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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JXH-MZTHSJ-TJ-ZB201206-02-0030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场8号公路工程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场8号公路工程地震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审核:校核:编制: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项目部木扎提工程项目经理部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项目部木扎提工程项目经理部地震灾害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1.1事故类型地震又称地动、地振动,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地震灾害分为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两种。1.1.1地震直接灾害指由地震的原生现象,如地震断层错动,大围地面倾斜、升降和变形,以及地震波引起的地面震动等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破坏或倒塌;地面破坏,如地裂缝、地基沉陷、喷水冒砂等;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山崩、滑坡、泥石流等;水体的振荡,如海啸、湖震等;其他,如地光烧伤人畜等。以上破坏是造成震后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毁坏、社会经济受损等灾害后果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1.1.2地震次生灾害地震灾害打破了自然界原有的平衡状态或社会正常秩序从而导致的灾害,称为地震次生灾害。如地震引起的火灾、水灾,有毒容器破坏后毒气、毒液或放射性物质等泄漏造成的灾害等。地震后还会引发种种社会性灾害,如瘟疫与饥荒。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还带来新的继发性灾害,如通信事故、计算机事故等。这些灾害是否发生或灾害大小,往往与社会条件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1.2危害程度分析地震在瞬间发生,地震作用的时间很短,最短十几秒,最长两三分钟就造成山崩地裂,房倒屋塌,使人猝不及防、措手不及。地震爆发的当时人们无法在短时间组织有效的抗御行动。地震灾害等级有不同的划分方法,项目部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1)特别重震灾害。造成员工及家属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震灾害。(2)重震灾害。造成员工及家属死亡10-29人,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震灾害。(3)较震灾害。造成员工及家属死亡3-9人,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震灾害。(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员工及家属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2.2避震原则:一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定之规;二要行动果断,不要犹豫不决;三在公共场所要听从指挥,不要擅自行动。2.3震后救人的原则:先救近处的人;先救容易救的人;先救青壮年;先救“生”,后救“人”。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3.1.1项目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项目部成立地震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振宇副组长:冀春辉成员:亚楠樊恒东献平杰许不凡析德谦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领导项目部抗震救灾工作。(2)决定启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指挥抗震救灾工作。(3)部署抗震救灾工作。(4)协调项目部各级抗震救灾应急管理组织。3.1.2办事机构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组成如下:主任:振宇副主任:冀春辉成员:献平析樊恒东亚楠杰许不凡彬黄兴忠黄平和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发布,建立健全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2)落实抗震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3)负责地震灾害信息汇总、发布,宣传抗震救灾应急防护知识。(4)负责本预案实施的应急值守工作。3.1.3执行机构项目部是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具体执行机构。预案启动后应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应对管辖围发生的突发事故。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1)执行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决策和命令;(2)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医疗救助、物资等保障;(3)迅速了解灾害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理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4)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5)控制事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6)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场指挥部下设前方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前方工作组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及事发区域所属施工队伍成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应急组织协调和为信息披露、宣传提供现场信息。后勤保障组项目部劳资财务部、技术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等组成,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应急资源的协调保障,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财力资金、物资设备、基本生活、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维护、人员防护、技术支持等。信息宣传组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外信息披露、危机公关、宣传报道、通信保障等。项目部各科室、作业厂队是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事件处置的具体执行机构,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应对所管辖围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项目部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主管部门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联动部门为:综合办公室、物资设备部、劳资财务部。综应安医后善专合急全疗勤后家协处保救保处技调置卫护障理术组组组组组组组3.2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部安全主管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作业队(班组)长、施工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工作职责(1)组长:负责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情况,负责组织现场抢救。(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抢救工作。(3)各成员职责:各作业队(班组)长、施工技术员负责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抢救,专兼职安全员、现场参与抢救的作业人员等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发现场。4预防与预警4.1地震灾害的预警4.1.1预警项目部及各二级单位(子项目部)、项目部,根据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通过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手机、或其它方式发布预警信息。4.1.2预警级别及发布对照事故、灾害等级及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等,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事故、灾害级别划分标准参考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警发布遵循科学慎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一般或较重级别的预警,由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严重或特别严重级别的突发事故,需报请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或宣布取消。预警信息通过通讯、网络和现场广播等形式进行发布。4.2预警行动4.2.1项目部发生地震或出现有可能发生地震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预案及时采取行动,减少地震的损失,同时立即向业主、监理、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报告。4.2.2项目部各级应急组织接到地震险情报告后,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4.2.3地震来临时现场人员应按照现场情况自行撤离危险区域。5信息报告程序5.1信息报告和处置5.1.1地震灾害发生或其预警信息发布后,项目部应按规定时限逐级报告,同时报送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机构。并按照预案的要求,联系当地医院和公安部门。a、I级响应报告程序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项目部立即向分局及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b、II级响应报告程序较震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项目部立即向分局及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c、III级响应报告程序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5.1.2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外或影响到外围安全的,应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5.1.3预警信息发布后,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5.1.4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办公室值守:0、0夜间值守:/5.2项目部经理部应明确的基本容5.2.1应明确现场的报警方式:如、广播、对讲机等。选取有效的联络方式,并进行公布。还应明确与当地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容。5.2.2地震灾害报告基本容(1)地震灾害发生单位名称、地址;(2)地震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3)地震灾害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5.2.3地震灾害超出事发单位应急能力时,由应急总指挥以的方式向外部相关政府应急部门、矿山救护队等请求援助。被困人员可采取有效的声、光、烟、色等方式向外求援。6应急处置6.1分级响应6.1.1I级响应特别重震灾害和重震灾害发生后,由现场负责人报请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项目部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其中: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工作;项目部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和目部相关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6.1.2II级响应较震灾害:由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或项目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由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和项目部负责全权指挥。必要时由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派人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项目部配合开展工作。6.1.3III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由相关单位或项目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上报受灾情况,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项目部配合开展工作,受灾单位或项目部负责现场具体处置工作。6.2基本响应程序6.2.1基本应急(1)当确认地震灾害即将或已经发生时,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或项目部在按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各联动部门和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有效处置和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救援处置方案。(3)参与地震灾害处置的各相关单位、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本预案(现场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4)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适时建议派出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人员和专家顾问组,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这时应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地方指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出请求,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部门通报有关情况。(6)境外项目发生地震灾害后,在及时控制事态的同时,及时向我国驻外领事馆和所在国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我国驻外机构和所在国地方的支持和协助。6.2.2扩大应急当基本应急程序难以有效控制事态,立即转入扩大
本文标题: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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