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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醫院協會1會議記錄會議事由:高屏分局97年醫院總額聯繫會議第2次會議會議時間:97年06月05日下午2:00會議地點:高屏分局11樓第二會議室主持人:蔡魯經理本會出席人員:蕭志文、謝武吉、陳世哲、黃明典、張敏琪、吳清平記錄人員:時宗如壹、主席致詞:一、最近民眾向立委或政府反映,(1)醫院自費項目有增加的趨勢,原因包括:自付差額、非健保項目及事前審查未核准,院方應就收費原因向病人多做說明,以減少病人或家屬誤解。(2)等待時間拉長,不論是急診等待床或門診等待檢查,若檢查可以同一天完成,盡量不要讓病人再跑一趟二、利用日前發生的廣聖醫院事件,跟大家討論醫界跟健保局未來要面對的壓力與環境。此案件發生後,該院院長有至健保局說明,其實醫院的處理方式當然可受社會道德的公評,且檢方已介入調查,此事件幾乎所有壓力都壓在醫界這邊,這就是我們健保要承受的。台灣人口老化及少子化後,社會性入院或須安養安置者可能全都依賴健保處裡,但其實大家所交的健保費,並不包含這一塊,希望在座有機會與執政團隊政策決定者接觸時能提出說明,請中央做資源整合、訂立規範,以建立後續疏洪管道。討論:1.吳錦松組長-此事件發生於上星期,該院院長有及時到局裡書名事件經過。再次提醒,若醫院未盡到照護病患之責任,要扣100萬,所以,請醫院小心處理。2.主席-未來衛生署應會訂立次期照護或長期照護相關規範,讓醫界有所助益,否則醫界和健保局面臨的壓力會越來越多。再次請各位有機會見到政策決定者,能協助督促訂定政策或解決之道。台灣地區醫院協會23.蘇清泉委員-此事以後會層出不窮,健保局應先訂個流程以利醫院遵循,像此種個案在安泰醫院會先由社工處理,尋求社會資源(如:慈濟),再找村、里長,最後由村里長聯絡家屬。4.主席-不能由健保局來訂,會議紀錄會記錄安泰醫院處理安養安置之經驗供相關單位參考,今天會提出來,是因檢方要介入調查,但檢方不會去找社會局,若由健保局推行,以後健保局便要處理社會局之問題。5.阮仲洲委員-注意(ppt上圖片)!最後是由護士送病人到廟前,而不是救護車。6.主席-是的,據院方表示有徵求病人同意,短期可採安泰醫院之方式處理,重點是中長期此類案件會越來越多。7.李建廷委員-健保局在政策上,DRG實施應將此包含在內。貳、報告事項(費用二組):一、醫院費用申報及專業審查措施實施情形(PPT3~24)二、近期檔案分析及醫療品質管理項目(PPT25~47)三、醫院總額支付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PPT48~52)四、97年Q3-Q4醫院專業審查推動規劃(PPT53~63)綜合討論:1.柯成國委員-PPT46有報告子宮肌瘤手術後14日內門、住診有輸尿管或膀胱或腸道損傷高屏分局發生率最高,其中病患已高醫貢獻度最多,報紙報導發生率40%以上,兩個就有ㄧ個發生腸道或泌尿管損傷,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們有仔細調查此事情,幾乎沒有損傷。問題如曾課長報告中所言,為cording錯誤所造成,所以,這些數據完全不可靠,健保局應考量後再公告,以免徒生民眾對醫院之負面印象。2.主席-局內係將資料往上提報,但上層未過篩選即公佈上網,此段實非我們(高屏分局)能掌握,為此感到抱歉。3.謝武吉委員-(1)PPT38,藥物交互作用統計,地區醫院總件數雖少,但其發生率也較少,是不是對於其餘的醫院進行一、二、三台灣地區醫院協會3級藥物交互作用教導,以助於病人安全提升;(2)PPT45,97Q1清淨手術抗生素使用率,由表看來,1日使用率高,2日已有下降,但≧3日之使用率成長很大,此管控方式應有所加強,因全區才22.31%,而高屏35.36%,是否有濫用之嫌疑;(3)PPT47,急診占留床2日以上案件比率,高屏分局97年第一季7.14%,較去年同期成長約1.5%,全區去年第一季4.34%,今年第一季4.87%,好像成長不少,由表看來地區醫院多了不少,我們會宣導,請幾家地區醫院改進,另有ㄧ建議:整體急診占留床比率,應探討其原因、結構,健保