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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简明手册(V1.0版)本手册用于简要介绍我省现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思路和主要内容。对于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过程,本手册仅提供大致步骤,不做纤细描述。具体依照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和全国系统使用教程请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网上阅读或下载。一、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所依据的重要文件(一)、中央级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2、财政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3、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8】336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3号)(二)、省级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2(豫政[2007]57号)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5号)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贷[2007]742号)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资助[2007]912号)5、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教资助[2008]119号)6、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豫财办教[2009]21号)7、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专项清查的通知》(豫财教[2009]37号)8、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教[2010]13号)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现有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免学3费补助资金为主,其范围涵盖大部分在校学习的学生。(一)、学校范围: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专部/学校、技工学校。基本条件:学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2)、实施中等学历教育;(3)、职业学校。注意事项:技工学校资助工作由劳动部门管理,其他中职学校资助工作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学校不得重复申报。(二)、资助对象: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条件:受助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全日制;2.正式学籍;3.一、二年级;4.在校。注意事项:在校时间不足两年的受助学生,其享受资助的时间由其在校学习时间决定,如:两年制学生在校学习一年半,定岗实习半年,如享受助学金的话,就发放三个学期的助学金。(三)、资金用途: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基本要求:A、通过银行储蓄卡发放至学生本人。B、学校需留存每学期学生银行卡助学金资金到帐明细(纸质)。C、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从受助学生助学金中扣减在校相关费用;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注意事项: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4三、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资助(一)、学校范围: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专部/学校、技工学校。基本条件:学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2)、实施中等学历教育;(3)、职业学校。注意事项:技工学校资助工作由劳动部门管理,其他中职学校资助工作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学校不得重复申报。(二)、资助对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基本条件:受助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全日制;2.正式学籍;3.一、二年级;4.在校。注意事项:A、、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中部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照在校生的15%确定。B、涉农专业按照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共2l类专业。(三)、资金用途:用于弥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包括一、二年级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公办学校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免学费补助资金。5(四)、免学费资金补助方式(1)、公办学校:第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免除学费的标准给予补助;第三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原则上不予补助,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对涉农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2)、民办学校: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五)、分专业免学费补助标准:不得超出我省人民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基本要求:学校必须向同级资助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收费许可证和涉农专业报批手续复印件。注意事项:3+2和五年一贯制学生须按照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同类型专业标准制定分专业免学费标准。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过程及注意事项自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按照“以全6国系统为主线,强化网外管理”的方针实施,现就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常用具体步骤和容易出现的问题做以下说明:(一)、维护全国系统学校级别信息1、教育局新增或停用学校基本步骤:A、新增:基本信息管理—组织机构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本级单位—点击“添加学校”—填写学校相关信息。B、停用:基本信息管理—组织机构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某个学校—点击“停用”。基本要求:学校名称必须为全称。学校资助机构代码必须符合全国系统组织机构代码编码要求。注意事项:A、添加学校和机构可通过基本信息中的用户及权限管理批量添加下级单位和用户。B、停用学校的前提是该学校下亦无正常在校学生,可通过退学、转学实现。2、教育局新增/停用用户账户基本步骤:新增:基本信息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某单位—点击“添加用户”—填写用户相关信息。停用:基本信息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某个用户—点击“冻结”。7基本要求:用户信息务必准确无误,以便于上级查询或者处理查重信息。用户名以及密码下发后,下级单位和学校应迅速修改,不得使用默认密码。注意事项:学校级别只能有一个帐户,各级教育机构可设置多用户;3、教育局增加减少下级机构权限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某个用户—点击“赋予权限”—按实际需要勾选,增加或者减少用户权限。基本要求:用户权限要与用户其身份相适应。注意事项:新增学校级别用户自动获得学校级别的最高权限,各级教育机构新增用户仅有基本察看权限。4、学校基本信息填充、修改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本校信息维护—填写或变更相关信息。基本要求: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有变更,及时更新。注意事项:所有必填项信息必须填写,不然将无法进入其他功能模块操作。注意填写内容的格式。5、学校教学点信息维护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学校教学点维护—按照实际情况新增/减少或者是修改教学点信息。基本要求: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有变更,及时更新。8注意事项: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采集表或者新生信息数据模板中教学点项目为必填,本校区教学点不用再全国系统内添加和维护,在受助学生采集表或者新生信息数据模板中教学点项目中填写“校本部”。6、学校专业信息维护与审核(1)、专业维护新增专业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专业维护—新增—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专业信息—提交上级审核—上级审核。变更专业信息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专业维护—变更专业信息—新增—选中需修改专业—修改—提交上级审核—上级审核。基本要求:A、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使用2010年新专业目录专业,2010年秋季之前的学生使用2000年专业目录专业。2010年秋季新生所有专业必须与2010年9月底前全部新增提交并审核完毕。B、新增专业或专业信息变更必须在开学头一个月内全部提交审核完毕。C、学校自定专业名称必须为全称,归类教育部专业目录必须准确合理。D、专业名称一致,学制或学生类型不同必须区分为不同专业。注意事项:A、本校专业代码为自定义代码,但须有规律有含义。9B、技工学生类型的专业信息不要在本系统内提交。C、新增专业可批量导入系统,建议使用批量导入。(2)、专业收费标准和免学费标准维护新增专业收费标准和免学费标准基本步骤:国家免学费信息管理—分专业免学费标准—新增—选中专业—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上级审核。变更专业收费标准和免学费标准基本步骤:国家免学费信息管理—分专业免学费标准—变更分专业国家免学费标准—新增—选中需变更专业—修改相关信息—提交—上级审核。基本要求:A、免学费标准不得超出我省人民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请严格按照免学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相关标准。B、同级资助主管部门审核时必须查看核对具体专业免学费信息,不得一键审核通过,尤其民办学校所提交信息和所有涉农专业。注意事项:A、查看以及其他操作注意选择专业目录版本。B、专业免学费标准信息可批量设置,建议使用批量设置。C、只有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专业才可以制定分专业收费标准和分专业免学费标准。(二)、采集上报学生信息10受助学生信息采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按照现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方针,受助学生信息只需要采集一次,但须按照不同用途,经不同途径上报两次,分别是用全国系统数据模板格式导入全国系统,用采集表格式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全国系统数据模板基本步骤:在全国系统学籍综合信息维护模块中,下载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在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中下载全国系统数据模板。将新生信息录入全国系统数据模板中,经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验证通过即可导入全国系统,并提交审核。基本要求:A、学生信息务必真实准确。B、填写格式务必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C、已经提交或通过的学生信息不要再次提交,全国系统仅需提交新增学生信息。D、学生信息中相关信息必须经张氏插件强规则验证,尤其是身份证信息。如无身份证、身份证号码错误、15位身份证号等情况,请拟受助学生尽快办理二代身份证后,作为遗留问题上报。E、新增学生信息必须于每月27日前提交审核,各级资助主管部门必须每日登陆审核新增学生信息,以确保录入学生信息有效被教育部统计。11注意事项:A、请依据不同的MicroSoftOffice版本选择不同版本的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Office2003以上版本不被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支持。B、不能再使用999开头的学生临时编码。C、导入新生信息后注意提交审核。D、月底最后一天提交的学生信息将无法在本月审核。未审核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名单一律不纳入月报表统计范围。2、采集表基本步骤:每学期初,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网中职资助分站内下载受助学生信息采集表,将该学期所有拟受资助学生信息(包括上学期已经上报过的学生信息)按要求填入学生信息采集表。逐级汇总上报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河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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