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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螺纹铣床安全防护技术条件JB10230—2001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01—03—29批准2001—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3章及4.2.6.3、4.3.2.3、4.6.2、5.2.6.1、5.3.2、5.6.2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是根据GB15760—1995《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结合短螺纹铣床的结构特点而制定的,是对GB15760的补充和具体化。本标准在编写规则上符合GB/T16755—1997《机械安全安全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的要求。与本标准相配套的标准有:JB/T9927.1—1999短螺纹铣床精度检验;JB/T9927.2—1999短螺纹铣床技术条件。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圆柱齿轮机床分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第二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洁、郭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短螺纹铣床安全防护的主要技术要求、措施和评定。本标准适用于最大铣削直径至200mm,最大铣削长度至80mm,最大工件长度至2500mm,采用梳铣法加工普通螺纹的短螺纹铣床。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3—1982安全色GB/T3167—1993金属切削机床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GB/T6576—1986机床润滑系统GB8196—19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GB/T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15760—1995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T16769—1997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JB/T8356.1—1996机床包装技术条件JB/T5356.2—1996机床包装箱JB/T10051—1999金属切削机床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机床的危险3.1机械的危险3.1.1机床外露部分的尖棱、尖角、凸出部分和开口可能导致人员刺伤及划伤的危险。3.1.2外露带及带轮等旋转零件运动时,可能产生卷入及缠绕的危险。3.1.3机床停止时,独立进给传动部件的停止迟于主运动停止时出现的危险。3.1.4机床夹持装置夹紧、放松与机床运转、停止不协调产生的危险。3.1.5机床紧急停止或动力系统发生故障时,由于夹持装置可能因松动导致的危险。3.1.6控制系统设计不当或失灵可能造成的危险。3.1.7润滑不当可能造成的危险。3.1.8冷却不当可能引起的危险。3.1.9切屑飞溅可能造成的危险。3.2动力系统的危险3.2.1触电的危险3.2.1.1电气设备绝缘不良可能导致触电的危险。3.2.1.2带电体的屏护不当可能导致触电的危险。3.2.1.3电气设备接地不良可能导致触电的危险。3.2.2电气设备因保护不当引起的危险3.2.2.1电气设备中的电流超过额定值可能造成其损坏。3.2.2.2电动机过载可能导致其损坏。3.2.2.3电源中断或电压降落引起设备误动作。3.2.3紧急状态引起的危险。3.2.4液压系统不符合规定或液压系统故障引起的危险。3.3噪声的危险由于噪声不符合规定而对人体造成听力损害及产生身心疾病的危险。3.4材料产生的危险机床零部件材料选用不当可能产生的危险。3.5机床设计时忽视人类工效学原则而产生的危险3.5.1机床手轮、手柄的操纵力过大影响操作者的健康。3.5.2机床操作手柄由于安装高度不当而影响操作。3.5.3照明不符合规定引起的危险。3.6安全防护措施不当产生的危险。3.7未提供必要的使用信息可能造成的危险。3.8包装储运不当可能造成的危险。4安全要求和措施4.1一般要求4.1.1应通过设计尽可能排除或减小所有潜在的危险因素,一般可按GB/T15706.1—1995中5.1~5.3及GB/T15706.2—1995中第3章的规定执行。4.1.2对于不能排除的危险,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4.1.3对于某些不便防护的危险,应在使用说明中给出使用信息,必要时还应在危险部位附近设置警告标志。4.2机械的安全要求和措施4.2.1可能触及到的外露部分应尽量平整、光滑,不应有可能导致刺伤或划伤人员的尖棱、尖角、凸出部分和开口。对有可能造成人员拌倒或撞伤的法兰盘形电动机,应在其附近及机床使用说明书中给出警告信息。4.2.2应对带及带轮等旋转零件进行封闭(遮闭),封闭(遮闭)危险部位的箱体或防护罩内表面应涂以安全色,安全色应符合GB2893及GB/T6527.2的规定,防护罩应符合GB8196的规定。4.2.3机床停止时,进给传动的停止不应迟于主运动的停止。4.2.4机床运转的开始一般应与机动夹持装置夹紧过程的结束相联锁;机动夹持装置放松的开始一般应与机床运转的结束相联锁。4.2.5在机床紧急停止或动力系统发生故障时,机动夹持装置仍应保持对工件的夹持力。4.2.6控制系统不应有导致危险情况的出现。4.2.6.1电力的偶然中断,不应给人员造成危险;电力重新恢复后,机床不应自行起动。4.2.6.2按钮、指示灯、开关等控制器件的位置应确保操作时不会引起误操作和附加的危险。4.2.6.3控制器件应清晰可辨,易于区别,必要时应设置表示其功能或用途的标志。标志一般应符合GB/T3167的规定。4.2.6.4控制器件的颜色应符合GB/T5226.1一1996中10.2.1和10.3.2的规定。4.2.6.5在每个“起动”控制器件附近应设置一个“停止”控制器件。在每个操作位置应设置一个紧急停止控制器件,紧急停止控制器件的动作不应影响保护操作者或机床装置的功能。4.2.7润滑系统的安全一般应符合GB/T6576—1986中5.9和第7章的规定。4.2.8冷却系统应能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4.2.8.1机床应能有效地回收冷却液,应设置防止冷却液飞溅的防护挡板。