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联合国A/RES/61/222大会Distr.:General16March2007第六十一届会议议程项目71(a)06-50768大会决议[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61/L.30和Add.1)]61/222.海洋和海洋法大会,回顾其1994年12月6日第49/28号、1997年11月26日第52/26号、1999年11月24日第54/33号、2002年12月12日第57/141号、2003年12月23日第58/240号、2004年11月17日第59/24号、2005年11月29日第60/30号决议以及有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1的其他相关决议,审议了秘书长的报告、2该报告增编、3研究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特设工作组的报告4以及联合国海洋和海洋法问题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协商进程(协商进程)第七次会议工作报告5和第十六次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报告,6强调《公约》作出卓越贡献,按照《联合国宪章》所载的宗旨和原则,巩固各国之间符合正义和权利平等原则的和平、安全、合作和友好关系,促进全世界人民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公约》还为海洋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又强调《公约》的普遍性和统一性,并重申《公约》规定了进行各种海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框架,具有战略重要性,是国家、区域和全球在海洋部门采取1联合国,《条约汇编》,第1833卷,第31363号。2A/61/63。3A/61/63/Add.1。4A/61/65。5A/61/156。6SPLOS/148。A/RES/61/2222行动并进行合作的基础,其完整性必须予以维持,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21世纪议程》7第17章中对此也予以确认,确认可持续开发和管理海洋资源和用途可以对实现包括《联合国千年宣言》8所载各项目标在内的国际发展目标作出重要贡献,认识到海洋空间的各种问题彼此密切相关,需要作为一个整体,从综合一体、跨学科和跨部门的角度加以考虑,并重申必须根据《公约》的规定改善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的合作和协调,以便支持和补充各国为促进执行和遵守《公约》以及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开发海洋作出的努力,重申亟需通过能力建设和转让海洋技术等途径开展合作,确保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非洲沿海国家,都有能力执行《公约》,并从海洋的可持续开发中获益,而且能够充分参与处理海洋和海洋法问题的全球与区域论坛和进程,强调必须加强主管国际组织的能力,在全球、区域、次区域和双边各级,通过与各国政府的合作方案,协助发展海洋科学以及海洋及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方面的国家能力,回顾通过持续的研究工作和对监测结果的评价增进海洋科学知识,并把这些知识应用于管理和决策,对消除贫穷,促进粮食保障,养护世界海洋环境和资源,帮助了解、预测和应付自然事件及促进海洋的可持续开发非常重要,又回顾其根据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建议,9在第57/141号和第58/240号决议中决定在联合国之下建立一个经常程序,在现有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海洋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方面的现状和前景作出全球报告和评估,并指出各国必须为此目的进行合作,重申关切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特别是对包括珊瑚在内的脆弱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的有害影响,这些活动包括过度利用海洋生物资源,使用破坏性捕捞法,船只撞击,引进外来侵入物种以及各种来源的海洋污染,包括来自陆地来源和船只的污染,特别是非法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遗失或抛弃渔具以及倾倒诸如放射性物质、核废料和危险化学品等有害废弃物所造成的污染,关切人为和自然气候变化以及海洋酸化可能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产生不良影响的预测,7《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报告,1992年6月3日至14日,里约热内卢》,第一卷:《环发会议通过的决议》(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3.I.8及更正),决议1,附件二。8见第55/2号决议。9见《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报告,2002年8月26日至9月4日,南非约翰内斯堡》(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03.II.A.1及更正),第一章,决议2,附件。A/RES/61/2223确认有必要采取更为综合的方法,并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进一步开展研究,推广各种措施,增进合作与协调,又确认国际合作、技术援助、先进科学知识以及提供资金和能力建设,均有助于实现《公约》可带来的惠益,还确认海道测量和海图制作对于航行和海上人命安全、环境保护(包括保护脆弱的海洋生态系统)以及全球航运业的经济至关重要,在这方面确认,转用电子制图不仅为航行安全和船只交通管理带来更多显著的益处,而且能提供数据和资料,可供用于可持续渔业活动和海洋环境的其他部门性用途,并可用于海洋界限的划定和环境保护,关切地注意到持续不已的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以及海盗、海上持械抢劫、走私以及针对航运、海上设施和其他海事利益的恐怖主义行为对海上安全和保障构成的威胁,并注意到此类活动造成令人痛惜的生命损失,并对国际贸易、能源安全和全球经济造成不利影响,重申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对沿海国和整个国际社会十分重要,注意到委员会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审查沿海国就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提交的资料,协助缔约国执行《公约》第六部分,确认协商进程在过去七年所作工作的重要性和贡献,这一进程由第54/33号决议为便利大会每年审查海洋事务发展情况而设立,其任务期限经由第57/141号和第60/30号决议延长,注意到秘书长根据《公约》和大会有关决议,特别是第49/28号、第52/26号和第54/33号决议所承担的责任,并在这方面注意到,秘书处法律事务厅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海洋法司)的活动有所增加,特别是考虑到请海洋法司提供额外产出和会议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多,能力建设活动和协助委员会的工作日益增加,而且该司在机构间协调和合作方面发挥着作用,强调包括沉船和水上工具在内的水下考古、文化和历史遗产都蕴含着人类历史的重要信息,此类遗产是需要保护和保存的资源,重申国际海底管理局(管理局)根据《公约》和《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协定》)10开展工作的重要性,10联合国,《条约汇编》,第1836卷,第31364号。