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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物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的汇报,体现了对能源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受国务院委托,我分三个方面报告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一、2006年及2007年上半年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一)单位GDP能耗下降2006年,全国万元GDP能耗为1.206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1.33%,这是自2003年以来单位GDP能耗首次下降。2007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78%,保持连续四个季度下降,巩固了去年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的良好势头。这一情况表明,去年以来中央采取的宏观调控和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正在逐渐发挥作用。单位GDP能耗下降主要是由于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从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看,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98%;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3.87%,其中煤炭行业下降7.76%,钢铁行业下降6.49%,建材行业下降7.84%,化工行业下降5.17%,纺织行业下降0.73%,电力行业下降2.57%。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看,2006年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明显降低,火电、粗钢、水泥、石油加工、合成氨、粗铜、铜冶炼、氧化铝、铅冶炼、纯碱、乙烯、机制纸及纸板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3%—10.5%;今年上半年,国家统计的35种主要产品综合能耗中下降的有31种,节能2145万吨标准煤,其中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和造纸等7个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的17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节能约1900万吨标准煤。能源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一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二是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大;三是节能管理得到加强。(二)二氧化硫排放量由升转降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88.8万吨,比2005年增长1.5%。今年上半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63.4万吨,同比下降0.88%,扭转了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多年连续上升的势头。主要原因:一是火电厂脱硫电价政策逐步到位,脱硫工程建设加快,上半年燃煤机组新增脱硫能力3900万千瓦;二是去年建成并投运的4200万千瓦老机组脱硫设施今年发挥效益,上半年老机组建成投运脱硫能力1090万千瓦;三是上大压小、淘汰落后小机组初见成效;四是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了节能发电调度措施,煤耗高、排放高的燃煤机组发电小时数有不同程度下降。上半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升转降,燃煤机组采取脱硫措施贡献率近75%,淘汰落后产能贡献率约20%,其余为钢铁、有色、炼焦行业工业源治理。(三)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增幅减缓2006年,全国COD排放量为1428.2万吨,比2005年增长1.0%。今年上半年,COD排放量为691.3万吨,同比增长0.24%,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3.4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全国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近700万吨/日,其中通过完善管网设施增加污水处理量约400万吨/日;二是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稳步推进,1400多家重点企业采取深度治理措施,减少了污染排放;三是淘汰造纸、酿造、皂素等落后产能取得进展。上半年COD排放量增幅减缓,新建污水处理厂和完善管网增加城市污水处理贡献率约40%,工业源治理贡献率约35%,淘汰落后产能贡献率约25%。二、今年上半年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年初国务院确定了节能减排重点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政策措施更加有力,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上半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十个方面45条具体工作安排;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任组长,曾培炎副总理、唐家璇国务委员任副组长;温家宝总理分别主持召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了《推动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2007年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研究部署了当前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各地区、有关部门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从中央到地方,推动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二是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国务院组织8个检查组到16个省(区)进行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违规出台的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优惠政策,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政策。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排放等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商品出口退税率,对钢坯、焦炭等部分商品加征出口关税。进一步严格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有关部门对12个行政区域和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三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国务院召开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有关部门与10个省(区、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火电、钢铁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各地相继分批公布了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今年1-5月,全国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企业1770户,执行差别电价的电量约45亿千瓦时。研究提出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初步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上半年,电力行业实施“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551万千瓦,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钢铁行业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140万吨、炼钢产能870万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约500万吨;关闭小煤矿2811处。四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的发展目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分解落实任务,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做强高技术产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了高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和信息产业等领域的“十一五”规划,研究完善促进数字电视、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兴产业。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高技术发展研究计划(863计划)等科技计划中,实施了一批重大和重点项目及前沿探索课题。五是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上半年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和政府机构节能项目184个,可形成年节能657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40亿元,支持“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内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建成污水管网3970公里、形成污水日处理能力700万吨;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和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90个。六是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推动千家高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颁布实施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管力度。将今年1.5亿平方米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地。发布了《关于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的通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等领域应用。启动实施单元式空调机组和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中央国家机关开展了空调、照明、锅炉系统节能改造,推进了能耗分项计量和统计工作。发布了《“十一五”第一批全国重点推广在用车船节能产品(技术)目录》、《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以及《全国农村沼气建设规划》。七是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针对太湖蓝藻暴发事件,国务院召开了太湖、巢湖、滇池治理工作座谈会和太湖水污染防治座谈会,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有关部门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工作会议;“三河三湖”、三峡库区等12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抓紧完善。启动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八是研究建立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了《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个管理办法。今年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等。干部管理部门将节能减排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并在对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价中,设置了“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率”等指标。有关部门发布了《2006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2007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和《2007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九是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有关部门发布实施了《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在年初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3亿元和中央财政预算安排50亿元的基础上,近期中央财政又增加100亿元,共213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其中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为90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对部分节能产品由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节能量给予财政奖励的办法,发布了《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有21个省(区、市)设立或增加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有的地方实行超限额用能加价政策,加价增收资金用于支持工业节能。十是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全国人大加快节能法修订和循环经济法立法进程的同时,有关部门抓紧研究配套法规和标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积极开展《能源法》起草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夏、冬季度公用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有关部门提出了“十一五”和今年制(修)订能耗和能效标准工作方案,起草了有色、钢铁、农药、造纸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新的标准。十一是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今年中办、国办派出6个督查组对12个省(区、市)环保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督查整改后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核。国务院7个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铅和造纸行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工业园区。对淮河、黄河、海河流域内126个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地开展专项检查。上半年全国共出动各类环保执法人员5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22万家次,查处违法企业3800多件,对1539件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追究相关责任人171名。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违规向“两高”行业发放贷款的行为。有关部门安排电动机、节能灯等16类终端用能产品的监督抽查。监察部门加大对重点地区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12个省(区、市)设立了节能监察机构。绝大部分地方和中央国家机关组织开展了节能专项检查。十二是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全国节能减排宣传报道方案》,协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加大节能减排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各地区、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了全国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和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科普活动,在各学校开展了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在职工中开展了节能降耗立功竞赛活动,在全国广大青年中广泛开展了“做节约先锋,展青春风采”为主题的“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
本文标题:马凯在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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