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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Chapter3OilPollutionPreventionfromShips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主要内容:船舶含油污水来源和特性;MARPOL73/78对防治油类污染的要求;常用的油污水物理分离方法;影响舱底水分离器性能的因素;舱底水分离器在日常管理中注意的问题;舱底水报警装置的原理;油船排油监控系统的组成;油/水界面探测器的工作原理;原油洗舱;惰性气体系统的作用;惰性气体系统的构成;油船的自动扫舱装置。一、船舶含油污水来源含油污水:油船的压载水、洗舱水和船舶机舱舱底水。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2]第一节船舶含油污水来源及特性Section1Sourcesandcharacteristicsofoilywaterfromships1.油船的压载水MARPOL73/78规定:载重量20000t及以上的原油船及载重量30000t及以上的成品油船,均应设专用压载舱。2.油船洗舱水(1)进厂修理前,要将舱内残油清洗干净以便进行修理;(2)更换货油品种,为保证质量,要进行洗舱。3.机舱舱底水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3]舱底水:机舱内各种阀门和管路中漏出的水与机器在运转时漏出的润滑油、主副机燃料油以及加油时的溢出油、机械及机舱防滑铁板洗刷时产生的油污水等混合在一起的含油污水。二、船舶含油污水特性水质和排放标准:处理方法、工艺流程和技术设施。水量:处理设施的规模。1.油船压载水按油在污水中存在的状态:浮上油、分散油和乳化油。•①浮上油:油粒粒径大于50μm的油粒,经静止一段时间后,能自行上浮到水表面并形成油膜,当油膜厚度大于1mm时,可明显看到油污水表面变成竭色或黑色油层。此种油占压载水含油量的绝大部分。•②分散油:油粒直径较小,一般在几十微米(10μm~50μm),分散在水中,经较长时间静止后,粒径较大的油粒才能与水分离上浮到表面,多数粒径较小的油粒,在压载舱存留这段时间内,一直是分散在水中。若采用油水分离器、吸附过滤等装置可使油水分离。•③乳化油:油粒粒径小于10μm的油粒由于使用界面活性剂或机械作用,使油乳化与水形成稳定的乳化液,这种乳化液仅靠静置难以与水分离。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4]2.油船洗舱水(1)洗舱水的水量2万吨:20%;5万~10万吨:10%~15%;设有原油洗舱的在5%以下。(2)洗舱水的水质特点主要成分:除水外,油、泥和铁锈及微量的酚等。含油量:30000mg/L洗舱水有海水和淡水,乳化程度较高;洗舱水的污泥量大,经静置很快会沉淀。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5]3.机舱舱底水1)机舱舱底水水量机舱舱底水的水量与船舶的新旧有关,还与航行、停泊作业时间的长短和维修及管理状况有关。一般一艘船平均舱底水每天产生量大约是船舶总吨的0.02~0.05%,每年平均为该船总吨位的10%左右。2)机舱舱底水水质特点机舱舱底水成份极为复杂,含油量变化范围很大,受许多因素影响,即使同一条船,不同时期、不同航运状态,其含油量也不一样。机舱舱底水中的油一般也呈三种物理状态。即浮上油,分散油,乳化油。机舱舱底水需经油水分离器分离达到排放标准以后排放入海,或排到岸上污水处理接收站和污水接收船。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6]一、定义油类、油船、最近陆地、特殊区域、油量瞬间排放率、污油水舱、清洁压载、专舱压载附则I特殊区域:地中海区域、波罗的海区域、黑海区域、红海区域、海湾区域、亚丁湾区域、南极区域、西北欧区域、阿拉伯海的阿曼区域以及南部南非水域。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7]第二节公约关于防止油类污染的要求Section2Theconventionrequirementsontheoilpollutionprevention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8]排放区域400总吨及以上船舶机器处所油类或含油混合物油船货油区域油类或含油混合物特殊区域内(1)船舶正在航行;(2)含油混合物经过滤油设备处理;(3)含油量不超过15mg/L;(4)油船含油混合物不是来自货油泵舱的舱底;(5)油船的含油混合物不混有货油残余物除清洁压载或专舱压载的排放外,油船货油区内的油类或含油混合物禁止在某一特殊区域内排放。特殊区域外(1)船舶正在航行;(2)含油混合物经过滤油设备处理;(3)含油量不超过15mg/L;(4)油船含油混合物不是来自货油泵舱的舱底;(5)油船的含油混合物不混有货油残余物(1)清洁和专用压载水;或(2)如果油船正在途中航行;油量瞬间排放率不超过30L/nmile;排入海中的总油量不超过货油总量的1/15000或1/30000(1979年以后)船上符合公约要求的排油监控系统及污油水舱装置正在运转;距最近陆地50nmile.其他要求小于400总吨的船舶,在航行途中可以排放含油浓度小于15mg/L油类和含油混合物,也可保留到船上;但对于油船,必须保证含油混合物不是来自货油泵舱的舱底,并且不混有货油残余物。三、设备要求400总吨至10000总吨:任何船舶均应装设油份浓度不超过15mg/L的舱底水分离器。10000总吨及以上:除装设舱底水分离器外,还应有15mg/L报警装置,并配有自动关停装置。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应有排油监控系统,提供每海里排油总量或含油量和排放率的连续记录,以及加装油/水界面探测器。2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原油船,配有原油洗舱的货油舱清洗系统,并符合IMO标准。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9]四、构造要求1.