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广东省地方税收工作“十五”计划
广东省地方税收工作“十五”计划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九五”时期的努力,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九五”时期也是广东地税独立运作后的第一个五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地方税收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地方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年年位居全国首位,5年共组织地方税、费收入2450亿元,为全省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进步,基本建立起一个符合广东城乡实际,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注重内外监督制约的登记、征收、检查(稽查)三大系列分离的全新征管模式;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大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基层建设迈上新台阶,基本改变了落后面貌;依法治税日见成效,税收法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今后5年是我国和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也是广东地税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时期。“十五”期间,广东地方税收的发展环境将呈现以下特征:全省经济总量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为地方税收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第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快速发展;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步伐加快;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我国加入WTO的需要,税制改革和税收法制建设也将大大加快。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五”税收工作规划》,制定《广东省地方税收工作“十五”计划》,对实现广东地税“二次创业”各项奋斗目标,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广东地税的各项任务,具有重大意义。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一)指导思想“十五”期间我省地方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创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总目标、总任务统揽全局,全力支持并服务于广东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深化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继续实施“梯级税源、科技兴税、人本治队”三大发展战略,增创“观念、体制、管理、机制、税收法治”五大新优势,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率先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三大发展战略是:梯级税源战略。始终坚持“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的思想,加强对新形势下发展我省外向型经济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全省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力培植梯级税源,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促进经济与税收的协调发展。科技兴税战略。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充分利用我省科技优势,依托现代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推进计算机网络建设,大力提高全省地税的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提高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真正实现集约型管理。人本治队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始终把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着力于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能力,“以班子带队伍,以队伍促税收”。(二)奋斗目标“十五”期间我省地方税收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税收征管与行政管理质量、整体效能跃居全国先进行列;税收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队伍建设取得更大成效,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地税干部队伍;税收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税务干部执法水平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使广东省成为全国税收法治环境最优地区之一。——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收入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在我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地方税收收入继续保持较快的、略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社保费征收任务。计划今后五年广东省地方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5年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4030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83%,增收1830亿元。另外,5年累计征收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等收入1000亿元。——税收征管的主要预期目标是:把我省建成全国税收征管质量最高的地区之一。率先建立起基础管理扎实、征管手段先进、税收监控严密、寓执法于服务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建立完善的纳税人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使地税部门成为纳税人最满意的政府部门之一。——信息化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建设全省地税系统安全、稳定和通畅的计算机广域网络,建成全省地方税收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完成全省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实现全系统基础业务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处理。——队伍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地税干部队伍。2005年,全省市县地税局领导班子100%达到好班子标准;全省地税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全系统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90%以上,其中省局机关干部100%大专以上,市、县局机关100%中专以上,基层地税干部100%持证上岗;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显著下降。——税收法制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使广东省成为全国税收法治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构建新型的征纳关系,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文明执法,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地税干部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公民纳税意识显著增强,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较完备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构建有特色的地税文化,树立起开拓进取、廉洁公正、求真务实、忠于职守、勤政为民、文明高效的地税形象。2005年,100%基层单位达标,90%的基层单位成为“文明单位”,党政部门、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要实现以上奋斗目标,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改革和创新作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提高地税干部综合素质为根本途径的方针。二、大力组织税费收入(一)大力培植新税源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经济的调控、引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大力培植梯级税源,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为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打下坚实基础,实现经济与税收的协调发展。(二)完善各税种征管办法继续抓好以营业税为主的流转税的管理,制订和完善若干行业(税目)的征税办法。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尤其是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管理。加强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反避税工作机构。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制改革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征管办法。加大对税制改革宣传和培训的力度,让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法规和政策。(三)强化税源与税收收入监控充分利用“粤金税工程”信息化平台,建立广东地税收入监测、预警和税源变化动态跟踪信息系统。加强对税收资料的统计分析,实现对税源变化、税收负担和税款入库情况的全面监督和控管。努力提高统计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加强税收分析,增强税收工作的预见性。建立重点税源联系制度,全面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经营和纳税情况,实行重点企业重点服务。(四)改革组织收入考核办法提高税收计划制定和任务分配的科学性;改变以往单纯以完成任务情况考核组织税收工作的做法,转变到以收入任务加税收征管质量的双重指标体系考核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加强对税收票证使用的管理,规范税款入库制度,建立和完善对少征、漏征、多征税款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五)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加强社保费征缴基础工作,把社保费征缴工作纳入税收征管计算机网络,尽快完成软件开发,并纳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加强与劳动保障和财政等部门的联系,主动协调,建立完备的社保费征缴资料库;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保费征缴实施办法;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层层落实征收责任制,确保完成社保费征收任务。三、继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一)完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充分发挥新体制在强化税收管理,堵塞漏洞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努力解决征管模式转型过渡期可能出现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以“科技加管理”,实现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减少税收流失,做到应收尽收。(二)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建立ABC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引入“纳税评估”制度,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个纳税周期的情况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逐步实现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分类检查。(三)继续强化税务稽查继续加强和充实税务稽查力量,提高稽查人员素质,完善税务稽查制度和规程,制定税务稽查政务公开制度。应用计算机筛选稽查对象、分配稽查任务、分析稽查结果,通过实施稽查分析和研究涉税违法行为的频率分布。全面提升稽查质量,建立稽查信息反馈、稽查复查、稽查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涉税案件查处的准确性,增强税务稽查对偷税行为的威慑力。完善稽查任务考核办法,加强对查补率、罚款率和检查面的考核。(四)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制度完善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工作规程,建立包括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申报准确率、处罚率和欠税清缴率等在内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指标量化分解到相应的部门,并纳入计算机考核体系。修改、完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规定》,将涉税行业票据都纳入税收管理,加强发票的内部管理。在全省范围推广发票抽奖办法,建立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基于广域网的全省统一的发票管理、查询系统,提供实时发票查询功能。进一步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征管,完善评税制度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五)完善纳税人服务体系完善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和设施。使办税服务厅布局科学合理,环境优美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办税程序规范。把办税服务厅办成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窗口,宣传税法的阵地,文明行业的样板。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纳税申报渠道,全面推广电子报税、网络报税。设立“纳税人服务中心”,开通纳税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纳税人的税收疑难问题,受理纳税人的投诉,受理群众有关涉税案件的举报。四、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税、文明办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建立和健全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制度,实现税务行政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完善对税收执法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保证税务干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税收执法程序的检查,克服执法上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倾向,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涉税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措施,培养一批既有法律专业知识,又熟悉税收业务的税务工作者。(二)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加强地税系统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和税法普及工作,改进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拓宽税收宣传平台,办好《广东地方税务》,开通地税宣传互联网页,建立税法公告制度,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与纳税人服务中心的作用,巩固和扩大税收宣传阵地。加强典型宣传,既要大力宣扬敬业进取、无私奉献的模范税务干部和依法经营、自觉纳税的模范纳税人,也要及时对涉税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以弘扬正气,震慑犯罪。(三)完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坚持专业化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与工商、技监、银行、财政、国税、海关、公安、司法、国土等部门的涉税信息交换制度,逐步形成税务部门专业管理、各级政府部门自觉维护税法、群众协税护税的机制。建立公正、严明、完备的税收执法体系和健全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增强执法刚性和查处力度,及时查处税务违法犯罪案件,使偷逃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四)加强税收调查研究坚持中长期前瞻性研究与解决当前工作的实务性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级地税部门掌握的信息资料,积极主动地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杠杆作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科技进步和产
本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收工作“十五”计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0023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