财务报销存在打白条的情况,经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2016年-2017年期间,我院白条报账20.26万元,出现报销凭据不规范的问题,之后我院建立非发票不报、非合规支出不报制度,严格控制报
本文标题:政法X县人民法院党组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把此次市县联动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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