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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第1章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陆书玉主编)
环境影响评价主讲教师陈天明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绪论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概念一、环境的概念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因素(环境要素):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自然环境:自然因素的总体,如高山、大海、江河、湖泊、天然森林、野生动植物等。社会环境:社会因素的总体,如住房、工厂、桥梁、娱乐设施等人工构筑物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环境是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种。•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二、环境的主要特性1.整体性与区域性(1)环境的整体性(系统性)各环境要素或环境各组成部分之间,因有其相互确定的数量与空间位置,并以特定的相互作用而构成了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系统。(2)环境的区域性指环境特性的区域差异,及环境因地理位置的不同或空间范围的差异,会有不同的特性。区域性还反映了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等的多样性。二、环境的主要特性2、变动性和稳定性(1)环境的变动性是指在自然的、人类社会行为的、或两者共同作用下,环境的内部结构和外在状态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2)环境的稳定性所谓稳定性是指环境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的特性,也就是说,环境结构和状态在自然和人类社会行为的作用下,所发生的变化不超过一定限度时,环境可以借助于自身的调节功能使这些变化逐渐消失,环紧结构和状态得以恢复到变化前的状态。二、环境的主要特性3、资源性与价值性(1)资源性环境具有资源性(环境即资源)。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要求环境有相应的付出,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投入,为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物质性资源和非物质性资源(2)价值性环境具有资源性,决定其具有价值性。而环境的经济价值使环境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三、环境质量与环境污染环境质量:环境要素及其状态对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存繁衍和发展的适应程度,它是相对和变化的,具有强度性质,并遵循Liebig最小值定律(或木桶定律)。社会环境质量和自然环境质量。综合环境质量和各要素的环境质量。环境容量:一定地区,在特定的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的条件下,根据地区的自净能力,为达到环境目标值,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环境容量也可根据不同环境要素进行分类。三、环境质量与环境污染环境污染:环境中某种和/或某些物质和/或能量的介入,而导致其原有属性和功能发生不良变化,造成环境质量下降,进而危害人体健康或破坏生态平衡的现象。公害:因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以致危害公众的安全、健康、生命、财产和福利等。环境污染与公害的联系与区别四、生态系统和生态平衡生态系统:不同生物间及与周围环境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的系统。其间存在着物质循环、能量交换和信息传递。生态系统的构成: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生态平衡:生态系统各部分的结构和功能相互适应和协调的一种状态。其特征是:动态平衡、平衡关系随外界条件而变;具有调节功能。五、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和配套服务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料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与风险的活动和过程。其核心是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的原料和能源(输入),采用清洁的工艺和设备(过程),提供清洁的产品和服务(输出)。循环经济:物质闭循环流动性经济的统称。它是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为特征,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所有的物料和能源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其核心是4R。链接:静脉产业和动脉产业五、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六、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一)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是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环境影响的分类:1、按影响的来源分为:直接影响:指由于人类活动的结果对人类社会或其他环境的直接作用。间接影响:由直接作用诱发的其他后续结果则为间接影响。累积影响:当一项活动与其他过去、现在及可以合理预见的将来的活动结合在一起时,因影响的增加而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累积影响的实质是各单项活动影响的叠加和扩大。2、按影响效果分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有利影响:指对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的状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影响。不利(有害)影响:指对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的状况有消极的阻碍或破坏作用的影响。3、按影响时间分为:长期影响和短期影响。长期影响:时将跨度较长的一种影响过程和结果。持续时间长,累计效果短;持续时间短,累计时间长。短期影响:时间跨度较短的影响。突发性环境事故4、按影响性质分为:污染影响和生态破坏。污染影响:由于某种或某些物质或能量介入环境后造成环境污染的影响过程和结果。生态破坏:由于人类活动使生态环境的某些功能和价值受到明显改变的影响过程和结果。5、按影响程度分为:可恢复影响和不可恢复影响。可恢复影响:指人类活动造成环境某特性改变或价值丧失后可逐渐恢复到以前面貌的影响。不可恢复影响;指造成环境的某特性改变或价值丧失后不能恢复的影响。链接:环境容量和环境自净能力(二)环境影响评价一、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在开发活动或决策之前,全面评估人类活动给环境造成的显著变化,并提出减免措施,从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作用:环境影响评价可明确开发建设者的环境责任及规定应采取的行动,可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提出环保要求和建议,可为环境管理者提供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管理的科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国家通过立法确立的调整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一种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功能和作用1、判断功能和作用:以人的需求为尺度,对已有的客体作出价值判断。通过这一判断,可以了解客体的当前状态,并揭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满足关系是否存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存在。2、预测功能和作用:以人的需求为尺度,对将形成的客体作出价值判断。