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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习方法总结英语学习技巧汇集英语不仅词汇量大,更强调系统的语音和语法知识的掌握。很多同学感叹英语不好学,学不好,学不会。如何学好英语?下面是网友们精心收集的英语学习方法。让我们与你分享它们,并享受它们。英语学习方法篇1第一,要密切注意某些单词的特殊功能。第二,要不断扩大对词组的识别能力和运用能力。第三,要大量积累英语各种句型。学习英语的广大青年,由于受到测评表达法的干扰,常常喜欢“对号入座”,即逐字理解英语,这是最常见的弊病之一。有的青年则过于注意单词、认为单词量愈多,英语就愈能看得懂。其实,这些方法都不成其为方法。有1篇关于苏联亚美尼亚大地震报导的文章,刊登在某一国外杂志上,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Thehorrorcanhardlybeoverstated.有些研究生把这句话译成:“恐惧几乎不可能被人们夸大其词。”言下之意,恐惧虽然有那么一些,但是不算是太大的恐惧。这种理解就是属于“对号入座”毛病。还有Youcannoteattoomuch.等句子,相当多的人译为:“你不能吃得太多。”其实以上两句是同一句型的不同表达法。前者应理解为“地震带来的惨状再怎样形容都不算过分”,等于thehorrorisbeyonddescription;后者意为“你尽量多吃一点。”有一位名叫SidneyShapiro的外国朋友,曾对我国某一外文报刊的用词有当提出中肯的意见。这位朋友认为,malpractice不能一概用来指某些干部的滥用职权或违法乱纪。有关这种行为的用字,应该使用misfeasance或者malfeasance,而malpractice仅指玩忽职守、治疗失当等,纯属一般公民的民事失误而已。某些单词的概念性很强,有其习惯性。中央电视台在播放《沙特林那计划》的广播节目中,告诉观众“破坏某人的计划”的“破坏”常用“ruin,wreck,undermine等字,而根本不用destroy。我看,这样教英语,方法甚为得当。至少,您可以从中看到,单词绝不是孤立的语言建筑材料。下面两句话都属于错句,因为作者不了解facilitate这个特殊单词的功能。1.learningforeignlanguageshasbeenfacilitatedbyrecordingmachines.(录音机为学习外语提供了方便)2.Houseworkisfacilitatedwiththeadventofmoderninventions.(随着现代化发明的出现简化了家务事)首先,facilitate这个字,要求用动名词作宾语,二者之间往往形成习惯搭配。其次,这个字几乎不用被动语态。因而两句应改写为:1.Recordingmachinesfacilitatelearningforeignlanguages.2.Moderninventionsfacilitatehousework.当然像这样写也是错句:Itwasshewhofacilitatedofficework.因为人作为主语根本不能使用facilitate这个字。某些单词的特殊用法要用很大的气力去学。有人说,“我讲的英语外国朋友都能听懂,何于讲究。”是的,例如你对外国朋友说:Thisappleisverynicetobeeaten.我看,任何一个讲英语的外国朋友都能听懂,而且懂得很。可是人家可不这样说,人家在nice后面压根儿不使用被动语态,不信试试瞧!同样,我这一辈子也从来没有听见过一个中国人说:“这只苹果吃起来大大的好。”这句话谁都能听得懂,就是感到不像中国语。值得注意的是1987年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的MET试题。其中有一则选择题:45.Putonmoreclothes,You_________befeelingcoldwithonlyashirton.(A.canB.couldC.wouldD.must)据我所知,很少有人真must,因此丢分的人很多。这就牵涉到词组问题:canbe解释往往是“有时候会变得”;couldbe和wouldbe仅仅是时态问题、语态问题,而mustbe这一词组就牵涉到概念问题。“说不定”这一概念在英语中表达时,有其一定的时域概念。mustbe只用在目前情况,用在过去则使用musthave,其相对的词组则为cannotbe(恐怕不见得),cannothave,maynothave(恐怕不至于)。这类词组的含意,纯属deduction范畴。在我国,我个人认为应严格要求每位中学英语教师都至少学习一下《新概念英语》。上述词组(带有很强的时域概念)应十分清楚地教给学生。这也是MET试题中较为突出的要求——测量广义的英语能力。但不少人不理解命题者独具匠心,不去作进一步地研究。我们学习英语词组(包括大量习惯用语),决不能依靠大量做习题来解决问题。首先要理解,形成概念。一天到晚做A,B,C,D的多项选择会使人的智力萎缩。不少心理学家通过实验指出:某种练习如果重复10次,其效果则会降低到练习前的最初水平。1988年10月28日英文中国日报第8版有如下一段文字:Shaoxinghasadvantageousnaturalconditionsandisrichinresources.Itboastsofanumberoffamousbrandtraditionalproducts,…这段文字浅显易懂,可是至少有五个人来问我说,字典上明明写着boastof这一词组的解释是自夸、夸耀(《新英汉词典》124页),似乎难以理解。总不能说,“绍兴有不少传统产品而自我夸耀”吧。诚然,在很多场合下boastof等于bragabout,有过分夸大而吹嘘之意(=tospeaktooproudlyof…)。但是,也有人这么说:“ThecityofYorkcanboastofmanyhistoricbuildings.显然,boastof是解释为“(自豪地)拥有”,而并非纯粹说大话了。