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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亮点工作汇报(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亮点工作汇报(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开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1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更好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的管理,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食安城办)决定从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综合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三小”提出的“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要求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落实“四有两责”的工作要求,建立1个长效机制、实现3个100%,使6个监管重点得到规范提升。力争在“三小”综合整治中建立“三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快速检验操作规范、技术支撑能力全覆盖;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许可和备案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市“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基本原则(一)整体推进原则。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整治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确保全市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同步开展,整体推进。(二)高效便利原则。建立“三小”网上审批系统,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利用信息平台实现各县、区“三小”监管信息和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互享,高效便捷。(三)属地负责原则。市食安办重点制定规则、规范,提供高效运转的工作平台,督查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属地监管人员具体完成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及案件稽查工作。形成职责明确、指导有力、工作顺畅的良好局面。(四)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工作要求,在依法严格监管同时,注重帮助引导,规范提高,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五)严查违法原则。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查办群众举报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作坊”、“黑窝点”。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教育引导。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三小”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二)依法规范许可。严格落实《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由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小作坊、食品摊贩依法实施许可,及时将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备案信息整合接入“三小”监管信息系统,建立监管电子档案。使符合条件的“三小”生产经营者许可率和建立监管档案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市城管部门应尽快完成对食品摊贩经营划定区域、限定时间,利于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校园周边、菜市场周边等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依法严厉查处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开展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四)加强市场管理。市市场发展部门要强化早(夜)市、农村大集等市场主办方主体资格的执法检查。对无批准文件、无合法资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市场主办方不认真履行入场资格、经营条件审查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要督促其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局)。(五)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三小”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监管档案和公示牌,公开“三小”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辖区“三小”特点,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实现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快速检验全覆盖,为“三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六)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三小”综合整治,针对“三小”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三小”监管相关制度,明确各级日常监管重点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使“三小”监管实现常态化和信息化(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四、整治步骤本次“三小”综合整治从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1.动员部署。召开“三小”综合整治工作会统一进行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和联络人,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层层动员部署,传导工作压力,各县、区食安办应把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部门请进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各部门网站、内刊发布“三小”综合整治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和整治重点,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为“三小”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9月初—2018年4月底)1.许可登记。各县、区要运用大排查的有效数据,对原登记的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户通过许可业务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做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需整改提升的意见,确定完成许可的工作计划。2.整改提升。各县、区可通过打造“三小”示范店、示范街和“样板间”等形式,组织“三小”从业者现场观摩学习,增强从业者的直接感受,使他们学有榜样、干有目标。注重全面摸排,对需整改提升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逐户提出整改提升意见,限定期限,指定专人帮扶,达到许可条件重新启动许可流程予以许可,达到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或经反复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坚决取缔。2018年4月底前各县、区应全面完成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许可及备案工作。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监管信息平台,建立许可数据、日常监督检查数据、监督检验数据、整改及查处信息等内容完善的一户一档监管电子档案。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为基层一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快检和移动执法设备,大力推行索证索票监管制度,确保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产品质量和饮食安全。3.定期通报。市创食安城办要通过定期通报,专项督查等措施,对各地许可备案工作进行督导,推动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初—9月底)1.开展专项清查。以清查小作坊食品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市场专项清查活动,加大对市场销售没有取得食品许可的、“三无”食品的查处力度,倒逼没有取得食品备案的小作坊尽快整改提升。2.开展专项抽检。将“三小”食品监督抽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把风险隐患高、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小”食品作为抽检重点,使辖区可检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监管对象每年快检不得少于1批次,对快检发现问题或潜在风险要一查到底。3.开展集中整治。结合实际协调各方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从整治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场所布局混乱、物品摆放无序、环境卫生差、人员着装不整洁、相关证照不完善抓起,帮助引导从业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生产经营场地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等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列入“黑名单”,让群众看到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决心和效果。(四)总结考核阶段(2018年10月初—12月底)1.开展专项调查评估。开展专项调查评估,重点是对开展“三小”专项整治前后的政策实施效果、人民群众满意度、监管对象反馈意见开展调查研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取得真实有效的评估数据,为下一步政策调整奠定良好基础。2.组织专项工作验收。由市创食安城办制定针对县、区的考核指标体系,将“三小”综合整治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等创建考核中,在各县、区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大“三小”综合整治权重。把工作机构设立情况、业务完成百分比、业务档案质量、“三小”生产经营者报告事项及核查情况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力求准确客观反映各县、区的工作实际。3.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结合考核验收情况,评选出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县、区食安办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争取在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三小”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五、组织领导成立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三小”综合整治工作。组长:郑中华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管坚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瑰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刘磊市公安局副局长闫凯市城管局副局长刘秀明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双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郭振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伟华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常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郭振启负责。各县、区要建立含同级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内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各业务归口科室,特别要明确信息化管理对口科室及负责人,便于应用信息化开展各项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按照市里安排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市食品药品监管、城管、市场发展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配合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切实下大力解决“三小”监管盲区和死角。(二)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各县、区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态势。加大信息公示和报告事项公开力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公示内容展示平台,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监管人员依法监管、“三小”从业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由市创食安城办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三)加大沟通,畅通渠道各县、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发展、城管部门要确立一名联络人,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开展业务咨询、信息交流、问题研讨。综合整治中有关统计工作通过“三小”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分级分类进行,不便于通过平台统计的数据或其它重大情况,各县、区要及时上报市创食安城办。附件:“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食品安全亮点工作汇报2食品安全亮点工作汇报(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摸清食品经营户底数,是确保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制定工作思路的重要依据,为此,我局要求各派出机构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深入调查,实时掌握经营户最新动态,截至12月初,呈贡辖区内共有食品经营户1320户,其中企业85户,个体工商户1235户,经营范围主要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从事食品添加剂销售经营户10户,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干菜调料摊。(二)严格食品添加剂销售渠道管理。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管理中,我局推进了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实名制”备案登记管理,即在销售过程中,要求购买单位及个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实施备案登记,确保食品添加剂流向清晰,处置突发事件时,可有效进行追根溯源。(三)规范日常监管程序。根据日常监管重点及存在问题,我局制定了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监管巡查规范,对基层流通许可证颁发、市场巡查等工作环节提出具体指导,并制定了一个监管流程规范,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方面均形成规范的流程。(四)制定监管人员风险防范机制。食品安全形势对我一线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使一线监管人员面临极大风险,我们认为作为监管部门
本文标题: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亮点工作汇报(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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