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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动员会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浏阳市第二中学2016年4月浏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任务分解•一、组织措施•各学校要明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任务和具体要求,制定出本校的创建实施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通过网络、报纸、橱窗、黑板报、展板、班团(队)会课等各种形式,开展创建宣传,做到创建宣传进校园。•各学校要成立自查小组,对本学校及辖区学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资料收集进行自查。并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对各学校创建工作宣传、进展情况、资料收集、报送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影响市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的责任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浏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任务分解•二、创建措施•(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1.认真上好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课,保证全年不少于10小时,并做到“四有”:有课时、有教师、有效果,有作业,知晓率达85%以上,按照“四有”要求,整理2016年-2017年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留存备查。•2.利用校园宣传栏张贴创建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聘请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员监督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积极举办“小手拉大手,共建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设定科普作业、排演科普情景剧等,提高学生饮食安全意识。浏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任务分解•(二)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食品安全的治理和整治工作•1.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各项工作。•2.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认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学校要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努力创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清除校园及周边的垃圾,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消除卫生死角,使校园及周边得到彻底净化。确保校园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卫生状况良好。食堂、商店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脏、乱、差”现象。•3.加强对学校厕所的卫生管理。学校厕所应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及时消毒杀菌,保持干净、卫生,不得有乱贴、乱画现象。•4.在校园内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除四害”工作,其中鼠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蝇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浏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任务分解•(三)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学校食堂要严格进行餐具消毒和存放,操作间要环境整洁,主、副食品的采购和贮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三防”设施。加强对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浏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四)开展“明厨亮灶”行动•推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阳光厨房建设,将厨房的卫生条件、原料、使用、操作过程公开展现,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学校食堂自律水平。•(五)加强协作•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教育系统特点,积极参与和配合属地主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重点工作安排•一是制定学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和具体要求;•二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氛围,各校需通过宣传栏等出一期食品安全宣传栏;•三是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社会课堂教学;•四是不定期对辖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严格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常规管理;•五是组织一次“回头看”,改进不足,完善系列食品安全制度、资料、流程和台账,保证所有工作均“痕迹化”管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重点工作安排•六是所有学校新建、改扩建厨房均需在报计财的核准设计方案同时报市场质量监督局规范“明厨亮灶”;•七是计划好每学期一次的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八是妥善安排6月份第三周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九是积极举办“小手拉大手,共建食品安全校园”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效果;•十是积极参与和配合属地主管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行动。前车之鉴,后车之师--通报1•个别学校伙食费收取未按审批标准执行。金刚完小未经审批擅自提高伙食费标准,检查发现后学校已作清退处理。•违反浏价发【2011】40号《浏阳市中小学校食堂伙食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每学期开学前,各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大多数学生经济承受能力,合理拟订学生伙食费收费标准,并报市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通报2•少数学校商店存在承包个人经营现象。达浒长益完小、七宝山中学、龙伏达峰小学。•违反浏教通【2011】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内部商店管理的通知》第二点:“为规避食品安全风险,学校商店一律不得承包给个人经营,否则取消开办资格。”通报3•部分学校未按要求公示《湖南省中小学生食堂管理要则公示》和《集体食堂“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小河新河完小、沿溪中心幼儿园、永和中学、关口金钩完小、溪江智慧果幼儿园、沙市温馨幼儿园、龙伏泮春相市完小、双狮坪小燕子幼儿园、浏阳八中、澄潭江中学。