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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工业的水污染环境监察课程设计第一章总论-------------31.1该行业概况1.2基本概念和术语第二章环境监察工作依据------------42.1政策2.2法律依据和标准规范第三章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要点--------------53.l选址3.2环评制度执行3.3“三同时”制度执行3.4试生产管理.第四章现场监察方法-------------7.4.1资料检查4.2现场检查.4.3现场测算4.4现场访谈第五章现场监察程序------------125.1监察准备5.2制定方案5.3现场检查.5.4视情处理.5.5总结归档2第六章污染源现场监察要点----------206.1产业政策6.2生产现场6.3污染防治设施6.4环境应急建设6.5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第七章环境监察报告----------257.1监察对象的基本信息7.2现场监察情况7.3处理建议附件一:现场环境监察单--------26附件二:行业概况、生产工艺和产污节点---------26附图----------293第一章总论1.1行业概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石油作为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和生产中所占的比重迅速上升并基本稳定在一定的水平上,而我国也由往日的石油出口国转变为石油进口大国,石油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瓶颈”。中国的石油勘探尚处在中等成熟阶段,石油储量仍处于高基值稳定增长时期,但勘探难度越来越大。中国的主力油田总体已进入递减阶段,稳产难度不断加大,但开发上仍有潜力可挖。石油行业是一个资金投入高度集中的行业,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领域。国外大型石油公司几乎都是上下游一体化、业务遍布全球的跨国公司。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使得大石油公司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投资回报水平各不相同。在石油工业的整个生产链中,上游的勘探开发、中游的管道运输、下游的炼油与销售以及化工业务在不同时期的项目投资回报水平差异也十分明显,这决定了石油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具有极大的选择性。如何充分、合理地确定投资规模以及资金投向,求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是石油公司共同关注的问题。2007年,我国国内原油产量增速下降,但天然气产量增速加快。2008年原油产量达1.89亿吨,继续保持稳定持续增长。中国充满爆发力的石油需求一直被视为近两年来国际油价大涨的关键因素。目前中国已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耗国(仅次于美国),预估10年内中国的石油需求将从目前的每日600万桶膨胀近一倍至1150万桶。十年前中国进口石油占整体石油需求的比例才6%,现在已经提高到三分之一,到2020年预期将有60%的石油都必须来自进口。汽车工业将是汽柴油消费最主要的生意推动力。乙烯工业的发展将使化工用油进一步上升,中国需要进口更多的石脑油。今后20年,国内原油产量虽然将继续呈上升趋势,但增幅有限,预计2010年和2020年产量将分别达到1.7亿吨和1.8亿吨左右。1.2基本概念和术语基本概念:石油工业的废水污染主要包括石油开采废水、炼油废水和石油化工废水三个方面。油田开采出的原油在脱水处理过程中排出含油废水,这种废水中还含有大量溶解盐类,其具体成分与含油地层地质条件有关。炼油厂排出的废水主要是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和含碱废水。含油废水是炼油厂最大量的一种废水,主要含石油,并含有一定量的酚、丙酮、芳烃等;含硫废水具有强烈的恶臭,对设备具有腐蚀性;含碱废水主要含氢氧化钠,并常夹带大量油和相当量的酚和硫,pH可达11~14。石油化工废水成分复杂。裂解过程的废水基本上与炼油废水相同,除含油外还可能有某些中间产物混入,有时还含有氰化物。由于产品种类多且工艺过程各不相同,废水成分极为复杂。总的特点是悬浮物少,溶解性或乳浊性有机物多,常含有油分和有毒物质,有时还含有硫化物和酚等杂质。术语:“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PH、BOD、油类污染物4第二章环境监察的工作依据2.1政策政策:2015年环境监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国办《通知》要求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为重点,认真贯彻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公开公正执法、高效廉洁执法,强化对下级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和信息公开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适应新常态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2.2法律依据和标准规范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观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该重点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制度,并对有排污量削减任务的企业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制度。”《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都有相似规定。标准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黑龙江省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和水环境质量补充标准(DB23/485-199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5第三章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要点3.1选址本项目为对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污水回用优化改造项目。本项目利用厂内生产装置区厂房,不另新建构筑物。本项目改造工程新增设备置于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原电站水处理厂房内。哈尔滨市位于黑龙江省南部,东经125°42′~130°10′,北纬44°04′~46°40′,地处中国东北北部地区,行政区总面积53000km。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化工路173号,西临化工路,隔道为哈尔滨石油化工厂,西南临哈尔滨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北面为玻璃厂,东北为禧龙陶瓷大市场与车辆厂。本项目的地理位置图见图1。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哈尔滨市,地处松花江中游,属于松嫩冲积平原东南缘,地势平坦,冲沟发育。