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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三项制度工作汇报(精编3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国土资源局三项制度工作汇报(精编3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国土部印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士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案质量,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案件查处工作的制约、监督和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的整体功能,现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督办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此次印发的“三项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制度性规定,同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附件: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督办制度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件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案质量,加强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是指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主持下,召集内部有关职能机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就本级立案的重大、疑难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讨论、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工作制度。第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当进行会审:(一)涉及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二)依法需要向司法机关移送的;(三)经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四)经过听证程序,需要对原拟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原则性修改的;(五)案情复杂,难以定性的;(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认为应当进行会审的。第四条会审时,案件承办人应当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并就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理建议作出说明。会审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应当将提交的材料收回。第五条参加会审的人员应当根据其所在机构的相关业务,就处理建议发表意见,并对该意见负责。第六条会审主持人应当根据会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提出会审意见;参加会审的人员应当就会审意见表明态度,并由记录人员记录在案。会审主持人应当对会审意见负责。第七条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分建议书和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书,应当按照会审意见确定的原则作出。如果在主要事实、违法性质和处理决定等方面与会审意见出现较大分歧,必须再次征求参加会审人员的意见。第八条参加案件会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漏与会审内容有关的事项。第九条对应当进行会审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而未予会审,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附件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涉及各违法主体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的整体功能,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因受到阻力和干扰,致使案件查处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三条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的超出本级管辖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逐级向有管辖职权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四条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第二条、第三条情形下的报告后,一般应立案查处;认为应当由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要责令其查处,同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第五条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的违法案件,在调查核实后、属重大违法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立案审批表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结案之日起14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分建议书和犯罪案件移送书等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大违法案件包括:(一)涉及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二)依法需要向司法机关移送的;(三)经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第六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年初,向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察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设想。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当包括对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执法监察工作重点的贯彻,落实和完成情况。第七条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执法监察工作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项报告。第八条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发现有明显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第九条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应当报告而不报告的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附件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督办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的监督和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督办:(一)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掌握举报线索后,要求下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并上报结果的;(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下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属有重大影响并提出限期结案的;(三)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由下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尽快落实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协助落实行政处分建议、强制执行措施的;(四)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督办的。