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关于执行信访情况的调研报告2022年度范例
2022年度关于执行信访情况的调研报告范例【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2022年度关于执行信访情况的调研报告范例”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执行信访案件是指相关人员对法院的执行人员、执行措施、执行效果不满而引发的信访、上访,属于涉诉信访的一部分。近年来,执行信访案件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以*法院为例,*年至今收到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来人或者来信询问、反映执行问题的信访案件*余件,占全部信访案件的*%。如何破解执行信访难题、切实改进执行工作已成为当前法院面临的重大课题。笔者以*县人民法院受*的执行信访案件为样本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情况如下:一、执行信访案件特点一是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主要表现为一些久执未结的案件,这些案件或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抑或是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等等原因导致当事人不满。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导致信访发生。我院*件执行信访案件中,因未执结原因引起的信访案件近*件,占全部案件的*%。二是矛盾对立激烈,案件高发。法院执行是通过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从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其对被执行人、申请人乃至案外人的利益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矛盾更趋集中、更易激化。不充分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可能导致其诉讼前甚至是审判过程中累积的矛盾在执行过程中爆发,将怨气撒在执行人员身上,形成信访案件,实践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时上访的有*件之多,占全部执行信访案件的*%,此类信访案件化解难度较大。三是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目前,因执行主体履行不能而造成执行难,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从审判实践中可以看出,这类案件共有*件,占所有执行信访案件的*%,尤其是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执行案件,巨额的赔偿数额即便是让被执行人倾家荡产都无能为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四是诱因众多、涉及面广。相对于审判工作中反映的“不公”问题,执行信访诱因显得更为多样,除了执行“不力”、执行差错问题,执行人员态度乃至合法正当执行行为本身都可能成为信访*由。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被执行人为达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目的,利用信访掣肘法院。而从涉及主体看,执行不仅涉及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能涉及第三人甚至案外人的财产,而且执行程序中与银行、登记主管机关等单位联系密切,涉及面广、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多也是执行信访高发的重要原因。从本院情况看,近年来由上述原因引发的执行信访案件有愈演愈烈之势。五是重信重访率高、息诉罢访难。法院的执行是有条件的执行,执行的成功与否是多方因素综合的结果。执行过程中的无财产可供执行、个案执行周期长等等很多情况都是执行工作特殊性所在,但其与当事人要求快速执行完毕的愿望显然存在差距,对此缺乏共识的情况下,案件只要不是全部执行完毕,就存在上访的隐患,执行过程的长期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执行信访的长期性和反复性。个别干警接到交办的信访件后,缺乏责任心或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致使有*者重访,无*者也重访。在受*的执行信访案件中,有十余件执行案件申请人多次信访,息诉罢访难度可想而知。二、执行信访的成因(一)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欠缺及“信访不信法”的心*。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解,特别是有些申请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市场风险意识,对具备申请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心*预期过高,甚至有些申请执行人偏执地认为,法院掌握无限国家权力,不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如何,都应当给其执行到位,不论执行干警是否穷尽执行手段或是否依法执行,就把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的原因归咎于法院和执行人员。此外,大多信访人把“权”与“法”位置颠倒,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希望通过信访让上级领导和法院领导重视过问,加速案件的执行,如果影响自己的利益,就“信访鸣冤”,以免执行人员“消极怠工”。(二)权利未能实现或利益受损是执行信访产生的主要原因。对申请人来讲,就是执行期望落空或不能完全到位。这些案件主要有下几种类型: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或无执行能力,亦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但通过各种手段隐匿、转移财产,造成无力偿还假象,法官通过各种方式仍不能获取线索;案件未执行完毕,申请人的请求只实现一部分;同一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只有部分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因上述各种原因导致无法执行,但信访人认为法院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执行不能,得不到赔偿就不断上访。对被执行人及案外人来讲,执行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则是执行行为差错。比如在财产保全阶段,尚未查明房屋的权属就进行查封,这样一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就显得被动,拍卖处置不妥,停止执行申请人又不愿意,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三)部分执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欠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凭“经验”办案,在工作中不注意及时补充和更新业务知识,案件执行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之处。不能够妥善处*好维护社会稳定与加大执行力度之间的关系,顾此失彼,要么就案办案,抛开社会稳定搞执行,要么过分强调社会稳定而忽视了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面对诸多执行难题,许多执行干警存在畏难情绪,体现在工作中就表现为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主动、方法不能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实践中许多执行法官确实就某个执行案件去被执行人住处多次,但由于没有找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卷宗中并未反映这些工作,导致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产生误解,人为的造成了矛盾升级,形成信访难题。