地表为第四纪沉积物覆盖。该地区地震基本裂度为6度。3.2环评制度执行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对其活动可能造成的周围地区环境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并提出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对策,且以制定相应方案与措施。如:1.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对污水回用过程中,如发生管道破裂等泄漏事故,防渗措施不到位,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要求污水收集、回用、排放管材的选取严格执行国家的标准规范,污水管网采用具有优异的抗腐蚀性、密封性、柔韧性、可靠性、耐老化性等特性的壁管,减小运行过程中管网的渗漏量。污水处理场等处理设施的采取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防止废水及泄漏原辅材料下渗进入地下水。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厂址地层含水层上有连续粉质粘土层(隔水层),地层防渗性能较好。因此,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的废污水对厂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很小。本项目的药剂主要为固体药剂,置于加药间的药剂堆放间内贮存,存储时间约为7天,要求对药剂堆放间的地面进行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发生渗漏影响地下水;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污水回用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350m3/h,中水回用系统回收率为75%,污水回用系统产水规模260m3/h,出水回用于电站锅炉37补给水的补水量为160m3/h,用于循环冷却水的水量为100m3/h,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浓水水量为90m3/h,浓水进入含盐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现有含盐污水处理规模为50m3/h,电站化学水含盐废水量约为10m3/h,现有含盐污水处理规模不能将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浓水全部进行处理,为了将全部含油污水均进行回用,企业计划将含盐污水处理工段处理能力由50m3/h扩大到100m3/h。本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装置及地面清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和少量油类,排入含油污水管网送含油污水处理场处理,处理后排入本项目的污水回用系统继续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浓水排入含盐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1825t/a。由于装置定员由场内调配,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企业现有RO回用水处理规模为120m3/h,根据企业自行监测结果,进水水质情况为:COD52.8mg/L,BOD53.71mg/L,氨氮0.57mg/L,SS7mg/L,石油类1.51mg/L;出水水质情况为:COD15.2mg/L,BOD50.83mg/L,氨氮0.57mg/L,SS2mg/L,石油类0.73mg/L。均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循环冷却水6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水质要求。本项目与现有RO回用水处理工艺类似,因此本项目实施后,水质也可满足相应回用水质要求。本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装置及地面清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和少量油类,排入含油污水管网送含油污水处理场处理,处理后排入本项目的污水回用系统继续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改扩建后的含盐污水处理厂预计2014年12月投入使用,含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现已另做环评,并已报送哈尔滨市环保局。含盐污水处理厂采用“机械格栅+含盐污水调节罐+斜板溶气气浮+生化池(活性污泥法)+澄清池+多介质过滤器+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BAF)”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00m3/h。出水水质可达到COD60mg/L,氨氮1538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3.2“三同时”制度执行根据我国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3.3试生产管理1、废气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污水回用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没有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为污水回用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350m3/h,中水回用系统回收率为75%,污水回用系统产水规模260m3/h,出水回用于电站锅炉补给水的补水量为160m3/h,用于循环冷却水的水量为100m3/h,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浓水水量为90m3/h,浓水进入含盐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现有含盐污水处理规模为50m3/h,电站化学水含盐废水量约为10m3/h,现有含盐污水处理规模不能将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浓水全部进行处理,为了将全部含油污水均进行回用,企业计划将含盐污水处理工段处理能力由50m3/h扩大到100m3/h。本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装置及地面清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和少量油类,排入含油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场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1825t/a。由于装置定员由场内调配,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3、噪声本项目主要为各种机泵等产生的噪声,其声级
本文标题:石油工业的水污染环境监察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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