4.2.8.2冷却液喷嘴应能方便、安全、可靠地固定在所需位置上。4.2.9应设置防止切屑飞溅的防护挡板。4.3动力系统的安全要求和措施4.3.1触电防护应符合GB/T5226.1—1996中第6章的有关规定。4.3.1.1带电体的绝缘防护应符合GB/T5226.1一1996中6.2.2的规定。4.3.1.2带电体屏护防护应符合GB/T5226.1—1996中6.2.1和6.3.1的规定。4.3.1.3电气设备接地应安全、可靠,接地保护应符合GB/T5226.1一1996中第8章的规定。4.3.2电气设备的保护应符合GB/T5226,1一1996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4.3.2.1过电流保护应符合GB/T5226.1—1996中7.2的规定。4.3.2.2电动机过载保护应符合GB/T5226.1—1996中7.3的规定。4.3.2.3对电源中断或电压降落的保护应符合GB/T5226.1—1996中7.5的规定。4.3.3紧急停止应符合GB/T5226.1一1996中9.2.5.4和10.7的规定。4.3.4液压系统应能保证机床的正常运转和人身安全,其安全要求应符合JB/T10051—1999中第5章的规定。4.4噪声的安全要求和措施机床运转时,不应有不正常的尖叫声和冲击声。在空运转条件下,机床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83dB(A)。在相应产品设计规定的切削条件下,机床负荷噪声应符合环保、卫生的有关规定。4.5材料的安全要求和措施机床零部件所用材料选用应符合环保、卫生的有关规定。4.6根据人类工效学原则采取的安全要求和措施4.6.1机床手轮、手柄的操纵力在行程范围内应均匀,手轮、手柄的操纵力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表1机床重量t手轮、手柄操纵力N2~51005~101204.6.2操作手柄的安装高度(从地面或操作站台面至手柄中间位置),一般应按GB15760—1995中7.11的规定。4.6.3机床照明装置不应有频闪效应和干扰性的眩目现象,同时应符合GB/T5226.1—1996中17.2的规定。4.7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带和带轮防护罩固定应牢固、可靠,不应引起附加的危险。4.8使用信息4.8.1一般要求4.8.1.1使用信息由文字、信号、符号或图表组成,它们可以单独或联合使用的形式,向使用者传递信息。4.8.1.2使用信息应明确规定机床的预定用途,并应包括保证安全和正确使用机床所需的各项说明。4.8.1.3使用信息不应用于弥补设计的缺陷。4.8.1.4使用信息必须包括运输、交付试验运转(装配、安装和调整)、使用(设定、示教或过程转换、运转、清理、查找故障和机床维修)。4.8.2使用信息应根据机床的结构、风险及使用者需要使用的时间来配置。4.8.3使用信息可以由机床自身、随机技术文件(尤其是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方式(如各种信号和文字警告等)给出。在机床使用说明书中应阐明机床的安全性能、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对操作、调整和维护的安全要求。4.8.3.1标志、符号(象形图)、文字警告应符合GB/T15706.2—1995中5.4及GB/T3167的规定。4.8.3.2随机技术文件一般应符合GB/T15706.2一1995中5.5的规定。4.9机床包装储运的安全要求和措施一般应符合JB/T8356.1~8356.2的规定。5安全要求和措施的评定5.1评定机床是否通过设计减少了风险。5.1.1评定机床设计是否符合4.1的规定。5.1.2评定机床的使用信息,是否通知和警告使用者有关无法通过设计来消除或充分减小的,而且安全防护装置对其无效或不完全有效的遗留风险。5.2机械安全要求和措施的评定5.2.1检查机床外露部分是否平整、光滑,不存在尖棱、尖角、凸出部分和开口。5.2.2检查机床是否符合4.2.2的要求,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5.2.3检验机床是否符合4.2.3的规定。5.2.4检查机床是否符合4.2.4的要求。5.2.5检验机床机动夹持装置是否符合4.2.5的规定。5.2.6评定机床控制系统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5,2.6.1检查机床控制器件及其标志是否符合4.2.6.3的规定。5.2.6.2检验控制系统其他安全措施是否符合4.2.6.1、4.2.6.2、4.2.6.4和4.2.6.5的规定。5.2.7检验机床润滑系统是否符合4.2.7的规定。5.2.8检验机床冷却系统是否符合4.2.8的规定。5.2.9检查机床加工区切屑飞溅部位是否设置了防护挡板。5.3动力系统安全要求和措施的评定5.3.1电气设备应按GB/T5226.1—1996中第20章的规定,进行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压、残余电压的防护及功能试验。5.3.2评定机床电源中断或电压降落的保护是否符合4.3.2.3的规定。5.3.3检验机床动力系统是否符合4.3(4.3.2.3除外)的规定。5.4机床噪声的评定按GB/T16769的规定检验机床噪声声压级是否符合4.4的规定。5.5材料的评定评定是否合理选用了机床零部件的材料。5.6对机床是否按人类工效学原则采取了防护措施的评定5.6.1检查机床手轮、手柄操纵力是否符合4.6.1的规定。5.6.2检查机床操作手柄安装高度是否符合4.6.2的规定。5.6.3检查机床照明装置是否符合4.6.3的规定。5.7对安全防护装置的评定检查机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4.7的规定。5.8对使用信息的评定5.8.1评定机床使用说明书是否明确规定了机床的安全性能、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在操作、调整和维护时应遵守的安全规程。5.8.2评定使用信息是否符合4.8的规定。5.9评定机床包装储运是否符合4.9的规定。6责任6.1制造厂应为每台机床提供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中应有机床的安全性能、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对操作、调整和维护的安全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使用说明书中应阐明6.2~6.4所规定的安全责任。6.2制造厂应对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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