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计划凤台县财政局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建议
凤台县财政局“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建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财政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相关讲话精神》,并转发了《凤台县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12号),认清当前形势,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复工复产,确保如期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一、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一)保障县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2016-2020年我县财政共投入各级专项扶贫资金2.321628亿元。其中:2016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486.28万元;2017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6297万元;2018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384万元;2019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484万元;2020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565万元。“十三五”期间,凤台县本级财政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10398亿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有扶贫任务的县,县级扶贫资金投入要达到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达到了当年地方财政增量投入要求。其中:2020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6.456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比去年(2019年决算27.1134亿元)减少6573万元,本年度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2652万元,与上年持平。截止目前,我县当年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为90.8%,超过资金支出序时进度。(二)加快扶贫资金和项目对接。上级指标文件下达后,财政局及时告知县扶贫办,提请县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匹配资金到项目,财政局根据扶贫领导小组出台的会议纪要及时拨付资金,并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告公示,2016-2020年我县共实施扶贫项目410个。其中:2020年,各级下达凤台县用于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共计4565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相关扶贫主管部门。共实施项目22个,其中:产业扶贫项目12个,教育扶贫3个,金融扶贫1个,光伏运行维护1个,脱贫攻坚培训项目2个,基础设施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二)安排政府债券资金。根据皖财债〔2020〕10号、财预〔2020〕8号《关于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政府债券资金的请示》,3月9日已拨付县扶贫办政府公开发行债券203万元用于脱贫攻坚,主要用于我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对石台县帮扶资金。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对石台县扶贫帮扶资金1500万元,经与县帮扶办对接,3月13日完成对县帮扶办资金拨付。(四)加快推进资产收益扶贫。2018年以来,财政局开始牵头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几年来,由财政局牵头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共34个,投入资金820万元,其中:2018年投入300万元,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8个,带动10个贫困村264户获得稳定的收益;2019年投入200万元,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10个,带动10个贫困村235户获得稳定的收益;2020年投入320万元,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16个,带动16个贫困村160户获得稳定的收益。其中: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开展情况:县财政拨付县自然资源局中央扶贫资金320万元,用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凤台县森林苗圃2020年中山杉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是凤台县森林苗圃,在凤台县武集林场内新建中山杉产业扶贫基地,建设中山杉苗木繁育面积230亩,育苗46万株。项目建成后,按7%的投入资金收益率进行收益分配,9月底前完成兑付,每年带动16个贫困村及16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资产归贫困村所有,带动贫困户在合同期内稳定增收。二、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管理(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精准使用,凤台县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扶贫办出台了一系列脱贫攻坚工作文件。《中共凤台县委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率先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凤发〔2016〕2号)、《凤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01号)、《凤台县关于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意见》(财农〔2016〕107号)、《中共凤台县委办公室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凤办秘〔2016〕11号)、《中共凤台县委办公室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凤办秘〔2016〕29号)、修订了《凤台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29号)、印发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财农〔2019〕30号)、《2020年凤台县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农业〔2020〕15号)、《凤台县财政局凤台县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农业〔2020〕8号)、《凤台县财政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实施方案》(农业〔2020〕17号)等文件。资金项目的安排使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程序使用,具体使用方向及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经实施主管部门严格审查,通过县扶贫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批复后实施,保证资金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确保资金的精准使用。(二)资金直达监控系统建设。根据全省资金直达监控系统操作规程,实现了对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支付环节的全流程、链条式动态监管,成功运行扶贫资金流程追溯、风险监控、绩效监控、汇总分析等功能。截至目前,我县扶贫资金总体分配进度达到100%,扶贫资金接收和分配率均已达到100%。扶贫资金项目绩效总数为12个,已填写12个,绩效指标填报比例100%。