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关于做好XX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XXXX
-1-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文件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豫人社〔2011〕36号────────★────────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市委(县委):日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要求从2011年起五年内,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做好2011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200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截至2010年,全省共选拔3445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3-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这项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三支一扶”工作深入开展。二、扎实做好基层岗位需求统计。各地要立足“十二五”期间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形势下基层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在“三支一扶”框架下,适当扩大项目的覆盖范围,增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岗位,充实农业农技、农林建设、医疗卫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岗位。要扎实开展基层岗位需求统计,合理确定招募计划,及时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筹核定后下发各地。三、认真开展选拔招募工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选拔招募工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招募工作结束后,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及时上传至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四、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服务。-4-各地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2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日常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对招募到岗的高校毕业生,要认真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协调服务单位,结合岗位需求,“一人对一岗”确定服务岗位,及时安排上岗服务,并解决好食宿、交通等问题,同时积极提供在职培训机会,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县(区)团委要继续做好从接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择优选拔条件适合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工作,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积极发挥作用,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拔招募、派遣到岗、日常服务、考核考评等信息采集、管理、更新、上报等工作。对在岗服务的大学生,要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实施“三支一扶”-5-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方针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参与计划实施和基层服务;大力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锻炼的突出事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就业,进一步发挥“三支一扶”计划的引领示范作用。要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为“三支一扶”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六、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待遇。自2011年7月1日起,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大专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情况,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各地要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政策和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同时严格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七、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人员就业服务工作。(一)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相关政策。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加强协调,切实落实定向考录等政策,组织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工作。-6-(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各地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各类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基层就业。对201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县(市、区)年度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总量5%的要求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省辖市年度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也要按一定比例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所在服务单位直接聘用,若服务单位无职位空缺或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的,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其他事业单位调剂聘用。(三)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各地要积极鼓励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按照《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和《关于实施河南省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豫人社〔2010〕131号)等文件要求,将其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四)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摸清底数,建立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信息库,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设立专门窗口,为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7-服务。在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帮助促进各项目参加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就业服务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地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服务期满后仍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要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按规定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五)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各地要注重政策配套衔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培训管理、升学考研、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龄计算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26号)的规定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八、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即将启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不断提高选拔招募、日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政策落实的督办、督查力度,切实保障现有政策落实到位。-8-主题词:人力资源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通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1年6月3日印发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XX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XXXX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974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