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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严守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危及师生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创造良好学校安全环境。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一)师生隔离观察场所。包括学校设置的校内师生隔离观察区(留观室),以及校外租借宾馆、酒店等用于师生返校后进行隔离观察的场所。整治内容:严格落实师生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确保万无一失,决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特别是存在失修失养严重、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损坏、使用老旧危房、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坚决不予使用,及时更换场所;组织专人加强场所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牵头领导:责任股室: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二)学校建筑及工程施工。包括学校各类房屋、围墙、室外活动设施等,以及学校各类在建工程。整治内容:坚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先查先治,聚焦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从即日起至6月30日,集中力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对学校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礼堂、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仓库、锅炉房、配电室、老旧房屋等建筑设施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对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尽快采取加固等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立即停止使用。对在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规划股、初教股、中教股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三)教育部门主管的社会实践基地整治内容:督促社会实践基地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房屋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四)学校食品安全。包括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整治内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确保其生产经营场所清洁卫生,食品采购、加工、运输、分餐过程安全。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安全股、资助中心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五)消防安全整治内容:针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消防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及时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学生返校后对学生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六)校车安全整治内容: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结合《关于印发市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校车联席办〔2020〕2号),全面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学生行为的重点整治。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七)实验室安全。包括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压力容器管道、实验设施仪器等。整治内容:对学校实验室特别是高校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科研实验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排查,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各环节全过程管控,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安全股、中教股、初教股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八)特种设备安全。包含学校电梯、锅炉、特种车辆等设施设备安全。整治内容:全面排查学校电梯、锅炉、特种车辆等安全隐患,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九)校园周边治安安全整治内容:主动对接政法、公安、交通运输、文旅、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学生出租屋、娱乐场所、食品摊点、交通车辆等进行全面整治,坚决防范涉生安全事故和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十)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整治内容:针对学校人员密集区域、重要防范部位和安全薄弱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易致山体滑坡、山洪暴发或泥石流区域,低洼洪涝地段以及防洪堤、护坡、驳岸、挡土墙等设施,落实有效防护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规划股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十一)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内容:督促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房屋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初教股、中教股责任单位: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三、整治办法本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监督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校要各自深挖细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二)严格落实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造册登记。要坚持把保证师生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要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做到“一县一册、一校一档”,动态闭环管理。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三)全面监督检查。即日起,县局将对辖区内学校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健全完善挂牌督办、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确保监督到位、跟踪到位、整改到位。(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全县大排查大整治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政府安委会具体组织,省、市、县、乡、村和各类单位(场所)六级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我局统一部署推动全县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落实局领导挂钩联系各校制度,督促指导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各校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细化内部分工推进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与应急、公安、住建、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协作联动,形成合力。(二)压紧压实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三)严肃追责问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于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整改的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我局把各校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各校要制定本地本校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细化明确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要求。
本文标题:2020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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