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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村务工作汇报(精编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阳光村务工作汇报(精编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汇报1“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汇报根据省、市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我区自2010年6月起,认真开展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我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纪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农业副区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10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资”清理、村级事务管理、协调督查三个工作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保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二)提高思想认识。市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动员会召开后,我区即召开全区动员大会,传达市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区几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区纪委常委、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农业副乡镇长、财政所长、农技站站长、各行政村(社区)书记、主任、文书等200余人参加会议。动员会级别之高、参加会议人数之多,在我区是少有的。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利用调度会、督促检查等时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了乡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对“三资”清理、委托代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流程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三)开展业务培训。选派区纪委副书记、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参加省纪委安排的业务培训。两次组织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分管副乡镇长、农经站站长、财政所所长、村(社区)书记、主任、文书,对“三资”清理、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分别开展了培训工作。培训达400余人次。2010年7月28日,组织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乡镇长、分管农业副乡镇长、乡镇纪委书记共23人前往定远县学习考察,重点学习考察了“三资”清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等工作。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汲取了营养,对我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四)强化督查指导。建立《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明确各领导联系的乡镇、村(社区),对54个村(社区)分别联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成立督查组,对村(社区)一个不漏地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督查组还对重点村、难点村进行重点督察。区领导小组召开10余次调度会,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安排部署“三资”清理、代理中心建立、监督委员会建立、流程化管理等工作,保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按方案步骤层层深入。(五)及时推广经验。我区一些乡镇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创造出了一些好做法,如九龙岗镇印制统一的资源性资产清理示意图,以“示意图”形式表述、固定资源性资产,并将“三资”清理指标解析、表格填报要求等汇编成册,便于清理人员把握。区领导小组及时推广,助推了“三资”清理工作。(六)上下协同推进。围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重心,区有关部门、乡镇、村(社区)上下齐心;区纪检监察、组织、农林水利、财政、民政五方合力,狠抓落实。“三资”清理中,各乡镇“一把手”、分管乡镇长、纪委、财政等全力合作;督查指导中,区领导小组分组进行,及时碰头研究解决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不同方面强化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代理服务中心、流程化管理等工作制度制定中,国土、卫生、计生等部门积极提出修改意见;代理服务中心触摸屏装配,区纪委、财政积极同乡镇协商,研究解决采购事宜。(七)严格责任考核。印发《三资”清理工作纪律》,明确12不准,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根据省、市验收工作通知,进一步细化、量化乡镇和村(社区)“三资”清理验收标准,组织三个检查验收组,分别对乡镇和村(社区)“三资”清理工作进行验收。在印发“三资”清理验收标准的同时,明确委托代理验收标准,对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制度建设、相关要求、档案管理、工作效果等6个方面24项工作进行规范。经过考核,我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通过区、市两级验收。(八)强化宣传发动。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在网站公布“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等各项文件,公布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任务要求。印制20000份“致群众的一封信”、5000多份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发放到每家每户,让群众知晓“三资”清理目的、内容和村级事务管理流程等。在各村(社区)设立、悬挂宣传条幅、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条件的村(社区)还利用有线广播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二、工作成效(一)“三资”清理。制定《大通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清查、核实、登记、公示、确认、上报”等六个程序,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全区三镇一乡54个村(包括村改居)“三资”清理全部结束,各项数据已汇总并录入电子档,其中,货币资金清理万元,资产清理万元,资源清理万亩,债权万元,债务万元,清理经济合同59个。(二)“三资”委托代理。制定《关于在全区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委托代理工作领导组,建立服务大厅,落实人员和工作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开通了农村集体“三资”触摸屏查询系统。各中心与各村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做到了“十有”,即有组织领导、有办公用房、有人员办事、有办公设备、有醒目标牌、席位卡、有业务操作流程图、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有电算化管理、有台账、有工作经费保障。(三)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根据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我区《关于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24项村级事务流程图,张贴在村显著位置,并制作成宣传册广泛宣传。各村坚持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严格按照村级事务流程化运作,凡是重要资产处置、重大项目招投标、重要人事安排以及大额资金分配均实行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大通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工作制度》,全区54个村(社区)依法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231名监督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由3-5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党员村民担任。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六有标准,并明确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资报酬。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五)“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管理工作,各乡镇和区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区、乡镇纪委负责“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每月负责将各村财务按时公示并上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区、乡镇纪委每年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民政部门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监委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区财政部门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报酬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积极推进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认真开展村两委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区将狠抓“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作用,强化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管理制度,重点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补贴、监委会成员和“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培训、“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制度,保证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正常、有序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及时规范高效,促进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二是推进正确履职。定期开展教育培训,适时组织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等人员落实“阳光村务”各项规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物质保障,促进正确履行职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的责任意识,督促乡镇纪委有效监控各村(社区)“阳光村务”制度实施,把常态化管理情况纳入对乡镇的年终考核。阳光村务汇报材料2摸清家底管理规范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工程”老庙镇党委老庙镇人民政府(2010年8月18日)根据区相关文件及全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动员大会的精神,我镇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作为创先争优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目前全镇三资清理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两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选举工作也已全面完成。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一、突出一个“高”字,扎实推进区动员会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党委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党政班子包村制、责任追究制、专项经费保障制等,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宣传让群众真正参与到阳光村务建设中来,确保三资清理、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等活动扎实推进。二、突出一个“实”字,务求实效三资清理的内涵和实质是摸清家底,摸准实情,绝不能为1了清理而清理,否则,没有任何意义,达不到任何实效。镇党委、政府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在区动员会后,我镇把实数、实底、实情作为三资清理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在2009年11月我镇“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三资”清理回头看工作。具体做到严把四关:一是强化培训,严把业务关。镇利用3天的时间,对村书记、主任、会计、村三资清理监督员及镇三资清理指导员,集中强化培训了三资清理的政策、法规、流程、标准、要求及纪律等,并进行考试考核,达不到要求,一律不准参与清理工作,严把业务关,确保业务上不出任何问题。二是聘请监督员,严把监督关。为真正让群众参与到清理工作中,强化群众监督的力度,各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分别推举了5-6名三资清理监督员,由镇统一进行聘任,任何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没有监督员的全程参与和签字,一律不认可。同时,加大公示的力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加强核查,严把复核关。由镇班子成员牵头,每个村都派驻了3—5人组成的三资清理指导组,指导组既担负指导任务,更担负核查、核实任务,村登记上报的每一笔资产、资金,每一项资源镇工作组的成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无误签字。并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建立台帐,严把资料规范关。三资清理摸清底数是基础工作,是为了更好地进行三资清理。因此,镇在全面,翔实登记的基础上,规范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2源登记簿。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台帐、账簿要求必须有相关文字说明、现场照片、镇、村相关人员签字。并实现了纸质和磁质的双向规范化档案管理。通过严把“四关”,我镇真正摸清了家底,做到了账目请,底子明。到7月31日止,经清理后,各村库存现金余额6162元,帐面与实际相符;固定资产清理前万元,清理后万元,增加万元;荒地亩,年收益万元,滩涂面积亩,水面亩,年收益万,各村资源性资产承包合同签定11家,合同金额39400元,已上交39400元;各村共核实各类应收款帐面金额元,清理前债务金额为万元,清理后债务总额为万元,核销107万元。三、突出一个“新”字,探索长效机制一是筹建“一个中心”,交给群众一本“明白账”。为巩固三资清理成果,针对当前国家一事一议奖补,新农村
本文标题:阳光村务工作汇报(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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