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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秋冬季不仅仅是新型肺炎的传播季,更是诺如病毒感染、登革热等其他传染病的高发期。为科学指导学校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如下:一、应急处置(一)学校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況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社区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三)如发现疑似病例,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破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二、工作重点(一)、日常防控重点工作通过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和发热症状监测;健全学校和医疗机构送诊绿色通道,规范学生发热症状预警处置,及时甄别处置常见传染病,加强家校联动,引导学生家长理解和支持学校防控工作。(二)、疫情处置重点环节发生疫情后,全面调查患病学生校内校外生活史、患病学生家庭成员感染情况追溯、确定停课范围;划定最小防控单元以及判断延伸的重点场所等,落实区城人群病例搜索与核酸检测排查。(三)、疫情调查相关信息收集发生疫情后,核实涉疫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主办方、地址、复学时间;教学人数规模、生源情况、集中教学、住宿方式、校医配备、医疗条件、教室宿舍通风情况;日常防控制度、人员防护、日常消杀、就餐环境、测温记录等,研判追踪患病学生校内校外生活史,落实密切接触者判断和管理。(四)、最小防控单元划定发生疫情后,由卫生健康(疾控机构)等会同主管部门,深入分析涉疫区域人群特征、区城功能等人数,按流行病学调査结果划定最小防控单元。最小防控单元可以是一个或多个,且可随调査深入,因时制宜加以调整。(五)、扩大防控范围发生疫情后,由卫生健康(疾控机构)等会同主管部门,提出对最小防控单元及相关重点场所实施隔离管控措施由所在街/镇政府会同学校主办方负责组织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延伸范围遵循由小到大的原则,从一个班延伸至一个年级、一个校园。对最小防控单元及相关重点场所人员实行精准管控,并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六)、精准管控重点人群1、密切接触者和潜在密切接触者管理。所有密切接触者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排査。潜在密切接触者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排査。在接受医学观察期内,健康码一律更改为“红码”。对14岁以下儿童可在家庭成员陪护下实施隔离。密切接触者和潜在密切接触者在被纳入管理的当天及解除隔离前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出现相关症状,及时进行检测排查。2、一般接触者管理学校发生疫情时,划定的最小防控区内相关人员一律界定为“一般接触者”,对其管理要求是:实施健康告知,14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被纳入管理的当天及解除管理前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出现相关症状,及时进行检测排查。3、其他人员管理为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和持续发展,视情况采取局部范围停课措施。校园内实行区域管制,限制人群聚集性活动,限制人员进出,限制人群活动。(七)、学校与终末消毒学校采取终末消毒措施,经消毒效果监测评估合格后,可按现场调査组提出的相关防控要求重新开放。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坚决防止校园内发生聚集性疫情;共同创造出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学校传染病症状检测预警技术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文件制定本预案。一、工作体系我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在海阳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内部应急处置机制。(略)二、处置流程1.现场处置。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立即报告学校并安排到留观点由驻校医护人员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对可疑情况者要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马上通知家长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同时,记录密切接触者。2.送医上报。根据前期摸排《个人健康备档卡》信息,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1)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海阳市中医院就诊。(2)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联系家长送龙山医院发热门诊,若家长不能及时赶到,学校要采取安全方式送医。教职工出现上述情况建议由家属陪同或自行前往。(3)信息数据组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海阳市疾控中心和教体局。注:师生入校时出现情况,参考上述流程在校门口设置临时隔离点,供暂时隔离使用。三、应急启动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以下工作:1.积极配合。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医疗后勤组协助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组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师生居住社区(村庄)。2.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调控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宣传教育组及时通报情况,开展心理疏导。3.通风消毒。通风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4.宣传引导。宣传教育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5.后续措施。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由其家人接回居家隔离,满足《师生健康复课查验实施方案》的复课标准后方可回校。四、有关细则1.离校就诊指引(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2)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3)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4)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海阳市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3.返校管理事项(1)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前需持医院病愈证明由驻校医生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若医生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医生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医生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医生应与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医生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龙山卫生院和海阳市疾控中心,协商后作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医生(疫情报告人)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隔离期限以校医(疫情报告人)掌握的为主,证明辅助验证。(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本文标题: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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