工作不细致,程序细节上存在疏忽和马虎。这类问题在文书送达及查封程序中表现的较为突出。如在执行时应当送达给有关登记机关的不送,或不张贴查封公告、封条,继而导致查封落空或查封目的不能实现,引发信访。(四)执行机构内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致使矛盾累积。如实践中当事人向执行实施人员提出异议,而实施人员不经了解异议内容就直接让当事人到执行裁决机构提起异议,致使异议内容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实际上执行异议制度的存在并不妨碍各种违规违法执行行为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得到撤销或纠正,如执行人员在查封时没有制作查封裁定、未办*查封登记手续、拍卖时未发拍卖公告等,涉及的问题并不复杂,有的完全是执行人疏忽大意造成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往往会向执行人员直接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及时补发裁定或公告,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强调执行异议必须找专门的审查部门、必须进入正式立案程序审查后作出裁定,反而把问题复杂化了。另外,执行庭与技术室之间的协调配合也非常重要,如所评标的的范围,申请人不交评估费评估能否进行下去,拍卖停止及再启动如何操作,上述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影响执行的进程,进而诱发执行信访。(五)执行监督程序缺位和信访缺乏明确流程依据。现行法律缺乏执行监督救济有关规定,仅靠异议程序很难完全有效保护各方权益,救济路径不畅使得当事人转而求助信访。如我院在审*赵某申诉一案时,由于查封裁定或协助执行通知书没有及时送达给协助人,其将款项支付给了被执行人刘某,导致信访申诉的发生。不送达给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执行裁定书就剥夺了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权力,而一旦执行终结,又无法从异议程序中加以救济,被执行人就只能通过申诉或信访去解决,而申诉程序在我们现有的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执行监督操作程序也无法律依据,致使很多案件上访缠访再次发生。而在信访工作中,缺乏明确、细致、可操作的流程依据或者落实不力使得部分信访案件处*不及时、不到位,长年累月无法处*,信访人只有通过上访来“解决问题”。三、解决对策(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针对当事人在案件执行阶段容易信访、上访的实际,院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执行信访工作,把其作为全院信访工作的重点和评价干警执行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将执行信访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增强干警的重视程度和责任心。执行部门对执行信访应做到逢会必讲,经常专门强调,督促执行人员自觉规范执行行为,积极能动地防范和处*好执行信访工作。(二)强化审判管*,提升案件质量。要解决执行信坊问题,追根溯源,首先应注重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加大裁判文书说*力度,认真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其次,要狠抓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期限管*。案件执结率低、久执不结是引发信访的重要根源,要狠抓案件执结率不放松,与执行工作考核奖惩直接挂钩,提高执行干警的积极性和压力感,促进执结率的提升,减少久执不结原因引起的信访案件。强化执行期限管*也是重要手段之一,要实行当月立案、当月分案、当月见行动,对立案超过*个月仍未有执行结果的应逐一列出清单,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局务会、案件执行评析会等渠道进行调度、督办,确保案件及时执行、不超期限,提高申请执行人对法官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减少执行信访的发生。(三)重视队伍建设,改善工作作风。近几年来,在强调执行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相对有所改善,但同审判部门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学历偏低,行政辅助人员转任执行员,年龄偏大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强,造成执行质量和效率不高,进而引发信访,要加强内部治*,选强配齐执行人员,从审判业务部门交流一批精通业务,重视程序,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中坚力量充实执行队伍。执行人员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在做到执行措施穷尽,程序穷尽的基础上,还应做到方法穷尽,还要充分注意接待礼仪,充分重视规范、文明执行,即使当事人无*纠缠,也要保持分寸,否则稍有不当,不但极易产生信访,也极易产生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四)健全相关制度,畅通化解渠道。首先应进一步完善执行告知机制。针对因当事人缺乏对执行风险的了解、怕错过申请执行时效而草率申请造成信访的实际,应进一步规范执行立案听证程序。通过发放《执行风险告知函》,明确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其举证责任,防止一些久执不结的死案进入执法程序而徒增当事人上访。其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行立法,细化操作规则。特别是要在执行异议的基础上完善执行监督救济制度,切实保证各方权益受损时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济。同时,应完善执行信访制度,积极落实执行信访案件通报、查报、目标责任考核及联动制度,切实做好息访稳控工作。(五)形成执行合力,加强引领宣传。近些年法院开始实行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规定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都是强化社会诚信、促进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法院应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勇于担当责任的领头羊作用,借力于公安、工商、银行、土地管房屋产权登记、车管等众多部门协助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进而促进执行工作开展,也引领社会的诚信一体化建设,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执行人员在办案的同时也要进行相关的法制宣传,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引导当事人正确地*解法律法规,正确地看待执行结果,避免当事人因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导致上访。同时,法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使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典型执行案例的宣传和失信黑名单曝光,积极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本文标题:关于执行信访情况的调研报告2022年度范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10821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