即在思维中构建未来的客体,并对这一客体与人的需要的关系作出判断,从而预测未来客体的价值。人类通过这种预测而确定自己的实践目标,哪些是应当争取的,哪些是应当避免的。3、选择功能和作用:将同样都具有价值的课题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其中哪一个是更具有价值,更值得争取的,这是对价值序列(价值程度)的判断。4、导向功能和作用:人类活动的理想是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其中目的的确立要以评价所判定的价值为基础和前提,而对价值的判断是通过对价值的认识、预测和选择这些评价形式才得以实现的。所以说人类活动的目的的确立应基于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确立合理的合乎规律的目的,才能对实践活动进行导向和调控。环境质量评价: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境质量标准,用调查、监测和分析的方法,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定量判断,并说明其与人体健康、生态系统的相关关系。环境质量评价分类:环境质量评价根据不同时间域,可分为环境质量回顾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在空间域上,分为局地环境质量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和全球环境质量评价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按照一定的目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规划或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进行定性和/或定量预测、分析和评估的过程。主要内容:影响识别、影响分析、影响预测和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估:在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检查对减少环境影响的落实程度和实施效果,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可靠性,判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对一些评价时尚未认识到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以达到改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管理水平,并采取补救措施,达到消除不利影响的作用。四、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技术,是强化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对确定经济发展方向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上都有重要作用。1、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2、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强化环境管理3、为区域开发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4、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理想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的条件:①基本上适用于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作出识别和评估;②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部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③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的影响的特征及其重性;④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⑤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依据各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而定。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主体可以是学术研究机构、工程、规划和环境咨询机构等等,但必须获得国家环境保护行政机构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主要联系与区别层次性、决策主体评价者、评价对象评价时段、评价范围评价因素、影响类型评价基准、评价方法评价文件、行政程序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程随着环境污染事件的频繁出现,使人们开始反省自身的行为、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分析、预测和评估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减缓负面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世界8大公害事件Meuse河谷烟雾事件1930年Donora河谷烟雾事件1948年洛杉矶光化学烟雾时间1940年初伦敦烟雾事件1952年四日市哮喘病事件1961年水俣病事件1953—1956年痛痛病事件1955-1972年米糠油事件1968年世界8大公害事件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程1964年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环境质量评价会议上,首先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和学术观点。1969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家环境政策法》,明文规定:在对人类环境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每项生态建议或立法建议报告和其他重大联邦行动中,均应由提出建议的机构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一份详细的报告,说明拟议中的行动将会对环境和自然资源产生的影响、采取的相应减缓措施以及替代方案等。这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开始。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程继美国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来,世界上先后有100多个国家陆续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的内涵也不断得到发展和提高:从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评价发展到对社会环境的影响评价,其中自然环境的影响不仅考虑环境污染,还注重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此外,各国还逐步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区域建设项目的累积性评价,另外,环境后评价也逐渐开始实施。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程我国则是从1973年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并尝试开展环境质量评价的工作(以“北京西郊环境质量评价”协作组成立为标志)。由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进行的江西永平铜矿环境影响评价成为我国第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至1979年9月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才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建立起来。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后大约经历了五个阶段。一、准备和启动阶段(1972~1979年)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开始引入我国。197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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