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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1.5m。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5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设置保护加固设施。5.《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普通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1.5-10%。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运动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成片树林的观赏林缘线视距为林高的2倍以上。8.《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m。9.《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的50%。10.《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1.8m。1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大、中型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4m。1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小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5m。1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自行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m。1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停车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15.《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珍贵稀有的树木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1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2m。1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给排水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18.《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电力、通讯电缆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19.《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成活,胸径在250mm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20.《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在改造地形填挖土方时,应避让基地内的古树名木,并留足保护范围(树冠投影外3-8m),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且不得随意更改树木根颈处的地形标高。2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露地栽培花卉规定: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宜少于3~4个。2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草本花卉和草坪地被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30cm。2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小灌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45cm。2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大灌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60cm。2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浅根乔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90cm。26.《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深根乔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150c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树高超过4m的常绿乔木移栽时所带土球直径不小于140cm,种植穴深度不小于120cm,种植穴直径不少于180cm。2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移栽胸径为8~10cm的落叶乔木,种植穴的深度应为80-90cm。2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裸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裸树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h。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2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在绿化施工中,带土球苗木需运输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摆放整齐。30.《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苗木种植前一般要进行修剪,下列树种中油松不宜修剪。3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m,苗木种植前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3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苗木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3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树木移栽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种植深度可比原种植线深5~l0cm。3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3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3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36.《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移植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3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或方形土台装箱。3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屋顶绿化种植材料选择时不需要满足耐水湿。3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竣工验收时间地被植物应在当年存活后,郁闭度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40.《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天后进行验收。4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绿化工程验收时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42.《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4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4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4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道路分车绿带的乔木以及行道树树干中心至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4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至1.5米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4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道路交叉口行道树绿带和交通岛绿地,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4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4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5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5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规定,绿地率不小于%的城市广场,属于街旁绿地的一种,并作为城市公共绿地参与城市用地平衡。52.《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在道路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5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通透式配置,是指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3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5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5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电力电缆敷设外缘与乔木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1m。5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低于2米的围墙至乔木中心最小距离为1m。5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路灯杆柱至乔木中心最小距离为2m。5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5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中型汽车为3.5m。6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载货汽车为4.5m。61.《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树木与35~11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3.0m。6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电力、电信电缆至乔木中心的最小水平净距为1米。63.《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规定,建筑物无窗的外墙至乔木中心的最小距离为2m。64.《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规定,有窗的建筑物外墙与乔木中心的最小间距为3m。65.《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规定,建筑物外墙与灌木中心的最小间距为1.5m。.66.《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规定,2m高以下的围墙与乔木中心的最小间距为1m67.《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对游憩用地生态容量的规定为:针叶林地允许2-3人/公顷,用地5000-3300㎡/人。68.《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对游憩用地生态容量的规定为:疏林草地允许20-25人/公顷,用地400-500㎡/人。69.《园林基本术语标准》规定,绿化覆盖面积城市中所有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70.《无障碍设计规范》中规定,行进盲道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树池边缘250mm~500mm处设置。
本文标题:绿化种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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