•违反2016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责任内容第8点:“要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湖南省中小学生食堂管理要则公示》或《集体食堂“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并严格遵照执行。”通报4•少数学校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溪江中学、高坪中学、丰裕中学超市销售热狗、鸡柳等熟食品,泮春中学商店加工烤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规定:“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千以上5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通报5•部分学校食堂周边卫生不彻底。蕉溪中学简易食堂周围及灶台脏、乱,下水沟剩菜剩饭填满堵塞;北盛马安完小,垃圾池周围凌乱未及时清理,学校、教室、窗台比较多的尘土覆盖;乌龙中学食堂后面及烧火处果皮、白色垃圾等比较凌乱;龙伏中学垃圾桶周围凌乱未及时清扫;古港中学食堂后面排污沟剩菜剩饭堆积;三中面包店卫生管理混乱营业员卫生意识差,未穿戴工作服口罩直接销售面包食品;高坪中学垃圾池离食堂过近且食堂左侧排污沟有异味;部分学校食堂厨房地面垃圾未及时清理,如八中、溪江中学,特校、达浒中学、关口金钩完小。•违反湘教发【2014】6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第13条规定:“学校切实加强学生食堂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严格原材料供应、包装储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饮用水源检查等环节…….”对号入座1对号入座2对号入座3通报6•部分学校后勤物资采购招标流于形式,且采购合同不严谨。部分学校的后勤物资采购未按程序招标,物资采购均以续签形式延续,大宗物资采购没有合同,只有供货商安全责任承诺书或购销协议,且协议签订不严谨,存在缺失甲方公章、缺供货商签名、缺少合同期限等现象。《食品安全承诺书》或协议签订不齐或不完整的单位:扬眉中学、官桥中学、普迹中学、镇头中学、葛家中学、枨冲中学、丰裕中学、洞阳中学、枨冲中心完小、溪江中学、永和中学。•违反浏教通【2014】6号《浏阳市中小学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二、第三章要求:“学校要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食品安全责任书。”通报7•个别学校食堂冰箱内肉食生熟没有分柜储存,如沙市镇文光中学、九中、达浒中学。•违反湘教发【2014】6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第33条规定:“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通报8•少数学校采购台帐索证索票不齐的单位:普迹中学、金桥学校、葛家中学、太平桥中学、永安中学、坪头山中学、岩前中学、金刚中学。•违反《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第22条规定:“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通报9•部分学校厨房“三防”设施不齐全的单位:市素质教育基地、杨花中学、中和中学、第十一中学、中和苍坊完小、大瑶李畋完小、金刚完小、荷花金沙路小学、北星完小附属幼儿园、蕉溪中学、溪江智慧果幼儿园,关口金钩完小。•违反《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第29条及第33条第4点:“学生食堂应配备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和设备。”通报10•少数学校垃圾桶未加盖的单位:文家市中学、第二中学、苍坊完小、澄潭江澄市完小、金刚中学、荷花中学。•违反《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第13条规定:“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未监督到位。”通报11•少数学校大型餐具用具消毒措施不落实。对化学性药物消毒方法掌握不够熟练。如小河中学,达浒中学,三口古坳完小等。•违反《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第43条规定:“餐用具清洗与消毒。”通报12•少数学校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扬眉中学、杨花中学、镇头北星完小幼儿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通报13•高中个别学校的学生伙食标准过低;十一中、三中食堂生蔬菜未留样。•浏教通[201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附表:“学校食品安全与后勤管理督查表”明确规定“生熟均要留样”通报14•自备水水质检测率不高。此次检查的67所学校有21所学校没有接入自来水,大部分使用自备水的学校不能按要求每年提供一次合格检测报告。•部分学校供水管道复杂、相互交叉,不排除自来水与井水混用,存在安全隐患。通报15•有的单位自备水卫生防护差。存在蓄水池有渗漏、水井设在地势较低处、周围有污染源、水井周围地面未硬化等问题,有安全隐患。如浏阳九中,水井未密封,小河中学水井周围长期有积水。•部分单位直饮水制水机房不专用或“三防”设施不完善,堆放杂物,环境卫生较差。大多单位涉水产品索证、查验制度、直饮水清洗维护记录索取不齐全或缺失。如北盛中学直饮水机房设在厕所楼梯下,有漏水;蕉溪中学机房未封闭,主机漏水。通报16•基本上各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直饮水)均未按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部分单位管理机构及制度不健全。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各位同仁,上述通报是我局3月2号至7号联合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卫计局春季开学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通报内容以点概面,非常具有代表性,有些学校同样有此现象,只是由于检查时间有限,未能一一到校督查。希望各学校能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按照工作内容及职能分工,逐类逐项进行自查整改(特别是辖区小学、幼儿园),保证各项工作达到规范管理、整改到位、排除隐患、确保安全。温故知新,一起前行---温故一•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湘教发〔2014〕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现将《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教育厅•2014年1月27日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食堂,是指具备卫生安全基础条件的学校为满足本校学生就餐需要,按要求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学校等参照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自愿选择原则。要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将服务性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应在学生食堂就餐,通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学校应制定分类就餐管理办法,加强就餐秩序管理。•第八条校长负责制。学生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生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
本文标题:临时工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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