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案例分析小区规划有变 业主能否退房
案例分析小区规划有变业主能否退房?2008-05-14下午15:05:37总点击数:706市消委会:合同中若未注明规划,消费者寻求经济补偿更现实“小区这个地方的绿化和原来开发商宣传的不一样,我要退房!”近日,东莞市消委会接到业主就开发商虚假广告、小区建设不符规划等原因,要求退房、退定的投诉咨询逐渐增多。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称,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清规划,消费者要求经济补偿可能更为适当。【案例】配套不到位要求退房“明明说了这一块地方有绿化,现在却没有!”消费者郭先生去年在南城某楼盘买了一套两居室,当初开发商在宣传时说在楼下会有个游泳池,但是现在收楼后发现,根本就没有当初说的游泳池,一些地方的绿化也并没有当初宣传的那么到位。“我觉得这完全就是欺诈,所以我想退房。”郭先生气愤地说。昨日,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告诉记者,近期接到的许多投诉都是消费者要求退房的,退房或退定大致原因主要是配套不到位、虚假宣传这两方面。他介绍,在这些投诉中,很多是因为现有住宅区的一些小规模设施、某处植被如一些树木的栽种等与开发商原来宣传广告所示不相符,或者找出其他一些规划建设中未尽完善的地方而要退房。“而我们认定虚假宣传主要依据是市规划局所审批的文书,开发商是否无中生有和故意隐瞒原来规划上的建设项目,而构成虚假宣传。”邓国平说。【消委会】要求经济补偿更现实邓国平称,现在大部分的购房者都没有在合同上注明住宅区的环境设施,因此这类投诉消委会是很难给予支持的。但是,如果说是为了图纸中某一棵树的位置或某一个建设项目的位置、形状而购买,那么消费者应在购房合同中注明,因为这是直接影响消费者购买决定的因素。但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消费者仅仅凭规划图纸上的某一方面(如一棵树的位置、一个泳池的形状等)不相符,就提出退房或退定的要求,可能比较难办。如果消费者坚持以这种理由要求退房或退定的话,只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他提醒消费者,今后在碰到这类问题时,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仔细考虑清楚,把这些条款加进合同。如果没有加入,消费者若因规划改变而维权,退房不是最佳选择,经济补偿可能更为适当。链接什么情况下才可以退房?据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礼广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退房条件一般可以分为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法定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要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业主就有权利提出退房:一是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三是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四是商品房主体结构不合格。约定条件:假如购房者是为了图纸中某一棵树的位置或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形状等原因购买商品房,就应在购房合同中注明情况。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的售房广告、宣传资料如果有不实或虚假的说明、承诺,开发商将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但这并不代表购房者可以根据该项解释要求退房,也就是说符合约定条件的退房,前提必须以合同上是否注明为准。(来源:《南方日报》2008年5月14日记者/刘慕华)
本文标题:案例分析小区规划有变 业主能否退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317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