残油舱2.标准排放接头法兰设计能接收最大内径为125mm的管路,连同油密垫圈,能承受600kpa压力。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0]3.专用压载舱(SBT)定义:专门用来装载压载水的舱,具有独立的泵和管系,与货油舱完全隔离。(1)专用压载舱的设置压载系统可采用清洁压载、专用压载、原油洗舱后的货油舱或任一货油舱作为压载。(2)专用压载舱的容积要求应使该船可以不依靠利用货油舱装载压载水而安全地压载航行。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1]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2]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3](3)专用压载系统组成:自身专用的压载泵、管系和阀门,系统独立与货油系统没有联系。基本要求:通过货油舱的管路管壁厚度为不小于16mm的钢管;管路连接的焊接点或重型法兰的数量限制在最低限度。(4)专用压载舱保护位置在油舱长度范围内的易损部位合理布置专用压载舱,与专用压载舱是一个整体。目的:在发生搁浅或碰撞时防止油类外流。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4]4.清洁压载舱实际上清洁压载舱是货油系统中的货油舱,不是一独立的压载系统,只是经过清洗,达到规定的清洁程度,并在管路上设有双套截止阀,使货油不能泄入到清洁压载舱内,而作为指定装载压载水的压载舱。(1)一般选用边舱作为清洁压载舱;(2)货油舱管系与清洁压载舱隔断;(3)舱容和吃水及吃水差满足上述专用压载舱的要求;(4)输送管系应能用水冲洗管路并排入污油水舱内,并且含油污水不能进入任何清洁压载舱中;(5)经过认可的排油监控系统;(6)备有《清洁压载舱操作手册》。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5]5.额外压载除了用专用压载舱,清洁压载舱压载之外,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还需加装额外压载水进行压载。(1)在海况严酷的少数航次中,根据船长的意见,可以在货油舱中加装额外压载水;(2)油类/散货两用船要求在门式起重机下装卸作业时;(3)油船需通过较低的桥梁时;(4)地方港口当局或运河规则具体要求安全航行吃水时。额外压载水应视作污压载水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6]6.双船壳和双层底1996年7月6日及以后交船的载重量为600t及以上的油船需要双船壳和双层底保护。对于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油船要求整个货油舱由压载舱或非货油舱加以保护;7.泵舱底保护泵舱应设双层底,且每一双层底舱处所的横切面上的垂直深度应不小于B/15或2m(取小者),但最小深度不得小于1m。如果泵舱的底板位于基线以上至少B/15或2m,或当泵舱的浸水不导致压载或货油转驳系统失效时,不需要双层底保护。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7]8.燃油舱保护1)适用范围:2010年8月1日或以后交船的、其燃油总装载容量为600m3及以上的所有船舶,总装载容量包括所有装燃油的舱柜,但燃油溢流柜除外。2)保护要求(1)所有燃油舱应满足双壳双底要求;(2)单个燃油舱的容量不超过2500m3;(3)不超过30m3的小燃油舱的总舱容不能超过600m3;(4)如果燃油管路位于与船底或与舷侧的距离太小,燃油舱内或紧邻燃油舱安装阀门或类似的关闭装置,并从一个方便进入的封闭处所操纵这些阀门。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8]12.污油水舱容量要求:不得小于船舶载油总量的3%设计要求:避免油类的过分湍流和被带走或与水形成乳化,载重量为70000载重吨及以上应设有两个。类别:单级分离舱双级分离舱:一级进行分离、沉淀,澄清后的水排至第二级分离舱中,然后再将符合要求的清洁水从舱底部在排油监控系统控制下排放入海。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19]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20]五、油类记录簿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应备有油类记录簿的第I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和第II部分——货油/压载作业;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备有油类记录簿的第I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1.油类记录簿的第I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1)燃油舱的压载和清洗;(2)燃油舱污压载水或洗舱水的排放;(3)油性残余物(油泥和其他残油)的收集和处理;(4)机器处所所积存的舱底水向舷外的排放或处理;(5)添加燃油或散装润滑油。MarinePollutionPreventionTechnology船舶防污染技术第三章防止船舶油类污染[21]2.油类记录簿第II部分——货油/压载作业(1)货油的装载;(2)航行中货油的转驳;(3)货油的卸载;(4)货油舱的清洁压载舱的压载;(5)货油舱的清洗(包括原油洗舱);(6)压载水的排放,但从专用压载舱除外;(7)排放污油水舱的水;(8)污油水舱排放作业后,所使用的阀门或类似装置的关闭;(9)污油水舱排放作业后,为清洁压载舱与货油和扫舱管路隔离所需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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