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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行政级别探讨副省级城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行政级别相同。最初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是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发文(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的。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市或地级行政区一起纳入各省的直接管辖之下,没有被单列。在1994年确定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中,由于重庆市于1997年升格为直辖市,所以现有副省级城市15个。计划单列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中国目前一共有五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一览副省级城市目前有十五个,分别如下: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计划单列市目前有五个:分别如下: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计划单列市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残余物,它们享受着省一级的经济权限。据说,制定这个政策是为了扶持这些省内的老二,以免受到省会城市的挤压。目前,计划单列市问题多多如:一、这些老二成了计划单列,脱离省府监管,和省内其他城市进行不平等竞争。已经或者正在超过省会老大的地位。如大连已经全面赶超沈阳,深圳也在很多领域赶超广州。如果这是平等竞争的结果,倒也是好事。但是,在目前计划单列的情况下,省会城市如何能和它们进行平等竞争呢?这样就不可避免的引起了省府和省会城市的不满。据说,山东省开会,如果青岛代表稍微迟到,有山东省的公务员私下里说:青岛省的代表呢?他们怎么还没有来呢?二、引起这些计划单列市的离心倾向。不用说象深圳这样的年轻的城市,就是大连和青岛、厦门,很多市民的省籍观念都非常淡薄,离心主义盛行。当然,中央如果有意分省,或者增设直辖市,倒也可以。但是目前,省内城市离心倾向严重,于省于国不利。三、不利于省内财政转移支付。我们知道,这些计划单列的城市,是不用象省府缴纳税收的。而这些城市,恰恰是税收最为丰厚的城市。省府少了这一块,无力向省内贫困地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不利于大家共同发展,共同致富。而省会城市的财政负担也骤然加重。广东省人大会议上,有广州市代表提出,深圳应该向省府缴纳税收,就是一个例子。省内纷争不但,不利于人民融合,不利于经济发展。四、计划单列,享受特权。和市场经济提倡的公平公正不相符合。应该撤销。zslqlq2008-01-0821:331、副省级城市比地级市要高半格,正职为副省级,副职为正厅。下设机关部门为副厅级,机关内设部门为正处级(一般称为局级、副局级、正处、副处,副局级事实上就是正处,但内部一般比正处要高一些)。2、中央机关副部级单位也是副部级,但其内设机构为正厅司级、副职为副厅司级,内设机构级别比副省级城市要高。现在有不少正部级领导任中央机关副部级单位的正职,但还没有正部级领导任副省级城市的正职。国务院直属局(副部级)干部的职级是:局长,副部级;副局长,司级(正厅级);司长,副司级(副厅级);副司长,正处级;处长,正处级;副处长,副处级。以上与副省级市的设置是相同的。那为什么给副省级城市的定位还不同于副部级呢?让人费解。请各位仁人志士发表见解!!!本人认为,副省级市与副部级单位不同在于:1、副部级单位内设或辖管的都是中层组织,没有基层组织,所以他的设置好理解,并不与有关法律和法规相违背。2、副省级市内设和辖管的有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是最基层政权,其领导国家《公务员法》规定是乡科级职务,而如果按副省级市级别对应关系,乡镇应是县处级职务,这就有个是科级职务还是处级职务的问题,是执行法律还是超越法律的问题。街道办事处也是城市的最基层组织。《地方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这也就说明了街道是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县不在一个层次上,小于县。如果按副省级城市级别对应关系,那街道的领导就是县处级职务,与县处于一个层次上,就不是最基层组织了,也有个执行法律和超越法律的问题。所以,在《公务员法》颁布之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召开了副省级市人事局长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即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副省级市与副部级单位不同,副省级市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务层次还是乡科级层次,但享受处级待遇。不知理解的对否,请大家发表见解,以便弄懂、弄清楚。我想,可能不只有我持这一观点吧!副省级市的区和县市级别不一样的,所以下设的街道乡镇级别就未必都一样了副部级国家局应该没这样的情况副省级市的区与县,级别不同不否认.但副省级市的处级干部就副部级的处级干部不同了.这是由于他所处的地位和层次决定的.如果是县处级职务,就与现行的国家公务员法,地方组织法\党章相违背.街道就成为县了,乡镇政府也是县了.但事实上他们仍是街道和乡镇,行使的仍是乡镇和街道的管理权限和职能.没必要硬把行政级别和管理权限、职能捆绑在一起,级别的变化并不改变其管理权限和职能。直辖市也有街道,难道也是科级?可以看一下这个链接,有相当多的街道、乡镇负责人被提升为区党政领导。如果他们之前是科级,那是不可想象的。现状和未来改革趋势。就现状而言,副省级城市的街道目前仍是不折不扣的处级,并非如您所说的科级享受处级待遇。就未来发展而言,我也未发现街道级别有这样改革的迹象。至于说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现象,中国法制现状最糟糕的部分就是与国家机关相关的内容了,《国务院组织法》乃至《宪法》都是儿戏,遑论其它!zslqlq2008-01-0821:36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七、改革的有关政策(三)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公务员,按下列职务对应关系确定职务工资:局长、副局长、司长、副司长职务分别相当于国务院部委的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处长及以下职务与国务院部委的相同。级别工资按下列办法确定:局长、副局长分别按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套改;司长、副司长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套改级别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处长及以下职务人员按国务院部委相同职务人员套改。