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附件:行政执法统计课件ppt-PowerPoint演示
正确理解、执行新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解读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处2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我省从今年5月起执行。如何正确理解“新制度”,正确执行“新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归纳了12个问题,供参考:一、关于“新制度”名称“新制度”定名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与2005年1月24日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相比,减少了“报表”两个字。虽然只是两个字之差,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原制度”侧重于执法统计报表的规范性,而“新制度”则突出强调了执法统计制度的规范性。“新制度”进一步丰富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的内涵,为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统计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证。二、关于执法统计指标体系“新制度”在对近年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执法统计的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按照执法行为划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分为:安全生产现场监督监察、事故隐患监督监察、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安全生产查处事故、安全生产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听证复议诉讼、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等10个大类的统计指标,绝对量指标反映在基础报表(基础A1-A9表)的9张报表内,相对量指标反映在由计算机应用系统生成的综合B表内。三、关于执法统计信息的时效性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信息的实效性,“新制度”对执法统计基础报表和执法统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一)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应于每月后5日前向省级安全监管局协调报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年报的报送时间为每年后1月28日前。(二)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应于每月后8日前向省级安全监管局协调处报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执法统计分析报告可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传真电话:0931--8820263。电子信箱:ajzf@gssafety.gov.cn四、关于执法统计报表的种类“新制度”规定:执法统计报表由基础A表、综合B表构成。但是,在文件中只给出了基础A表的格式,由安全监管部门填报。综合B表由计算机应用系统生成,提供给安全监管部门使用。五、关于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报告期别“新制度”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报告期别统一规定为月报和年报。即,基础A1-A9表均为月报表和年报表。六、关于“基础A1表”“新制度”的“基础A1表”是反映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和监察情况的统计报表,与原报表的主要区别是:(一)将“本行政区(或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个数”修改为“本行政区(或辖区)内应监管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个数”。即,县级(含县级)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个数。与原报表填报要求相比,减少了统计范围,增加了统计数据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在统计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个数时,应严格遵循以下规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个数,是指依法开办的具有独立生产系统的各类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个数,不能重复计算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个数。“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个数与基础A7表中的“期末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个数”构成计算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的基础数据,应保证数据口径上的一致性。(三)去掉了与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相关的统计内容。七、关于“基础A5表”“新制度”的“基础A5表”是反映安全生产查处事故的统计报表,表中有一处重要修改,即将“查处死亡事故”起数,修改为“查处事故”起数。“查处事故”起数,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事故起数,包括死亡事故,也包括非死亡事故。与原统计内容相比,扩大了统计范围,反映了安全生产执法查处事故的整体情况。在查处死亡事故方面,则突出了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结案和处理情况。•八、关于安全生产持证•“新制度”的“基础A6表”主要反映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新制度”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培训持证的统计内容,有四个方面:•(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有两个统计内容:应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人数。•1、应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数。指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内,安全监管部门培训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数(包括年度内需复训、新增培训和在有效期内持证人数)•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人数。指经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颁发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数(包括年度内复训持证、新增培训持证和在有效期内持证人数)。•(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持证。有两个统计内容:应培训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人数。1、应培训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数。指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内,安全监管部门培训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数(包括年度内需复训、新增培训和在有效期内持证人数);2、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人数。指经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颁发证书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数(包括年度内复训持证、新增培训持证和在有效期内持证人数)。(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持证。有两个统计内容:应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持证人数。1、应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数。指县级以上行政区内,安全监管部门培训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数(包括年度内需复训、新增培训和在有效期内持证人数);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持证人数。指经安全监管部门.(四)安全监管。有两个统计内容:安全监管和已取得执法资格证书人数。1、安全监管。指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在册人员总数。2、已取得执法资格证书人数。指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在册人员总数中,已取得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书的人员数。九、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新制度”的“基础A7表”主要反映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新制度”调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的统计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期末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有1个统计内容,即“期末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个数”。是指截至统计期末,安全监管部门所辖行政区内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辖区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包括企业和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个数。(二)年度内的安全生产许可执法情况。包括5个统计内容:即年度内申请、受理、颁发、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十、关于使用执法文书的统计内容(一)在“基础A9-1表”中,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74号)规定,调整了相应内容。十一、关于执法统计分析“新制度”对执法统计分析报告的形式、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新制度”规定:撰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报告》时应参照以下基本格式和内容要求:(一)基本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监督主要指标情况及对比分析。(二)执法工作主要内容及特点分析。1、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2、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主要特点及分析。要综合运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数据进行量化效果对比分析。(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1、存在的主要问题。2、原因分析。应综合运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数据进行量化分析,找出问题的结症。(四)下一步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建议。要针对安全生产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以上规定,只是对撰写执法分析报告的格式、内容提出的一般性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让形式服从于内容,服务于内容。十二、全面推进执法统计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既是对近年来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工作的总结,也对执法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我们作为执法统计工作者应认真学习、细心研究,加深理解,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执法统计工作,努力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的科学决策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协调处)谢谢!
本文标题:附件:行政执法统计课件ppt-PowerPoint演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102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