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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组织关系移交工作汇报按照我市工作方案,经排查,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共有X人,截至X月底,已接收X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推进情况1.及时部署、明确要求。《X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科室人员专题学习和研判,及时向各县(市、区)传达了文件精神,要求充分认识这项工作重要性,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并明确提出在转接过程中若遇到实际困难要积极研究解决,本地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不允许发现问题不解决和解决不了不上报,更不能有无故不接收组织关系的情况。2.直面问题、沟通解决。市国资委印制的移交框架协议印发后,我们主动转发至各县(市、区),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对基层反馈的问题,我们及时与国资委进行沟通协商,我们建议在街道成立流动人员党支部,统一进行管理。我们多次参加国资委召开的碰头会议,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优先原则问题,我们根据党内规定和工作实际,协商一致确定为:按照常住地、户籍地、个人意愿的优先顺序进行转接;对于长期在外地居住又不愿意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地的情况,成立流动人员党支部,统一管理这部分党员。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收到基层单位反馈问题X余个,有制度依据的按制度进行第一时间解答,没有现成制度依据的研究后都给予了及时指导。3.加强督促,推进工作。将国有企业党员社会化工作作为今年基层党建的重点任务进行推进,通过专项督导,结合党建工作调研,要求地企双方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推动各县(市、区)和街道、社区工作进展。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我们专门制作了党员移交工作进度表,定期收集进展情况,对工作缓慢的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进移交工作。二、存在问题由于地企双方均存在一些“本位”主义,企业存在快点“甩包袱”的想法,地方存在“畏难”情绪,也想按政策争取更大便利,双方在党费收交标准、网上转交对接、政策落实执行上存在分歧,导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目前进度较慢。1.党费收交标准上存在分歧。部分企业党员执行党费收交规定不严,有的党员多年没交党费或党费收交标准过低,如洛龙区反映部分退休党员回长期拖欠党费,经所在企业多次催促也不缴纳;如X区反映X化工院未按标准收取党费,仅按照X至X元标准收取党员党费。企业不是积极教育党员,纠正偏差,反而协调社区党组织接受现状,认为如果这样,将对以后社区党员党费收缴造成负面影响,增强管理难度。2.网上转交对接上存在不畅。部分企业反映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发出转接申请后,个别县(市、区)接收不及时,各县(市、区)则提出部分企业移交时党员底数不清、党员基本信息缺失、与实际情况不符,甚至最基本的居住地址、电话号码都不能准确填写,导致无法进行人员抽查和核实,希望能核实准确后统一移交。3.政策落实上执行存在偏差。部分企业在移交党员时片面强调工作进度,不能体谅社区困难,有的社区接收转入党员大大超出原有数量,社区工作人员及活动场地有限,党员管理方面存在很大压力,而有的企业只承认使用权,有的企业直接不提及此项,没有很好落实中央、省委此次移交的相关政策,希望企业能按政策要求同步移交党员活动场地设施。三、工作建议1.关于党费收交问题。对于一直拖欠党费的人员,建议企业要做好思想工作,根据中组部党费收交使用管理规定,进行清查补交;对于党费标准过低的问题,建议按党内制度予以调整。确属存在实际困难的,可以申请少交或不交,但要按照相关政策依程序进行审批。2.关于网上转接问题。建议企业与驻地党组织及时做好沟通,分类建好移交台帐,相关基本信息要填写准确,鼓励退休职工主动到街道社区报到;街道社区可在接收前派专人配合转入企业对有关人员进行电话核实,做好分类处理,双方协商一致没有问题后再发起网上转接。3.关于阵地移交问题。建议由市政府国资委督促国有企业按政策落实党员活动场所等相关设施的同步移交到位,减少社区后续管理上的后顾之忧。下步将紧盯存在问题,会同各县区组织部门加大对街道社区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强化属地和企业双方协调推进,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和如期完成。
本文标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组织关系移交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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