第三条督办的方式主要有口头督办、书面督办和派员督办。口头督办时,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承办人应当就督办的内容、要求和时间等进行详细记录。采取书面方式督办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以正式文件发出督办通知(函)。第四条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督办的事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处理结果和其他有关材料。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时上报的,经督办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上报期限。督办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尚未结案之前,应当暂停办理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方面的申请。第五条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督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或者不予落实,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项制度工作汇报2冯家镇“三项制度”工作情况首先,欢迎省农委和沈阳市农委的各位领导光临冯家指导工作,也欢迎就我镇“三资制度”建设提出宝贵意见。一、冯家的自然情况我们冯家镇位于彰武县城北20公里,总土地面积万亩,其中耕地面积万亩,林地8万亩。下辖8个行政村,44个自然屯,70个村民组,总户数5085户,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以种植业为主,养殖业为辅,硅砂资源比较丰富,现有企业12家。二、“三项制度”的起因“六步工作法”源于河南邓州的四议两公开,吉林的叫法“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工作,又叫“六步工作法”。具体地说: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商议(党委审查批准)、党员大会审议、议案公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结果公示。现在准确说不能叫“六步工作法”,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现在改为七步,就是在“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增加党委审查批准环节。在阜新叫法是“三项制度”,就是说把“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每一项做为一项制度,所以叫“三项制度”。09年的10月11日我们市委的原姚书记在《内部参考》上看到吉林省白城市做法,觉得非常好,作出了重要批示,责成阜彰两县和五区纪委牵头抓这项工作。1所以11月2日县纪委王玉玺书记带队,带领组织部、县农经总站和冯家镇的相关人员到吉林镇赉县参观学习,回来后县纪委把冯家镇作为试点,考虑到工作有难度,当时我们没有全部铺开,在我镇的柏家村搞了试点,(柏家村的基础比较好)。三、“三资”工作开展情况冯家接到“三项制度”试点这项任务后,我们及时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机关干部会和镇村干部会,统一了思想,统一了认识,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镇里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和“三资“管理监督小组,制定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三资”清查方案。在各项工作准备就绪的情况下,我们于2009年11月24日召开了动员大会,同时下发了实施方案和“三资”清查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的经费、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等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落实。这次会议领导也非常重视县纪委王书记亲自带队参加了这次会议,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经管总站等相关科局领导都参加了这次会议,王书记还作了重要讲话。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分两条线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条线是抓抓内业。一是抽调人员并进行培训,我们在经管站原有四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有抽调了两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二是成立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三资”管理工作站。镇里把原来的文化中心的乒乓球室腾出来做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近100平方米),投入资金10万元,进行了装修,购置了电脑、2档案柜、办公桌椅、扫描仪、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分别在8个村设立了“三资”管理工作站。三是建章立制,建立了服务中心岗位职责、“三资”管理流程、责任追究、招投标办法等32项配套制度,其中镇里13项,村里19项,制作了党务、政务和“三项制度”公开栏。四是安装管理软件,在县纪委的协调下,河南大维空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我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安装了“谐农”三资管理软件,建立了资金、资产、资源数据库。一条线是抓外业。就是搞“三资”清查。“三资”清查是工作的关键,工作量也非常大,难度也比较大,但只有清查彻底了,才能真正把“六步工作法”工作落到实处,否则就是空话。所以我们当时抽调机关干部35人,分成五个工作组,一个组负责资金和资产清产(这个工作量不是很大),四个组负责资源清查,工作了近五个月完成了资源清查,可以说也非常艰辛。1、在资金清查方面。过去我们镇就实行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钱就在镇里管着呢,我们把清查重点放在清查村级帐外收支和坐收坐支行为上。2、在资产清查方面,我们依据2003年税费改革时建立的固定资产台帐进行帐帐核对和以物对账,即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数额并进行帐实核对,清查的重点是帐外已形成的固定资产,实行见物对账、无帐建账、账账相符、帐物相符、账实相符。近几年,随着国家、上级政府和部门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捐建的力度不断加强,加之村级公益事业投入的不断加大,由于会计核算没有及时进行,形成了一部分帐外资产。这次清查,我们固定资产盘盈1109万元,主要来源3于上级政府各类项目投入以及捐赠和援建,其中上级投入的资金占%。3、在资源清查方面,(1)统一思想,解除顾虑。村干部各有各的想法,有的想留点后手、资源都清查上来,以后想偷摸外包点地弄点零花钱没了,有的以前没经过村上偷摸包点地这回怕清上来追究责任、所以我们通过会议讲明原则,一是所有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资源还是你村上的,发包收钱还归你村上所有,只是这回钱乱花不行,得按“六步工作法”操作,再一个就是“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便于今后管理,不翻历史旧账的原则”。说白了过去事不追究你责任,这次你必须拿出来,否则追究你责任。(2)研究清查办法。我们制定了“三图合一,查遗补漏”的办法。我们把屯长和部分村民代表请上来,镇里出人,帮助现场绘制各屯资源草图,注明地块位置、四至、面积,镇清查小组按图索骥进行实地测量,在测量过程中与2005年林业详查版图和1988年土地详查版图进行核对,保证了资源清查的真实可靠,实现了“位置准,面积实,四至清,情况明”的目标。(3)进行清查结果公示。我们将清查结果以村民组为单位进行了公示。让群众举报,有漏查的,通过群众举报形式反映上来,我们再进行实地测量,把遗漏的资源重新上帐。四、“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4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三资清查是重点,我们抓好三资清查的同时,我们同时抓好“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三项制度的落实。在民主定事上,全面推行“六步工作法”。一是接管“
本文标题:国土资源局三项制度工作汇报(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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