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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FYQ/FY0002S—2019代替Q/FY0002S-2016威化纸(淀粉制品)2019-09-12发布2019-11-14实施深圳丰裕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30193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24日Q/FY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Q/FY0002S-2019是对Q/FY0002S-2016威化纸(淀粉制品)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Q/FY0002S-2016威化纸(淀粉制品)同时废止。本标准与Q/FY0002S-2016相比,作出了如下修改:——重新整理了规范性文件。——修改了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值。其余部分内容不变。本标准由深圳丰裕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炳照。本标准历次发布日期:Q/FY0002S-2006Q/FY0002S-2009Q/FY0002S-2012Q/FY0002S-2016Q/FY0002S—20191威化纸(淀粉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威化纸(淀粉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小麦淀粉为主要原料,以起酥油、磷脂为辅料,经热烫成型、冷却熏蒸、压切成型、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用于包裹食品油炸的非即食纸状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制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淀粉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883食用小麦淀粉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5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油脂制品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小麦淀粉符合GB/T8883和GB2761、GB2762、GB2763的要求。Q/FY0002S—201923.1.2起酥油符合GB15196的要求。3.1.3磷脂符合GB28401的要求。3.1.4生活饮用水符合GB5749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见表1。表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色泽白色、均匀一致组织形态圆形、纸状、不变形、不破损气味气味正常,无霉味、哈喇味及其他异味杂质外表及内部均无肉眼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见表2。表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水分,%≤18淀粉含量,%≥70黄曲霉毒素B1/(μg/kg)≤4.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1铅(以Pb计),mg/kg≤0.33.4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要求,符合表3要求。表3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名称最大使用量g/kg磷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3.5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单件产品的净含量计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在符合感官检验要求的实验室内,目测、鼻嗅检验产品的色泽、气味、组织状态、杂质。5.2理化检验5.2.1水分测定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进行。5.2.2淀粉含量Q/FY0002S—20193按GB5009.9规定的方法进行。5.2.3黄曲霉毒素B1按GB5009.22规定的方法进行。5.2.4过氧化值按GB5009.227规定的方法进行。5.2.5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5.3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质量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出厂检验6.2.1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2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2.2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标签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不定期抽检或送检。6.2.3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如有一些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3.1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0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3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3.2检验项目本标准第3章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3.3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如有一些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包装容器上应有牢固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配料、产地、生产厂厂名、厂址、商标、使用说明、本标准编号、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净含量和保质期。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要求。Q/FY0002S—201947.2包装内包装采用PE胶袋包装,外包装采用纸箱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4806.7和GB/T6543的有关规定。7.3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7.4贮存应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应离墙、离地,不能和有异味物品放在同一仓库,需要防潮、防霉变、防虫害、防污染。按本规定运输贮存,产品保质期限为一年。
本文标题:QFY 0002 S-2019 威化纸(淀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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