法第三十三條雙向轉診機制,高屏是否於政策上趕緊落實,主動處理;(4)PPT37,對於高科技檢查,監理委員會十分重視,希望在CT、MRI、PET及碎石等要嚴加管控;(5)整體藥品管理成長率,在監理委員會也要求非常嚴謹;(6)PPT10,門住診各層級費用統計,地區醫院醫療費用-1.78%,件數及藥費亦皆為負,但好像區域醫院等都成長很多,是不是與5月6日地區醫院走上街頭也有連帶關係,因我們的訴求也有提到雙向轉診問題,如剛剛有提到留觀床這一方面要有ㄧ個整理的結果,是否在地區、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有雙向結構的改善;(7)PPT14,轄區居家照護及養護收容機構病患來源,在監理委員會裡面5月10號議程55頁,寫到「特約醫院勾結養護機構詐領健保費用稽核專案」專案執行情形,健保局在當日報告中寫到查核70家,違規55家,專案違規查獲率78.7%,比率很高,主要結構是藥費浮報、非處方箋病歷記載等,他們已做出決定凍結”醫師財產”,核算詐領費用,還有我們分局建議管控醫療費用,追回不法所得。在此建議對於與安養機構掛勾的院所,在門住診方面前幾名的,要深入了解他們成長狀況,有時比例可能佔的太高了;(8)PPT16,轄區長期使用呼吸器依賴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統計,97Q1住院費用占率是13.67%較96Q1成長,建議應注意管控方式,資料中看不到ICU、RCC的費用是多少,可否於院長聯席會時列出討論;(9)PPT17,呼吸器依賴患者病患事前審核,12.7%不同意的原因是在哪裡,是否都分布於核備同意率50%以下之台灣地區醫院協會4中,健保局的建議我們也不會反對,但對於違規處理方面希望以良善的導向來處理。4.主席:(1)近期反映我們會去彙整;(2)有關安養醫療資源的使用,內政部說付900億給我們是有錯的,錢有否用在該用的地方才是重點;(3)對於安養醫療費用的使用,謝委員之提議我們會積極監控。我就任時佑泰醫院乙案,此部份就被當成重點,如先前提及的,後頭尚未建置好,就全部壓在醫療這塊,地區醫院有時在不得不之情況下,就容易被人檢舉,檢調就會認定是醫療方面的問題;(4)回覆謝委員所提,垂直整合乙案,將來不論DRG是否實施,醫療體系之垂直整合或策略聯盟部分,期待各醫院自行尋找雙向轉診之合作醫院,若大家有合作機制,則DRG上路反而對於各層級醫療功能發揮有助益,大家可試著去執行;(5)高科技項目及藥物交互作用統計為資訊回饋,目前改善成果不錯;老年用藥安全的部分,請醫院藥劑科能主動查詢VPN之資料,並將其運用於院內提至系統中;(6)高科技方面,局裡會持續監測,CT、MRI等檢查非必要,醫師應考量使用,也請各位委員回醫院對第一線同仁宣導。5.吳錦松組長:針對報告內容歸納如下:(1)由手術抗生素使用率來看,外界易對高屏區防制感染無信心,診療行為似未嚴謹管控,用藥行為似無改變,讓我們很挫敗;(2)此段時間有參加管控措施之區域級以上醫院反應額度太少,多數醫院需自行刪減,表示目前資源分配不太夠,但實際上地區醫院卻等不到病人,故確實應思考建立雙向轉診制度。目前總額無法滿足大型醫院醫療費用額度,既然要自砍,何不轉介到其他層級醫院,也可藉此改變民眾就醫行為,如果大家有意願,高屏分局可綜合意見提出草稿,再共同討論執行之可行性。6.主席:(1)希望資源能正確使用,用藥不應浪費;(2)歡迎針對垂直整合乙案提供相關意見。肆、提案討論(P.39):台灣地區醫院協會5提案一提案單位:健保局高屏分局案由:地區醫院層級陳明譚代表因個人事務影響,變更為吳清平代表(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診處院長)乙案,提請確認。說明:依據台灣地區醫院協會97年3月20日台地醫協字第097000038號函辦理。決議:通過。提案二提案單位:健保局高屏分局案由:辦理97Q3及Q4高屏分局醫院總額醫療費院分及專業審查措施修訂,提請討論。說明:一、基期:(一)以各醫院96年第3、4季結算核定點數占率為核計原則。(二)參考個別醫院於96年配合辦理醫院審查措施執行情形暨參考總局訂定目標點數協商因素。(三)季門、住診管理目標點值數並以分區目標平均點值校正之。