广州、武汉、沈阳、大连、西安、哈尔滨、南京、成都、长春、济南、青岛、杭州、深圳、厦门、宁波等15个副省级城市的公务员,在这次工资改革中,比照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的办法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如果副省级城市下设区的部门副职(副处级别),调到省直部门以后,级别如何介定?一般情况下调入省直部门不会有职务,但会不会保留副调研员级别呢?由于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那么,工资套改时由于没有相应职务,会不会工资反而降低呢??副省级城市与省、地级市、县干部交流任职与级别情况本人在广州市工作,见证了不少副省级城市与省、地级市、县干部交流,他们的任职与级别大体存在的情况有如下几种:1、省正处级到副省级任职,一般都是升为副省级市的副局级。例如现花都区区长林中坚1996年从团省委学校部部长(正处)挂任芳村区委常委,后任芳村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2、副省级市正局级到省任职,如果关系够硬,属提拔对象,一般是先任省厅的副厅级,不久后就升为正厅长。如果没有升为正厅长的迹象,那就大都是被要求腾位置给别人,市里没有正局级的位置,只好到省里委屈去了。前例如原广州市科技局局长李新华,调任省科技厅任副厅长,之后升任厅长。后例如原芳村区区长黄河洪和花都区区长王中丙分别调到省水利厅任副厅长和省发改委副主任一样。前例属提拔重用,后例则是平调。3、省正厅长到副省级任职,如属提拔对象一般是平调任副市长级职务,到换届时升任正市长级。例如现贵州省省长林树森,由省发改委主任调任广州市任副书记,后升任市长。现广州市副市长徐志彪由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厅长调任,属平调重用,在副市长排名靠前,排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后面、其他副市长前面。4、省的副厅级一般没有调副省级市任职的情况,迄今本人还没见到过类似情况。5、副省级市的副市级到省任职,一般安排正厅职,很多升为副省级,但也有安排副厅职的情况。例如深圳市副市长郑通扬调任省旅游局局长,深圳市副市长宋海升任广东省副省长,黄丽满由深圳市委副书记升任省委副书记;后例有广州市委常委朱穗生调任省公安厅副厅长。6、副省级市的处长、副处长调到省里任职的,目前还没有见到,除非是通过公选,否则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因为如果有背景要提升,也无需到省里去提升,况且由副省级市的正处级提升到省的副厅级那是由连市管干部都不是(区管或者局管干部)升为省管干部,跨越了三个体系。如果平调,那估计没有哪个人愿意去,因为无论副省级市的处长掌握的资源还是工资待遇都比省厅的强很多,况且要调到省里还要费很大的气力的。7、副省级的正局级调到地级市,一般是升为地级市正市长,或者是比较重要的副市长级职务。前例如广州市政府秘书长陈耀光升任湛江市长,后例如现肇庆市长杨浩明由广州市黄埔区委书记调任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市(区)委书记。8、副省级市的副局级调任地级市的情况一般没有,至今本人还没见到过。9、副省级市的处级到地级市任职的情况本人只见过挂职锻炼的,由某区的局长(正处)到云南某州高挂副州长一职。10、副省级市的科级干部到地级市、县任职的情况非常值得讨论。(1)副省级市的科级干部到地级市、县任职的,除非是正科升为副处(挂职除外),否则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出现。本人只遇见一个副省级市的区属街道党政办主任(正科)通过公选到某地级市的区任副区长(副处)。(2)如果广州市的科长要她去清远、梅州这一类的地区平调任个科长或者镇长,他们打死也不会去,广州市的科长的工资待遇比他们县长还要高;如果是到佛山的南海、顺德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平调任个镇长之类的,估计他们打破头也要抢着去的,要知道这些富裕地区的镇长每年可支配资金几个亿,就是广州一些区的区长都望尘莫及。但是后一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谁会让副省级市的一个小兵(科长)到他们那里任权顷一方的大员(镇长)?虽然级别是一样,但是含金量可是天壤之别啊。区局一级的一般调外是任市长,如番遇区长王蒙徽调任汕尾市长,市级副职则要调市委书记,如陈建华、刘日知。否则是不会去的。在区划调整的情况下,一般市县干部进入副省级城市后,不提拔,按平职安排的原则:1、一般市县的处级领导干部进入副省级城市后如关系够硬,可安排处级实职,例如区的局长、市局的处长、街道的主任,否则大都是调研员之类的。2、一般市县的处级领导干部进入副省级城市后,我知道通过公调大都是主任科员,个别是科级实职。3、一般市县的副厅级领导干部进入副省级城市的例子,我只知道现在广州市荔湾区区长周亚伟由吉林通化市副市长调广东,出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后转任区长。副省级城市现在的副省级市是由计划单列市转化而来。1983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重庆实行计划单列,以后又陆续批准广州、深圳、沈阳、南京、武汉、哈尔滨、西安、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成都实行计划单列,一共有14个计划单列市。对省辖大城市的计划单列,在50年代中、60年代初曾实行过两次,实行不久就取消了。80年代实行的计划单列与前两次有很大的不同。前两次只是5项主要经济计划单列,这次是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计划全部实行单列;前两次市政府的权力没有改变,这次则赋予计划单列市政府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力,同时把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原则上都下放给计划单列市管理;前两次未包括财政计划单列,市的财政收支仍由省财政决定,这次财政计划也实行单列,市财政收入采取三级或两级分成体制,市财政收支主要由中央财政决定;前两次除个别情况外,市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均不能参加全国召开的省一级负责人会议,这次计划单列市政府及其下属机构获得了参加全国性会议的权力,同时,中央及中央各部门发给省的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文件,也发给了市。一些计划单列市同时扩大了行政区划,并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但是,计划单列
本文标题:各级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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