A/RES/61/2224一.《公约》和相关协定及文书的执行1.重申其第49/28号、第52/26号、第54/33号、第57/141号、第58/240号、第59/24号、第60/30号决议以及有关《公约》1的其他相关决议;2.又重申《公约》的统一性,保持其完整性至关重要;3.吁请所有尚未成为缔约方的国家成为《公约》和《协定》10的缔约国,以实现普遍参加的目标;4.吁请所有尚未成为缔约方的国家成为《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鱼类种群协定》)11的缔约国,以实现普遍参加的目标;5.吁请各国作为优先事项,使其国内立法与《公约》的规定相一致,并酌情与各相关协定和文书的规定保持一致,以确保划一适用这些规定,并确保本国已作出的或在签署、批准或加入《公约》时作出的任何声明或说明并无意排除或修改《公约》规定适用于有关国家的法律效力,如有这类声明或说明则予以撤回;6.吁请《公约》缔约国按照《公约》规定向秘书长交存海图或地理坐标表;7.敦促所有国家遵守《公约》,直接或通过主管国际组织进行合作,采取措施保护和保存在海洋发现的考古和历史性文物,并吁请各国合作处理各种挑战和机遇,如打捞法与水下文化遗产的科学管理和保存之间的适当关系、发现和探测水下场址的技术能力越来越高、抢掠行为和日益发展的水下旅游业等等;8.注意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在保存水下文化遗产方面作出的努力,并特别注意到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12所附规则,其中为各缔约方、其国民和悬挂其国旗的船只规定了打捞法与管理、保存和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科学原则之间的关系;二.能力建设9.吁请捐助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不断系统地审查其方案,确保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获得必要的经济、法律、航行、科学和技术技能,以充分执行《公约》和实现本决议的各项目标,并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开发,同时要铭记内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需要;11同上,第2167卷,第37924号。12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记录,第三十一届会议,2001年10月15日至11月3日,巴黎》,第1卷和更正:《决议》,决议24,附件。A/RES/61/222510.鼓励加紧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非洲沿海国家建设能力,以改进海道测量服务和海图制作,包括电子海图制作,并在国际金融机构和捐助者的支持下调集资源,建设能力;11.吁请各国和国际金融机构继续通过双边、区域和全球合作方案和技术伙伴关系等方式,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海洋科学研究领域的能力建设活动,包括培训人员以发展和增进相关的专门知识,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和船只,并转让无害于环境的技术;12.确认需要建立发展中国家的能力,以提高认识并帮助实施改进的废物管理法,同时注意到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特别容易受到陆上来源和海洋废弃物造成的海洋污染的影响;13.又确认协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非洲沿海国家执行《公约》的重要性,并敦促各国、政府间组织和机构、国家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以及自然人和法人向第57/141号决议所提及的各项为此目的设立的信托基金提供自愿捐款或其他捐助;14.鼓励各国采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大会通过的《海洋技术转让标准和导则》,13并回顾国际海洋学委员会秘书处在实施和推广《标准和导则》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15.又鼓励各国在双边一级以及酌情在多边一级协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非洲沿海国家编写关于划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界案提交委员会,包括通过桌面研究报告评估沿海国大陆架的性质和范围,并划定其大陆架的外部界限;16.赞赏地注意到海洋法司成功举办区域训练课程,最近两次分别于2005年12月5日至9日在阿克拉和2006年5月8日至12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其目的是训练沿海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人员学习如何划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和编写提交委员会的划界案,并请秘书长同各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及机构合作,继续提供此类训练课程;17.又赞赏地注意到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庭)于200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达喀尔就法庭在解决西非海洋法争端方面的作用举办了第一次区域研讨会;18.邀请有能力的会员国和其他方面支持海洋法司的能力建设活动,包括特别是协助发展中国家编写划界案提交委员会的训练活动,并邀请有能力的会员国和其他方面向秘书长为秘书处法律事务厅支持促进国际法的活动而设的信托基金提供捐助;13见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INF-1203号文件。A/RES/61/222619.确认汉密尔顿·谢利·阿梅拉辛格海洋法纪念研究金的重要性,建议秘书长利用通过法律事务厅的适当信托基金筹集的资源,继续向该研究金提供资金,并敦促有能力的会员国和其他方面提供捐助,以进一步发展该研究金;20.满意地注意到联合国和日本财团研究金方案正在执行,其重点是在海洋事务和海洋法或相关学科方面为《公约》的发展中沿海缔约国和非缔约国开发人力资源;三.缔约国会议21.欢迎第十六次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报告;622.请秘书长考虑到委员会成员本届任期于2007年6月15日届满,于2007年6月14日和18日至22日在纽约召开第十七次公约缔约国会议,并提供所需的服务;23.吁请缔约国尽量提早并至迟在2007年6月13日之前向秘书处提交出席会议代表的全权证书;四.争端的和平解决24.满意地注意到法庭在按照《公约》第十五部分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方面继续作出重要贡献,并强调法庭在《公约》和《协定》的解释或适用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权威性;25.同样赞扬国际法院长期以来在和平解决有关
本文标题:第六十一届会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1383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