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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因履行不力,致使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为国有企业的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1、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委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形同虚设,党委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理解不深;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关规定。2、执行和落实不力。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年初对责任层层分解,制定一系列制度、目标和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分解到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力。3、纪委职能弱化,作用发挥不够。目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大部分是身兼数职,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其它工作往往成为主业。虽然现在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专职的纪委副书记负责,而纪委副书记名义上是专职,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是有名无实,日常工作不参与,不研究,这都导致纪检工作被动,疲于应付,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核成绩。三是怕影响个人今后发展。4、日常监督缺乏。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责任、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5、责任追究不严不到位。一是纪检体制机制的问题。当前纪委受同级党委的领导,难于大胆地开展工作,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往往失之与软。二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受人为的因素影响较大。三是追究没有到位,只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没有追究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作为国有企业基层党委,面对广大群众,工作点多面广,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1、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省市、国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逐级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2、加强廉政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广泛开展党规党纪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认真学习廉洁自律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管理人员观看廉政教育片,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明显提高。定期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进行廉政纪律谈话,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班子成员定期在分管系统中开展党风讲评,剖析原因和问题所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强化制度建设,使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高压惩治腐败,使党员干部“不敢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3、全面推进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和服务党员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全面,利用“一网、一屏、一墙”,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4、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能,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对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煤炭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干部管理、维护职工权益和截留职工工资奖金、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领导干部乱发奖金八个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出纳员、会计员、材料员、安全员、办事员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岗位管理规范、廉洁从业。解决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职级待遇,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同时建立纪检干部自身监督管理制度,防止“灯下黑”。对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5、实现“三转”,强化责任追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理念,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保障党员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工作理念、方法、机制上实现“三个转变”。即党风廉政建设由“纪委倒逼”向“党委主动直接抓”转变;由重点抓、抓重点向经常抓、抓长效转变;由“软性抓”向“硬性抓”转变。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实行纪委书记“两报告”制度。三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从自身做起,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三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今后,国有企业必须坚决有力地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政治新常态提供坚强保障。作者简介张文兵,男,1975.6.2,汉,籍贯:山西省灵丘县,学历:本科职称:政工师,现任职务:阳煤开元公司纪委专职委员,研究方向:纪检监察。
本文标题: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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