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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规章制度【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城管规章制度【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城管规章制度【第一篇】城管规章制度汇编龙游县城管大队一、龙游工业园区监察中队出勤巡逻制度为规范队员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出勤巡逻制度:l、出勤制度①城管中队规定早上上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提前30分钟进入岗位,下午下班时间延迟15分钟,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日做好正常班与空档班的情况对接,不擅自离岗。②巡逻组长应按时到岗,加强巡查,认真负责,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大队汇报并妥善处理。③大队有统一工作或统一行动的,必须服从大队统一工作安排,有领导布臵特殊工作的,必须服从领导布臵的工作。2、巡逻制度巡逻前,巡逻小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清点人数,对没及时到岗人员进行记录;②检查整理服装,没对按规定着装着进行记录;③巡逻组长④加班补贴原则上一个工作日按50元计,协管员减半。⑤加班必须到办公室填写加班登记,并遵守出勤纪律。二、请销假制度为规范队员的工作时间,保证大队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1、大队队员无故不得延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半天以下请假的报中队长审核,分管副大队长审批;半天以上的请假由大队长审批,经审批后,报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无请假条的,必须经领导口头同意,并在事后补上请假条。3、假期结束后,必须执行销假制度,请假队员必须报中队长或大队领导销假。4、3天以上请假的,必须报局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5、遇身体健康因素请病假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方可休假。其它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等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6、无故不出勤的,扣除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和奖金,并按旷工有关规定执行纪律处分。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病假超过30天的,扣除相应的奖金。8、综合办公室做好请销假登记考勤登记。三、队风队纪及形象宣传奖罚制度为加强队伍建设,内强队伍素质,外树良好形象,积极发挥大队的凝聚力,战斗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自觉性、主动性,特作如下规定:1、各路段工作做得较好,有创新、有特色,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按规定予以1奖励;指出非长期遗留疑难问题的,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扣2分。2、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队员,受上级领导公开表扬的一次奖励200元;受上级领导公开批评的一次扣200元;对于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或整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每一次奖100元。3、建立路段疑难档案,凡有队员或中队将其处理的,解决一处奖200元。4、在思想工作上有看法的应向中队长或大队长汇报解决,中队长有问题和想法的可向大队长及局分管领导汇报。不得在大队内部搬弄是非,破坏内部团结。5、不得对外散布谣言,玷污大队形象;将大队内部工作透露给工作对象或局外人。6、为弘扬正气,鼓励队员对外宣传大队正面形象,凡有队员在对外宣传中有良好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加分。四、车辆管理制度为严肃大队车辆管理制度,保证日常执勤工作的正常需要,确保人生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1、车辆使用由大队统一安排,责任到人,车辆使用须报大队领导同意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使用须报中队长同意,实行专人驾驶、专人保管,无证人员一律严禁驾驶车辆,如有违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2、摩托车不得私自驶出城区以外,严禁以执行公务名义私用或转借他人用车。3、私事用车外出须报请大队领导同意后,填写车辆外出单由办公室安排。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5、车辆维修点由大队指定,如车辆需要维修应先向大队填写修理单,写明修理内容、更换零件,经核准后,方可进行修理。凭修理单报请大队审批后方可报销。6、汽车驾驶员必须每季度将本季度行驶公里数报办公室备案。7、驾驶员要爱护车辆,负责车辆的日常擦拭和一般性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队,妥善管理,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五、收费及票据领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大队各项收费、票据的统一管理,促进收费工作及时、安全、有序的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1、每年上半年,各中队对各片区或行业收费对象(经营户企业)进行一次交叉摸底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收费对象档案,掌握底数;并制定本片区或行业的年度统计收费预算,由大队审核,确定年度收费基数。对于完成收费基数的片区或中队全年考核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2、建立中队、科室创收任务目标考核制,大队将全年创收任务按中队情况进行分解,明确各中队及科室创收任务。3、严格按照大队的收费标准收费。对临时占道面积弹性大的经营户,经大队领导审核后方可收取。4、对于收费或罚没款项目数额大的行业或对象,报大队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后收取。5、加强票据管理,实行专人专管,不得转借、代开和拆本等行为,严防遗失、2被盗情况。6、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送交财务,不得私自转存,不利用任何理由挪用。7、不得有收款不开发票或开白条的行为,不得乱收费。六、队风队纪管理制度队伍的工作纪律及风貌是大队战斗力强弱的一种表现,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风貌,切实维护大队的形象。1、队员必须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衷城管监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办案不拖拉,不“吃、拿、卡、要”,不贪污、受贿,如遇到关系人应主动回避,不为之说情开脱,透露秘密,如发现违反一起扣全年考核发分1分。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大队、中队布臵的各项工作,不得在公开场合与领导顶嘴,与同事争吵,工作中有不同意可单独向同事或中队领导解释,或向大队领导及局分管领导汇报。4、遵纪守法,风纪风貌严谨,路段上班时着装整齐清洁,按规定佩载标志、证件,严禁在岗衣装不整、无站相、吃零售、抽香烟、逛商店、打牌等。5、在办公期间认真处理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或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办公时间办私事或聚众喧哗。严禁办公室内挂脚、光膀等有损大队形象行为。6、注重本单位卫生,创造一个环境舒适、整洁优美的工作场所,办公室内摆放整齐,要坚持每天清洗打扫,并保持清洁,会议室、走廊、厕所及门卫建立值班制度,并要经常打扫、清洗,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风尚,如发现有脏、乱、差的现象。7、统一行动或统一执法时,必须着装带帽。七、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安排、执行、落实,协助大队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1、负责大队各项工作的布臵及上级精神的传达,做好各项考核制度的落实、督检、反馈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如实登记。