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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肥料监管工作方案2022农药肥料监管工作方案2022人的才能不是天生的,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靠勤奋换来的。下面是网友为您分享的文档范本,供您参考学习,喜欢的话就下载吧!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关键之年。为做好农药肥料管理工作,保障农业生产丰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重点工作(一)农资保供调度。加强春耕期间种子、农药、肥料供需调度,引导企业克服新冠疫情、“能耗双控”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保持农资生产有序运行。重点监测种子、化肥、农药保供价格。实时排查种子、化肥、农药在生产、使用、流通等环节的堵点难点卡点,提前制定预案,及时协调解决,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的有效供应。(二)企业信息摸底。继续开展农药肥料生产经营情况摸底调查。重点对农药肥料企业基础信息、生产经营状况、产品库存、登记和备案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认真分析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生产动态,加强数据分析,提高市场供需研判能力,指导生产企业产销衔接。(三)市场行政检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加强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网络销售农药平台以及使用大户的监督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许可情况、厂房、设备、原材料进货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相关质量规章制度等,保证生产产品与农药登记证一致;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门店和网络销售农药平台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检查农药经营台账记录以及农药存放安全隐患等;农药使用大户重点检查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规行为。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生产基地等农药肥料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四)质量监督抽查。农药方面,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抽查和例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对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农药、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隐性成分的产品的抽查。肥料方面,重点抽查有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肥料、复合(混)肥料和微生物肥料等。对投诉举报、信访、媒体曝光等渠道获取的违规行为线索,进行专项抽查。(五)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按照《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缸豆、韭菜、芹菜等蔬菜使用农药的监督检查,包括蔬菜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规定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在农药中违法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蔬菜经营过程中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积极推进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按时报送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六)经营门店提质增效。要以全国开展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门店的服务指导。蔬菜、水果主产区内的农药经营场所要进行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完善的完善,该整改的整改。今年省厅将适时对各市经营门店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各市要认真落实《山西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督促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使用大户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出台实施细则,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的回收处理模式,加快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及时报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置情况统计表。按照农业农村部《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引导,扎实推进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八)加强登记试验单位监管。加强农药实验单位和实验过程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是否存在超出证书试验范围试验情况,重要设备设施与申请资料是否相符,实验报告是否完备规范,试验原始记录是否存在缺失或不完整的等情况进行检查。(九)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农药使用环节的安全指导工作,督促指导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开展安全知识培训,认真梳理农药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十)加强行业指导。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过程的指导。一是严格定点经营。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定点经营,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实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监管。二是做好农药淘汰。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部署,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高毒农药风险评估和使用调查,为淘汰高毒农药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风险防范。不断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高度重视农作物药害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鉴定、早处理,及时化解风险。二、进度安排1-3月份,组织开展农药肥料保供情况进行摸底。3-4月份,组织开展春季农药肥料监督抽查。5-6月份,开展农药肥料市场行政检查和农药使用专项检查。7-8月份,组织开展秋季农药肥料监督抽查。9-10月份,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检查。5-12月份,开展业务培训及安全生产培训。12月份,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农药肥料知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协调配合”的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农药肥料监管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农药肥料监管工作。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确定专班、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进展缓慢,严重影响全省工作进度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二)开展宣传培训。积极开展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农药残留法律法规学习等宣传活动,并结合“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对《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宣传。加强“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技术培训,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种植户、农药经营单位、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等开展培训。(三)严肃案件查处。针对日常监管、监督抽查等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核实查处,按照“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的原则,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行为。对涉嫌的问题产品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涉嫌的问题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影响面广、涉案金额大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案件,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按时填报《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统计表》,同时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对工作中发现的好做法、好典型省厅将在媒体平台推送宣传。
本文标题:农药肥料监管工作方案【通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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