【97Q3及Q4分區目標平均點數預定為0.940~0.960】二、長期呼吸器依賴病患醫療服務點數目標值目標值依去年同期該類費用並參酌病患事前核備同意率、專業審查及實地訪視結果而訂定。三、獎勵急重症醫療照護回饋點數:(一)基本條件:24小時提供急診醫療服務之醫院。(二)獎勵急重症醫療照護回饋點數計算方式:(個別醫院調整後急重症費用/轄區醫院調整後急重症總費用)急重症獎勵預算台灣地區醫院協會6(三)個別醫院調整後急重症費用計算方式:(PPT58)(四)當季獎勵計算期間:以上季前2個月即當季第一個月之資料為計算基準。四、支付方式(新增)(一)凡屬繼續住院案件,其醫療費用應以兩個月申報一次為原則,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不符上述申報案件,其申報之醫療點數將不列入核定點數。(二)參予本措施醫院,執行期間經檔案分析異常,疑有申報不實或損及民眾權益之情事,應立即中止參與本審查措施,並依現行「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辦理規定。五、醫療服務指標:各層級門、住診各五項,未達成指標目標值者,每項核扣管理目標點數0.2%(各層級操作型定義指標項目修正如附件)。決議:(1)目標點值預定為0.945~0.965。(2)醫院季門(住)診實際醫療服務點數>門(住)診管理目標點數者之折付點數方式維持原案。(3)急重症費用計算方式,歡迎委員於6月10日前提出對此案之意見。討論:1.主席:第一目標點值訂為0.940~0.960,主要用意是希望和其他分局之差距不要拉的太大,以免造成長期資源分配的扭曲;第二我們目前跨區就醫輸出已改善很多,所以點值可維持,但輸入太少,跨區至高屏就醫的病患太少,為何要拉低點值增加點數,主要是希望提昇醫療照護品質,不要限制掛號,限掛太多跨區就醫台灣地區醫院協會7就掛不到。希望第三、第四季點值維持0.940~0.960左右,點數雖有放寬,但就如吳組長所言,勿浪費於非必要之藥品或檢查上,應留有跨區就醫之名額,已於總醫費用分配中佔有優勢。2.蕭志文委員(地區):建議點值按照上半年之0.945~0.975,如此可以看出整年度的變化,以利醫院監控。3.蘇清泉委員(區域):(1)實際發生的點數差值應拉高到4%~8%;(2)統計境外就醫案件數,算出各醫院貢獻度,也可以當作醫院指標;(3)點值建議定於0.950~0.960左右4.主席:目前是概算而已,若A級審查與B級、C級間比例無太懸殊,且有跨區就醫及正確申報職災,變化就不大,點値就定為0.940~0.960。5.李建廷委員(區域):希望分局鼓勵高層級醫院去拉跨區就醫案件。6.吳俊仁委員(區域):PPT54,同意以65%和35%做適當調整;但差值比率可否調整5%~8%左右。7.謝武吉委員(地區):(1)點值在0.945~0.975之間較能看出整年度結構性問題的改變;(2)贊成蘇委員所提,統計各醫院之跨區就醫數量(數值)做為獎勵方案;(3)至於點數差值調高到8%,萬萬不可,費協會會議中,我們的核減率都攤在資料中,若核減率過高,易遭質疑(不只醫界,像勞工代表、藤西華),建議保持原案;(4)應儘量鼓勵高屏轄區內所有的院所做職災、代位求償等,所以我建議這塊盡量保持,點數差值不要調動。8.郭明和(醫中):不同意調高點數差值,因會多付出醫院成本;(2)點值部分,下半年度應比較嚴謹,若點值往下修額度放寬,據以往操作方式,認為點值在0.940~0.960是合理範圍。9.主席:(1)跨區就醫希望大家多努力;(2)醫院季門(住)診實際醫療服務點數>門(住)診管理目標點數者之折付點數方式維持,目前為階段性折付《階段性折付方式:實際醫療服務點數超過管理目標點數之差值,落於0~2.5%(含)管理目標之點數以65%給付;實際醫療服務點數超過管理目標點數之差值,落於2.5%(不台灣地區醫院協會8含)~5%管理目標之點數以35%給付》;(3)目標點值為0.945~0.965;點數調整部份請勿濫用,浪費醫療資源。10.主席-有關急重症費用計算方式,季急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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