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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转发《关于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1-大源镇人民政府文件大政〔2006〕66号转发《关于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村、造纸企业: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关于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的实施意见》(富政函[2006]63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大源镇人民政府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主题词:环保污染治理转发通知抄送:市府办,市环保局,镇各工作站、办公室、中心,镇领导班子成员,镇调研员、助理调研员-2-富阳市人民政府富政函〔2006〕63号关于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811”、杭州市“1278”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我市三年污染整治计划的要求,现就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增强加大环境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省、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今年是我市三年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通过近几年的综合治理,-3-我市整体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问题还相当突出,同时,我市地处杭州市饮用水源地上游,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决定了污染整治工作的艰巨性。目前,我市各排污企业虽已建成污染治理一级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也取得重要进展,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特别是少数企业环境意识淡薄,内部管理不到位,加上经济利益的驱动,企业偷(漏)排、不正常运转污染治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局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我市乃至杭州市饮用水质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市环境整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在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保持现有一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尽快扭转当前局部地区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我市乃至杭州市饮用水源安全。二、明确整治对象和内容在市环保局开展代号为“绿箭——灭鼠1号”严打暗管偷排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这次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的重点对象:造纸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上下游重点化工企业;富春江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贮存企业。这次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的重点内容:打击-4-地下暗管偷排污水的行为,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行为,污泥偷漏排的行为。三、完善工作机制1、建立联动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环保局要联合行动,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因当地政府失职或不作为等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要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后果严重的,按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2、建立督查机制。市环保局成立执法稽查组,主要负责稽查环保执法人员执法不力或徇私舞弊等行为,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稽查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执法情况进行督查。3、建立巡逻机制。结合成立江南、新登环保监察中队,组建环境巡逻大队,由当地政府抽调精干人员会同市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巡逻,实现环保监察队伍从“救火兵”向“巡逻兵”转变,达到“监管到位、执法有力”的目标。加大对排污口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市环保局每月应不少于3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暗查。4、建立清淤机制。市水电局对富春江沿岸的几个排污口进行定期清淤,每年不少于1次,并对渔山断面的采砂进行整治,减轻水体的污染程度。5、建立包干机制。各乡镇(街道)对辖区的环境质量-5-负责,要层层落实,分片分块,企业包干,责任到人。对利用暗管偷排等违法排污企业,要通过停电、停水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对在污染整治中仍然我行我素,利用暗管偷排的,一经查实,发现1起,所在乡镇(街道)年终精神文明环保考核作零分处理,发现2起以上,实行倒扣分(负分),最高扣至负5分。凡发现工业功能区内企业暗管偷排的,对工业功能区环保考核实行一票否决。6、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市环保局负责出台动员公众力量监督、打击暗管偷排行为的制度,继续实行公众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人到市环保局信访室举报,凡提供线索经查实的,予以奖励3000元人民币。坚持公众有奖举报和主动出击相结合,提高巡查频率,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效率。7、完善处罚制度。市环保局负责修订环境违法处罚细则,细化违法行为分类,新细则必须体现依法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顶风作案的违法排污企业一律从重量罚。四、几点要求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负责制,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保证人员、措施、责任“三到位”,确保取得实效。2、突出重点,严打暗管。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行为是这-6-次专项工作的重点。在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清查中,仍然我行我素、顶风作案的违法企业,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3、切实整改,确保安全。对没有建立事故状态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应督促其限期整改,防止发生因生产事故造成的环境次生污染;对化工医药企业,在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基础上,立即建立事故应急池及雨水外排口阀门,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对已关停的化工企业,要开展剩余物料的清理处置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4、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协调作战,做到部门联动,上下联查,力求工作做实做细。所在乡镇、街道要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行动,做好暗管开挖、封堵工作,使严打暗管偷排专项行动取得实效。5、搞好结合,全面推动。专项工作要与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排污费缴纳情况相结合,要同“低小散”生产线淘汰和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相结合,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推进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改善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6、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对经查实的环境违法企业要从重、从严、从快进行处罚:一是媒体曝光。定期或不定期在富阳电视台、富阳日报公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二是从重处罚。根据富政办〔2004〕69号文,对环境违法企业调整有-7-序用电,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限电10天、15天、20天及以上不等的处罚;罚款按新的《富阳市环境违法行为罚款实施细则》从重执行。7、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声势,动员公众积极参与。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的宣传和教育,敦促企业限期封堵排污暗管。对违法企业,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大力营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本文标题:转发《关于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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