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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溪同志在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来源:淄博市国税局字号:【大中小】同志们:这次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积极探索实践,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2001年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全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法治导向型的工作重心基本确立。各级国税机关普遍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推动了全省国税事业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进。十年来,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年年有重点、有突破,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逐步深入的过程。在工作理念上逐步实现了以税务管理、税收执法为主向管理与服务并重、税收执法与权益保护并重转变,在工作重点上逐步实现了以规范税收执法为主向规范决策、制度建设、执法及管理等所有行政行为转变,在工作方式上逐步实现了以监督制约为主向预防、教育、引导、监督、激励多管齐下转变,在工作手段上逐步实现了以依靠经验、制度进行人工管理向依托软件、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转变,在工作机制上逐步实现了以法制部门牵头重点推进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所有部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转变。二是制度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制定并多次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和机关工作规则,完善了内部决策制度,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决定》,制定下发了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收执法检查、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落实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等一系列规定,基本形成了比较严密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行政行为不断规范。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融入工作体系的构建完善之中,实现了依法行政的标准化、体系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收税款和办理减免缓税,实现了税收收入规模和质量同步提高。加强税源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管理对象、管理协作、管理团队和管理方法的专业化,开发应用税收预警评估系统,提高了征管质效。深入开展税务稽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实施政务公开,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对人、财、物的管理,维护了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行政监督更加有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化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了对日常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经济责任审计和班子巡视,并狠抓整改落实,强化了对各项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年平均审理率达19%,超出总局要求的审理率9个百分点,确保了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自觉接受审计署、财监办等部门的监督,切实提高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五是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省局共举办培训班150余期,培训干部9000余人次。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逐步与新招录公务员上岗培训相结合,全省国税系统有20119名干部通过考试。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争创活动,在系统内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得到普遍提升。六是税收法治环境更趋优化。积极组织“四五”、“五五”普法工作,实行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日常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税收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总之,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加快了法治国税的建设进程,促进了税收中心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了国税部门的社会形象。2001—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2203.5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国税系统涌现出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677个、先进个人207名;省局机关连续15年被评为省直文明机关,连续9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省国税系统2.6万名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约了税收法治水平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人治”思想、官本位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制度建设进程不够平衡,相关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审议和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落实;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仍有发生;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协税护税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税收法治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各级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明确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十二五”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攻坚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2010年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也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政府自身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成效。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中央关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基本保障,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两次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体现了大力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的坚强决心。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肖捷局长强调指出,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必须把为民收税作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把税务部门带头遵从税法作为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有效途径,必须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作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目标,并把握规律,统筹兼顾,做到“五个结合”,即坚持权力制约与权益保护相结合,坚持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坚持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坚持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这些要求十分符合当前的客观形势,符合税务部门实际,各级国税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的工作主题,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深化制度建设,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动全省国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加强税收制度建设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有规可依、有良规可依的问题。要按照有利于防范税收管理和执法风险、有利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体系。一是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要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国税部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做好税收制度拟定工作,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税收制度评估反馈、简并清理工作,把制度的立、改、废结合起来,确保制度实施效果。二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要严格遵守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进一步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以及集体审议、异议处理、有效期管理等制度。加强反馈评价工作,及时了解文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妥善加以解决。加强后续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备案审查等工作,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基层国税部门执法和纳税人遵从提供依据。三是加强税法宣传制度建设。税法宣传是加强征纳互动、提高纳税遵从度、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总结提炼以往税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具体成果系统化、感性认识理性化、成功做法制度化,形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并加强成果运用,指导税法宣传实践,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二)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科学民主决策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一是健全决策机制。要按照依法、科学、民主的要求,规范决策权的行使。明确重大决策范围,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大额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收案件查处,以及与国税干部利益直接相关的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要列入本机关的重大决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完善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建立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本地区国税部门发展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国税干部职工利益相关的人事、财务、基建等决策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与广大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座谈、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决策作出后,要及时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三是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考核、巡视、审计、执法执纪检查等方式,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所作决策。按照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探索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决策制定者的责任,真正做到“谁决策、谁负责”。(三)规范税收行政行为规范行政行为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和重点领域。要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作,切实防止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滥用。一是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各项税制改革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强化收入考核评价,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继续抓好税收征管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有关税收实体法、程序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突出抓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公告税务行政强制主体及法律依据,做好行政强制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日常税务管理软件、执法文书的衔接。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向,认真分析测算政策调整对经济税收的影响,为完善税制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根据政策变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全面、准确、及时落实。强化对税改涉及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完善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加强后续管理和服务。二是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强化程序合法意识教育,完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保全、税收强制、税务行政处罚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减少因程
本文标题:刘景溪同志在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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