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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时间外出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员工工作时间内因公务外出或因私事外出及计件人员提前下班的考勤管理工作。2.适用范围:2.1工作时间因公务外出的;2.2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的;2.3计件人员提前下班的;3.职责:3.1各主管以上人员负责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的审核与批准。3.2保安负责监管工作时间员工外出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凭单放行的规定并记录员工出入时间。4、工作时间外出管理规定4.1因公务外出:凭主管以上人员签批“放行条”,并写清楚地点、办理事项等详细内容。无放行条者不得放行。4.2因公务乘公司车辆外出:凭PMC部签批“派车单”。并写明地点、办理事项、随车人员姓名。无姓名者不得放行。4.3因私事外出:工作时间内如有私事要外出处理的,必须写“请假条”并经主管批准。请假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外出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请假提前下班的必须打卡。24.4计件人员提前下班外出:计件人员因做完货或货源不足等情况时,必须由主管以上人员开具“放行条”方能外出。4.5计时人员工作时间请假外出,按请假时间扣除薪资(或抵扣休假时间)5、员工进入管理:5.1上班前打卡后外出,超过上班时间回厂的根据迟回时间按迟到、旷工处理;5.2迟到必须打卡。否则根据实际进入时间按迟到、旷工处理。5.3保安严格执行以上进入时间登记上报。6、周日或晚上主管不在的情况下员工外出,需知会当班保安,并由保安记录员工出入时间上报处理。7、违反以上规定的处理:7.1工作时间内员工外出无以上规定的“放行条”、“请假条”、“派车单”等证明的,保安有权不予放行。强行外出者,由保安登记上报每次处罚30元。计时人员除处罚外,外出时间不计出勤。7.2保安没有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监管的,每次处罚30元。7.3凡是未经公司主管以上人员批准签名的工作时间私自公务外出或私事外出的,不得作为工作时间发生事故进行工伤申报和享受工伤相关待遇。8、本规定由总经办签批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签发:______________3主送:总经办抄送:公告、各部门、车间发文:人力资源部日期:2014年10月15日
本文标题:工作时间外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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