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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行政强制第一节概述一、行政强制行为研究和规范的必要性行政强制是行政执法的一项必要的权力行政强制措施:调查案情、保全证据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权权益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权行使的最后阶段,是行政权的保障行政强制行为规制的必要性行政强制性质是用国家权力干预公民权利义务,不适当的行使,给行政相对人带来巨大损害。我国立法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2004年底前)我国现行法律62部对行政强制作出了规定,其中51部法律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24部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现行行政法规中有72部对行政强制作出了规定,其中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有61部,规定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有22部,同时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有11部。在72部规定了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中,有30部有上位法依据;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其他42部行政法规中,有27部规定了查封、扣押。从制定时间看,对行政强制作出规定的72部行政法规中,有45部是在2000年之前制定的,其余是2000年以后制定的。除法律法规外,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也大量设立行政强制。有些地方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也有设定行政强制的情况。二、行政强制的概念●概念: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人身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称为行政强制广义:包括行政处罚中的拘留、罚款、吊销等狭义:行政处罚以外的强制行为●狭义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一般行政强制措施即时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特征:(1)以相对人故意不履行义务为前提(2)目的:履行法定义务(3)根据是行政处理决定(4)强制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院(5)不得进行执行和解●一般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特征:(1)目的:预防、制止和控制(2)是行政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3)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权和依法采用(4)包括人身和财产两类●即时强制:指行政主体根据紧迫情况,为了创造出行政所必须状态,行政机关不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和制度●特征(1)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2)紧急情况的要求,直接基于法律、法规规定(3)目的:维护法律、法规规定所确立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状态。同时有保障义务履行的一面(4)其程序性规范不很严格一般强制措施和即时强制异同:●不同点:一般强制措施,有行政处理决定在先即时强制没有行政处理决定在先,但必须有法律授权●共同性:行政性:主体、行为性质强制性:具体体现行政权的强制性属性目的性:预防性、制止性、义务履行性是手段和目的结合的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强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与民事强制●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四、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按照执行措施是否由执行机关直接实施为准:间接强制:代执行、执行罚直接强制:人身强制、财产强制、对行为强制●按照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为标准的划分:对人身的强制对财产的强制对行为的强制(二)行政强制措施(即时强制)的种类●对人身的强制●对住宅、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对财产的强制第二节行政强制法理依据与原则一、行政强制的法理依据●任何人都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国家对权力自救具有正当性●国家机关间权力应当分立制约二、行政强制的原则●法定原则●期待当事人履行义务原则●最小损失原则●间接强制优于直接强制原则●救济原则第三节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程序:申请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相关的权利人受理条件:行为、主体、情况●申请期限:法定起诉期限届满时起180天内●管辖法院:基层法院申请人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不动产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上报)中级法院执行基层法院执行●执行步骤:申请(申请人、申请材料)决定受理(程序性审查)审理和决定(实体性审查)准备与实施(准备、实施、结束、费用)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现状:实体授权:法律、法规授权为前提程序:强制执行程序没有统一程序●一般行政执行程序的步骤制作执行决定、通知、准备执行、实施强制执行●需要完善的内容规定统一的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对直接强制执行程序作出特别的规定第四节行政强制立法一、行政强制制度现状、问题现状:●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体制是:主体:行政强制执行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手段:直接强制多于间接强制程序:非诉讼化的申请与审查为主要形式监督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直接实施行政强制问题:设定权不明确行政强制的种类与方式繁多缺少程序规范裁执不分执行中主体混乱执行难资料一:设定权不明确:据浙江大学行政强制法课题组的统计:至1999年在314件法律中,有33件规定了行政强制;在1584件行政法规中,有71件规定了行政强制;在8469件部门规章中,有145件规定了行政强制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查,以河南、四川、上海为例,河南制定和批准329件地方性法规,有65件规定了行政强制;四川155件地方性法规中,有32件规定了行政强制;上海市政府500多件规章中,有26件规定行政强制资料二:行政强制种类、方式繁多:据浙江大学行政强制法课题组统计:从1950至1999年现行有效的10369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规定了3263种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方式据不完全统计,30余部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就有近百种二、我国行政强制立法(一)行政强制立法需要关注的问题1.行政强制存在的“软”和“滥”的问题●“软”:不能根治一些违法情况●“滥”:滥用权力的情况屡禁不止2.通过立法解决行政强制“软”和“滥”的具体措施●行政强制设定权●行政强制的方式“滥”●行政强制的程序●救济程序●执行难“软”(二)我国行政强制立法的进程●1999年3月着手调研、起草行政强制法●2001年形成草案初稿●2002年形成征求意见稿●2005年12月10届人大19次会议首次对草案进行审议。●2007年10月10届人大常委会30次会议第二次对草案进行审议,仍未通过。●2009年8月,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第三次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仍未通过。●劳动教养、收容审查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行政强制立法中的有关问题的争论比较大是否需要相关立法、时机是否成熟?这部法律是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还是强制执行?设定权的范围、实施机关?执行程序问题。●各国的立法借鉴的问题●过分依赖行政强制,立法动力不足(三)行政强制立法中的问题(四)行政立法四个问题体现的前瞻(杨建顺)●执行和解:强制执行为原则,执行和解为例外●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强制设定权范围扩大行政强制权的设定权限“且”改“或”●强制执行:法院何时介入何时退出“裁执合一”与“裁执分离”行政机关执行依据:“法规规定”和“法院裁定”●天价滞纳金不会再现(五)行政强制立法还要拖多久?(姜明安)强制法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因:立法动力不足:限制规范政府权力的法律,不同于管理法授予政府权力。国家立法任务重,这种压力小的法律就会动力不足。该法涉及的法律问题争议大是否需要立法、立法时机是否成熟设定权问题(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主体问题(行政机关、法院)行政执行程序问题(约束多还是少)(六)关于行政强制法草案章节条文:7章71条规定内容:总则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第二章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第三章一般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存款;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第四章实施一般规定;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作为、不作为义务的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责任附则——第七章《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审议亮点解读:总体特点:该草案加大了对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亮点1:设定行政强制应召开听证会亮点2: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亮点3:禁止扣押个人生活必需品亮点4: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协议亮点5:执法主体应是正式执法人员亮点6:不得使用损毁所查封财物参考资料:马怀德: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及立法构想—发表时间2004年10月7日胡建淼:论中国“行政强制措施”概念的演变及定位—《法制论丛》2003年第1期胡建淼:“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之间“边界”的划定《现代法学》2002年第4期杨建顺:行政强制立法四个问题体现前瞻—《检察日报》2007年10月29日姜明安:“行政强制法立法争议之我见”,《法学家》2010.3.郎佩娟:《行政强制法》制定的若干问题及其评析——《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2丁捷、刘斌等:“中国行政强制制度理论品格与立法实践间张力之剖析”——《学术纵横》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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