英语词组,非常复杂:有些词组有十多种解释,有的根本没有被动态,却有被动内涵,有的不以人作主语,有的则不以地点、场所作主语……真是欲说还休,哪里有什么“速成”之理。我曾经让大学生们译过两句话,一句是“郑孝通老师家昨晚失火了。”另一句是“郑孝通老师说不定(谅必)在昨天晚上死了。”摆出的译文是这样的:1.MrZheng'shousebrokeoutafirelastnight.2.MrZhengmustbedeadlastnight.应该指出,“说不定”是指昨天晚上,应该使用musthavedied,而火灾、争斗、疾病等的爆发,不能以人或地点作主语(指使用breakout词组),应改为:AfirebrokeoutinMrZheng'shouselastnight.懂得了breakout这一词组的含义还不能算数,还要知道这一词组的使用要点,不然就不是英语。单词的使用知识贫乏,所知词组寥寥无几,句型一窍不通,就根本写不出下面这样一句很普通的话:(语意:他甚至边衣服都顾不了脱,就跃入水中去救人。)Hedivedtotherescue(A)withoutsomuchas(B)botheringto(C)strip(D)himself.(A)和(C)都是词组,分别解释为(A):来相救,(C):费神,顾得上。(B):是句型,解释为“甚至连……都不(后面用动名词)。”(D):是单词用法,strip作为及物动词,后面要随宾语。再举一例:Nothingisso(A)badbut(B)itmighthavebeenworse.(C)(A)和(B)是句型,(C)是词组。词组的意思连猜都不大可能猜出来,查字典可能也查不到,照字面解释,根本不成句子。这个mightbe(或do)worse是一种虚拟构词,意思是“还不是最糟的”。因此,全句为“事情再糟,总还不是最糟的。这里but+肯定句=that+itmightnothavebeenworse.再看这句话:Itisnotsomuch(A)thehoursthattell(B)as(C)theway(D)weusethem.(A)和(C)是一个句型:与其说……毋宁说。(B)是单词用法,不能解释为“讲”、“说”,而解释为“起作用”。(D)是词组,指方式。全句为:不是时间起决定作用,而是我们使用时间的方法起决定作用。着眼于某些单词的特殊用法,大量积累句型和词组是学好英语水到渠成的必然规律。反之,漫无手段的所谓泛读是最浪费时间的。至于做那些泛读后勾勾划划的所谓阅读理解题更是一无用处。要知道,适用于英语国家的教学手段并不适用于把英语作为外国语的中国,不是洋货一概是万能灵药。比方说,Isthereanythinguniqueinthatshop?英美的中学生都懂这句话,可是我们的中学生就要花大力气。首先要弄懂什么叫unique,查了字典也不一定完全了解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说“那家商店有什么好东西吗?”就是这个意思。可是,我们很不会用这个unique。我们要学的是表达法,不要学繁琐的答题手段。泛读,若基于泛泛的阅读,那末就等于不读。有不少大学生没有脚踏实地的精神,开口便是“新概念英语很容易,都是小故事,我一个晚上就可以读它十来篇。”读是一回事,能否熟练应用则又是另一回事。有人常说英语九百句太简单了,没有什么学头。在我看来,英语九百句还要花极大的力气去学,大有学头。东南亚国家不是有不少人还在学吗?人家可不这样认为——“没有什么学头。”依我看,广告要学,路牌要学,体育术语要学,药品说明书也要学,至于电影对白、商业谈判、公关用语都得学,都大有学头。武汉市某实验学校有一位外语教师给我写了一封信,说汉口市江岸区为高三学生出了一套统考题,这位教师问“为什么B项选择就是不行。”(标准答案D为正确答案)Idon'tknow_______.A.whoisheB.whatishisnameC.wheredoesheliveD.howhecamehere这位教师信中说,“what若作为主语,‘whatisyourname?Henryismyname.’B.就应该可以说得通呀。”其实这属于宾语从句的语序问题,也是一个句型问题。whatishisname?和whathisnameis属于两个不同的句型,完全是两码事。汉语表达对英语词组的识别和应用的干扰也是不可忽视的。试分析下面一句话错在什么地方:Thenervousgirldidn'tknowhowtodowithherselfwhenthemankissedher;shewassoexcitedandfearful.有人说要改写为exciting,有人说要用horrible。实际上,英语词组根本不用“howtodowith”来表达“该怎么办”,而只用“whattodowith”,这也许是由于汉语表达习惯的干扰所致。如果仅仅为了应付某种考试,很容易学会enjoy这个单词的使用。例如:Mostworkersenjoy______(ask)questionsinpublic.你会毫不犹豫地写上asking。如果说,Creativeworkdoesnot______themall.到底用enjoy,还是用keento,appealto,appreciate?这里就牵涉到enjoy是以什么作主语,appealto是以什么作主语的问题。enjoy从来以人作主语,appealto大部分以物作主语。只教enjoy,不教appealto的老师是一个不称职的老师。这就和只教mustbe,musthave,而不教cannotbe,cannothave(maynothave)一样,都不算是称职的。以上我反复阐述了单词的特殊用法,句型和词组的有机组成,说明语言是要下大功夫去学的,是要倾心予以模仿的事。很多国内知名语言学家都反复强调“模仿”二字,但是还没有哪一个语言学家鼓吹“速成”二字。目前还流行所谓“英语超级速成法”,赫然大字,见诸报端。英语“速成”实际上带有明显的哗众取宠的商业气味,再加上“超级”之说,就更从根本上揭穿了这一骗局,而沦为超级骗术。由于目前那些外行先生们动辄要掌握多少多少单词作为攻克英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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