2、及时收集各中队、科室的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主动向领导提供有关材料;做好大队的小结、总结工作。3、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文件、材料文书和案件及时装订归档;保证档案存放安全,不得擅自对外借阅。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及时分解相关中队(科室)调查处理,按时将调查处理报结和反馈;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的材料整理、归档。5、负责统一购臵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物品,并做好登记、发放工作。6、负责大队会务安排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检查监督搞好办公场地和办公室周围的卫生。7、负责检查指导各类审批手续的办理和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工作。8、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日清月结。9、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当日备用金限于1000元以内。10、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结算、及时缴存银行,不得私自转存,不得挪用。11、负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12、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八、学习培训制度为了提高城管监察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廉洁奉公的城管监察队伍,特制定本制度。1、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星期二、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2、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事先须向领导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3、全体干部职工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学习计划,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4、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每位干部职工要有学习笔记,要有季度学习体会和年度学习总结。5、倡导适时培训,有计划组织进行业务培训。6、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参加局举办的各种政治、业务知识培训。7、不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举办业务讲座,印发业务学习提纲,安排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和各项业务竞赛,并组织业务考试。8、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学懂学通,通过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9、鼓励干部参加电大、函大和自学等形式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10、适时开展封闭式军训及相关文体活动,提高个人素养,增强集体荣誉感。九、督查制度为改变大队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制定本制度。1、督查范围。大队全体人员均应接受督查。2、督查原则。本着“公正、公平、客观、公开”的原则,以日常管理、执法业务及规范管理为核心,与现实工作相结合,以强化执行力为重点,以促进各项城市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为目的,全方位地开展绩效考核督查工作。3、督查方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进行督查。4、督查内容。包括队风队纪、行政效能、市容市貌和规范执法等。5、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成立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小组:组长:陈志胜,副组长:邓金雁、姜四美、范晓宏,成员:方明日、吴浩军、李春芳、武金龙。督查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参与,原则上至少有一名班子成员。6、督查反馈。督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市容市貌等问题的,及时填写《督办单》反馈给相关中队,并明确办理时限;承办中队要及时、准确地向督查科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7、督查科要定期对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归纳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建议,适时地向大队班子汇报,为大队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和参考意见。8、督查科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主动督查,督查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先进事例要及时通报表扬,对不遵守效能建设制度、有损城管行业形象和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按考核办法分别给予奖惩。任何科室、中队和个人必须认真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督查人员进行言语攻击、打击报复,否则,从严查处。徐州城管局规章制度【第二篇】徐州城管局规章制度篇1: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曹新平二○○七年八月十七日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徐州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火车站地区,是指淮海广场及其周边区域,其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第三条火车站地区的单位、个人和出入该地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称综管办)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市公安局东站广场分局(以下称东站广场分局)受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文化、新闻出版、公安交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委托,在火车站地区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委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范围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处理。铁路系统管辖的火车站站前广场纳入火车站地区管理范围;火车站候车室及两侧所属建筑物室内治安秩序和卫生检疫工作由铁路公安机关、铁路卫生检疫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第五条市容与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园林绿化、食品药品监督、交通、物价、民政、文化、新闻出版、旅游、人防、铁路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火车站地区的管理,支持和配合综管办、东站广场分局做好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工作。第二章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六条火车站地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保持责
本文标题:城管规章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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