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暂行) 沪建建材〔2021〕114号
公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建材〔2021〕114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和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的管理,按照《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1—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暂行)为进一步推进建筑高质量发展,提高建筑健康舒适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规范本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和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的管理,按照《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和《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0〕2号),制定本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和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按本规定实施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组织开发并发布本市超低能耗建筑计算软件,计算软件发布后,本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应使用规定软件进行计算。一、项目申报和评估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申报,超低能耗建筑和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只能选择财政支持或容积率计算中的一项进行申报。选择申报财政支持的,还应符合《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及对应申报指南的要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应符合《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和本市相—2—关技术要求,申报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应符合本市相关技术要求,申报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外墙平均传热系数≤0.4W/(㎡·K)时,可采用合理的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内保温一体化除外)与其他保温系统组合,且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的热阻应不小于组合保温系统热阻的60%。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及外窗)热工性能应比本市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提高15%以上。超低能耗建筑和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中,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内保温一体化除外)中一体化保温部分比例不得低于80%。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审查之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交申报资料,其中申报容积率计算的,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之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交申报资料。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一)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1);(二)专项技术方案(详见附件2);(三)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等相关许可或证明文件。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3—(一)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3);(二)专项技术方案(详见附件4);(三)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等相关许可或证明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在收到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申报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项技术方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向建设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建设单位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出具的认定意见,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核定建筑面积。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在收到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申报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项技术方案评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根据评估结果向建设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建设单位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出具的认定意见,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核定建筑面积。二、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应技术措施有效落实。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应严格按照《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申报承诺书和评估通过的专项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承诺书和本市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4—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组织对项目施工图中超低能耗建筑相关内容进行论证,形成专项论证报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6),纳入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内容,建设单位对论证结果负责。建设单位可组织对专项论证报告进行评审。三、项目建设管理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阶段相应技术措施有效落实。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严禁擅自变更设计内容,降低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超低能耗和外墙保温一体化相关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报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鼓励优先选用获得本市新材料认定或绿色建材标识的材料或产品。对涉及超低能耗建筑性能的关键部品部件及材料,应在施工过程中收集、留存检验检测报告或进场复验报告,纳入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内容。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难点和质量控制重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热桥处理、气密性保障等关键环节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监理单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项监理细则,制订相应的质量管控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质检人员要加强日常质量检查,严格做好各道工序和各专业工种的交接,并做好记录。监—5—理人员要加强日常检查和巡视,要对门窗安装、墙面和屋面保温施工、穿墙及出屋面管道等部位热桥处理、气密层保障施工等重要工序进行全程旁站和过程专项验收,做好旁站记录和验收记录,并留存关键工序影像资料,纳入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内容。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和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的日常监督,尤其是对墙体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等关键部位的热工性能,以及气密性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节能材料抽查抽测。