(三)建立台账制度。由于当前扶贫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想对每一个项目进度,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到位,必须督促相关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的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建立明细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台账。这样在日常工作推进过程中,才能做到对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情况及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精细化管理。在工作督查中,每个项目使用扶贫资金的额度,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结余情况都一目了然,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四)开展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使用问题整治。对2016年以来产业扶贫资金的监管使用、产业扶贫项目的安排以及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我县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三、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2015年到今年10月20日,实际发放扶贫信贷业务5017笔(户),放贷累计达11465.81万元,其中2016年554.51万元、2017年5494.66万元、2018年3348.40万元,2019年448.66万元,2020年1619.58万元。目前余额1886笔(户),4397.98万元。其中一自三合模式665笔,2695.56万元;光伏贷1201笔6152.06万元,其他户贷户用20笔50.36万元。今年共发放1152笔1619.58万元,均为户贷户用贷款,其中光伏续贷1148笔1605.58万元,户贷户用贷款4笔14万元。贴息方式为按季贴息,分别年度贴息为,2016年1.72万元、2017年165.51万元、2018年362.64万元、2019年440.74万元、2020年257.60万元。风险补偿金累计达到928.8万元。贷款到期均能按期办理,不存在贷款逾期和风险补金的使用情况。(二)为贫困户购买保险。为不享受“351”“180”政策的贫困户和边缘户购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不享受“351”“180”政策贫困户4825人,边缘户1921人,合计6746人。每人每年88.24元,合计59.5万元。个人年度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救助补偿后,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根据保险合同再进行补偿,目前县政府常务会议已通过,正在走招标程序。继续实施民生保险,根据《凤台县民生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6月招标两年,今年继续为全县农户(含居民)购买民生保险,民生保险包括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义勇为救助责任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在政府出资320万元不变的基础上,大大增加了保额,且对贫困户大力倾斜。并召开宣传推进会,要求各乡镇要宣传到位,合作保险公司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四、“双包”工作开展情况单岗村位于新集镇东北方向,东邻桂集镇赵福村,北邻桂集镇后福村,南邻夏集镇朱岗村,西与胡岗村相邻。全村共有486户,人口1646人,耕地面积1444亩。聚居3个自然庄,共3个村民组。2014年全村贫困户12户28人,2014年末脱贫9户20人;2015年贫困户12户28人,2015年末脱贫7户13人;2016年通过扶贫“回头看”做到精准识别新增贫困户0户0人,2016年末脱贫2户4人;2017年贫困户11户26人(整户死亡1户2人)(后按照文件要求整户识别新增5人),2017年末脱贫0户0人,2018年贫困户13户40人(新识别花秀强,陈士闲,花锦灯3户9人),2018年末脱贫3户8人(花秀强户2018年7月死亡一人),2019年贫困户13户40人(陈华春户新出生1人),2019年底动态调整减少2人,现有13户(38人)。目前有3户8人未脱贫。我局包保单岗村8户贫困户,其中3户未脱贫,领导班子成员3人,每人包2户,党总支书记包1户,办公室主任包1户。2014年以来,该村在特色产业发展上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单岗村已有特色产业4个,分别是光伏发电站、大棚食用菌扶贫车间、香獐养殖、投资蛋鸡养殖分红等惠及全村所有贫困户和普通农户。2019年年底,单岗村集体经济收入已达12.6万元,其中:大棚食用菌扶贫车间收益3万元,光伏电站收益1.8万元,香獐养殖收益1.8万元,投入兴农收益1.2万元,村集体水面承包费用4.8万元。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局党组研究同意,在2020年两节之际,赴单岗村开展慰问调研工作,送去了大米猪肉草鱼等慰问品,详细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帮助该村贫困户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在防范肺炎疫情期间,强化对该村的帮扶和贫困户的防范意识宣传,送去方便面30箱,酒精100斤,口罩200个,进一步加强对该村的扶贫帮扶力度。另近期,我局积极与该村对接,联系有关部门,谋划乡村旅游项目,帮助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五、存在问题(一)资金投入需要加强。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较差,产业扶贫有待进一步加强,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愿望迫切,资金投入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较分散,影响了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需要上级持续稳定的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以巩固当前的脱贫攻坚成果。(二)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多数贫困村经济结构单一,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有限,持续增收能力不强。农村留守人员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加强扶持农业经营主体,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施社保兜底,保障他们是基本生活)(三)精准扶贫项目实施难。扶贫到户产业需求项目零乱,小而散,一些养殖业项目属于短期效应,难以形成支柱产业。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单打独干难以发展一体化产业项目,且收入构成不合理,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缺乏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今年我们倾向于在产业扶贫项目上加大投入,特别是投入了两个千万以上的产业项目(牧原集团、正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力地巩固了我县产业扶贫的基础。六、“十四五”建议一是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需要进一步谋实、谋细,从本地实际出发,立足我县特色优势产业、选择信誉度高实力强的合作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产业增效益、农民增收益和集体增实力的资产收益扶贫新路子,降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风险,保障收益成效。二是积极探索在贫困村实施的农业项目,能否统筹向产业扶贫方向增加投入,资产归村集体所有,产生收益进行村和贫困户分成,助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同时建议进一步增加上级奖补资金持续投入,以改善单个目投入额度小,对贫困村扶贫力度弱的现象,巩固当前扶贫成果。
本文标题:计划凤台县财政局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建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67621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