四、项目审核超低能耗建筑相关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涉及室内环境、建筑能耗及气密性的关键参数进行现场专项检测,主要包含建筑整体气密性检测、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检测、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检测、新风热回收装置效率检测、室内温湿度及新风量检测、照明功率密度检测,并出具现场专项检测报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7),纳入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内容。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超低能耗建筑专项使用说明书,在房屋交付时提供给业主。专项使用说明书应包含节能技术指标、—6—房屋平面图并注明气密层位置、门窗及设备使用维护说明等。超低能耗住宅建筑的专项使用说明书内容应纳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中。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时,同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申请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或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审核。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审核内容包括以下资料:(一)项目竣工图纸;(二)专项论证报告;(三)关键部品部件的检验检测或复验报告;(四)现场专项检测报告;(五)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监理细则;(六)质检记录、监理旁站记录和验收记录、关键工序影像资料(包括门窗安装、墙面和屋面保温施工、穿墙及出屋面管道等部位热桥处理、气密层保障施工等重要工序的影像资料);(七)专项使用说明书。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审核内容包括以下资料:(一)项目竣工图纸;(二)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监理细则;—7—(三)质检记录、监理旁站记录和验收记录、墙面保温施工影像资料。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超低能耗建筑和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前,组织对超低能耗建筑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审核通过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颁发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证书。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中应包括超低能耗建筑和建筑外墙保温一体化内容。对于超低能耗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将超低能耗建筑和普通建筑的区别、工程技术指标、主要构件性能参数、预期节能效果等关键内容进行展示。销售宣传时应据实介绍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指标和节能效果,禁止随意夸大。对于超低能耗公共建筑项目,应建立包括温湿度、二氧化碳浓度、细颗粒物浓度等室内环境指标和能耗数据的监测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应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联网,并确保持续稳定上传室内环境和能耗数据。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联系人:何流;联系电话:021-23116512。—8—附件:1、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申报承诺书2、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编写提纲3、上海市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申报承诺书4、上海市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编写提纲5、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第三方机构工作内容6、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专项论证报告技术要求7、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现场专项检测报告技术要求—9—附件1: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申报承诺书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项目所在区申报日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编制—10—填写说明1.本申报承诺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在设计阶段申请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容积率计算,由建设单位填写。2.本申报承诺书中的“二、关键性能指标”将作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审核依据之一,请准确填写。3.项目名称和建设单位名称应采用规范名称。4.不得自行删除本申报承诺书的技术内容和要求。5.本申报承诺书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11—一、项目基本信息1.2.3.□□4.(m2)m23%5.m23%(m2)6.7.(m)8.9.10.11.12.13.14.二、关键性能指标1.%≤26≤60≥20≥302.□30m3/(h)□GB503763.□1/6□75%GB503334.□8%□75%2/h5.kWh/m2·a≤8kWh/m2·a≤25kWh/m2·a≤60%≥30%≥506.(N50≤1.0)≤1.07.W/(m2K)≤0.80W/(m2K)≤0.64W/(m2K)≤1.8\≥0.6\≤0.40W/(m2K)≤0.72W/(m2K)≤0.45W/(m2K)≤1.8\≤0.308.W/(m2K)三、工程概况四、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方案1.2.3.4.5.6.7.8.9.10.—15—五、面积指标核算3%/m2K≤0.4W/(m2K)/m23%/m2/m23%/m2⑤=/1.033%≤==⑤=-六、建设单位承诺附件2: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编写提纲一、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类型、效果图、总平面图、超低能耗建筑实施范围、必要的平立剖面图、结构形式、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示范面积、开发与建设周期等情况。二、项目目标项目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目标,采用的技术标准,室内环境、建筑能耗以及气密性等关键性能的控制指标。三、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方案3.1建筑本体节能措施规划布局、建筑朝向、建筑体形、窗墙比、自然采光、自然通风等技术方案。3.2围护结构节能措施外墙保温隔热、外墙保温一体化形式、屋面保温隔热、楼地面节能做法、外门窗节能选型、建筑外遮阳等技术措施。3.3建筑气密性控制措施—17—气密层位置和做法,外窗与墙体连接部位、管道穿墙及出屋面部位、预制墙板拼接部位等影响建筑气密性的重点部位构造做法及图示。3.4围护结构热桥控制措施关键部位的热桥控制措施,包括阳台、设备平台、凸窗板、女儿墙以及其他需要在外围护结构上固定可能导致热桥的构件等做法及图示。3.5供暖空调与新风系统方案冷热源系统形式、容量配置及能效要求;输配系统、空调末端形式及能效要求;新风系统技术方案及热回收装置应用情况、热回收装置的类型和效率要求。3.6电气节能方案各区域照明功率密度设计要求,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电梯节能要求。3.7生活热水供应方案项目生活热水需求情况,生活热水供应方式、热水供应设备容量及能效要求。3.8可再生能源应用方案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水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包括容量参数、布置位置、供应范围等。—18—3.9能耗监测与控制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及用能监测系统的配置情况,智能化系统的配置情况。3.10其他其他节能技术措施应用情况四、能耗指标计算4.1计算软件及方法介绍4.2计算模型说明4.3计算边界参数包括室内温湿度、新风量;人员、照明及设备等内热源参数;人员在室时间表、供暖空调运行时间表、照明使用时间表、设备使用时间表等;计算用的气象参数;围护结构参数、采暖空调参数、热回收设置、生活热水设置、电梯计算设置等。4.4计算结果包括供暖年耗热量、
本文标题: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暂行) 沪建建材〔2021〕114号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8170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