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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奉贤区弘文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09年12月2日教代会通过)一、指导思想顺应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的教育改革发展浪潮,在区教育局关于“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框架内,结合当前教育教学和本校实际,坚持科学管理前提下的人文关怀的弘文核心制度理念,遵循“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公开、公平和公正以及科学合理”等现代劳动分配制度原则,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传承与创新相结合,使绩效工资的实施成为推动学校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向着更规范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契机。二、绩效工资的三大组成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和绩效奖励三个部分组成。1、岗位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按月发放。具体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沪人社资《2009》36号)文件附表标准执行。2、工作量(课时)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数量,设工作量(课时)津贴基本数和工作量津贴两部分,按月发放。2具体操作由区教育局根据市《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第40号)和《上海市普教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比例标准(试行)的通知》(沪编〈1993〉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体现学校教学、管理以及工勤等不同岗位的工作量(课时)的指导意见,我校在此指导意见规定内,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奉贤区弘文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办法”(见附件1),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校教代会讨论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并在学校公开。3、绩效奖励主要体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的考核奖励。具体操作根据区教育局《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奖励考核指导意见》,我校在此指导意见规定内,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奉贤区弘文学校教职工绩效奖励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2),经教代会讨论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并在学校公开。绩效奖励分设综合奖和单项奖两部分。综合奖占绩效奖励总量的80%,单项奖占绩效奖励总量的20%,按自然年度分学期考核发放。三、绩效工资实施和核定1、本校2009年1月1日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列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范围。绩效工资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已发的各类津贴,按实清算。32、我校绩效工资的总量,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保局、区财政局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等因素核定,区考核优秀学校适当倾斜。四、区教育局统筹倾斜的项目1、对考核优秀学校的倾斜: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均衡、自主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区教育局组织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优秀的学校予以奖励。考核优秀学校奖励分为和谐校园创建奖、课程教学工作奖和校园安全稳定奖等三项单项奖。2、对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倾斜:对特级校长、特级教师以及区“双名三优”骨干教师,经区教育局考核合格实行奖励。具体办法按照《奉贤区教育系统评选奖励“名校长、名教师、优秀骨干校长、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实施意见(试行)通知》(沪奉府办﹤2008﹥43号)规定执行.3、对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的核定:由区教育局制定《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党政正职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并操作,并根据校长(书记)的工作量、职级以及任职学校的学段和规模等因素,制定发放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励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发放标准,按年发放。五、相关政策(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外,其他津贴补贴项4目一律取消。将规范后的本市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部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二)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工作量(课时)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其中,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精神确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实行过渡办法,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变,适当提高“共享费”标准,发放办法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四)经区教育局备案的学校内退人员,不享受工作量(课时)津贴,享受绩效奖励中综合奖励最低档。(五)因各种原因未聘和缓签聘用合同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绩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的通知》(沪人社资发[2009]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附件1:奉贤区弘文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办法根据《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课时)津贴发放指导意见》等文件5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确保绩效工资科学合理地实施。一、津贴发放对象本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在编在岗人员。二、津贴额度工作量(课时)津贴额度为区核定给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三、津贴发放原则(一)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工作数量,确定工作量(课时)津贴标准。(二)根据我校实际,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相对均衡安排教职工工作量(课时)。四、津贴测算工作量(课时)津贴设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基本数和工作量(课时)津贴。(一)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基本数:教职工完成学校分配的基本工作量即给予基本数,其基本数由区教育局每年统一划定。2009年的工作量(课时)津贴基本数为:教职工每人每月享受500元。(二)工作量(课时)津贴1、教师工作量(课时)根据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工作量(课时)津贴发放指导意见,以基础型课程中音乐、体育、美术每周课时数作为学校课时量测算参照值(初中16课时、小学18课时、九年一贯制17课时),6结合学校实际,兼顾语数英理化等统考学科辅优补缺工作实际,拓展型课程参照执行,具体测算见下表:①初中和小学课时量测算参照值及换算关系表学段音乐体育美术语数英及其他考试学科(初中理化)其他学科拓展型课程校级社团队年级拓展课初中16实际课时数×1.4实际课时数×1.1实际课时数×1.1实际课时数×1.0小学18一、二年级实际课时数×1.2实际课时数×1.1三—五年级实际课时数×1.4②各年级语数英理化等统考学科开展的日常辅优补缺工作,一般每门学科每班每周安排3次,每次补0.5节课(以1.0系数换算),由年级组长统筹安排、班级组长(班主任)合理调控,任课教师自主投入,确保各科均衡发展。③体育教师广播操等管理工作每周补贴1节课(以1.0系数换算),由教研组长统筹安排,确保广播操质量。④由德育部安排的日常值日教师参与学校安全维护、协助学生上、下学等管理工作,每周补贴1.5节课(以1.0系数换算)。2、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量7管理岗位工作量:承担并完成除规定任课课时量以外的学校相应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教学辅助岗位工作量:承担并完成的学校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工勤岗位工作量:承担并完成上级规定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上述三类岗位人员工作量按比率折算成课时量。见下表:项目工作量折算备注行政管理岗位校级副职1.3总工作量值不得超过学段课时量测算参照值的1.8倍中层正职1.2副职1.1其他管理岗位班主任工作0.5年级组长、行政助理0.3教研组长语数英理化0.25其他学科(包括图书资料中心、科技及艺术总辅导员等)0.2备课组长、工会委员(组长)、妇女干部等0.18教学辅助及工勤工作教学辅助人员(行政助理、卫生、图书、信息、档案、专用室、媒体制作和宣传等)0.1—0.8兼课但以教辅工勤工作为主的人员其总工作量值不得超过学段课时量测算标准的1.2倍工勤人员0.5—0.8说明: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兼职不兼得,其他管理岗位的兼职,可以兼得低一级管理岗位工作量系数值的1/2,兼任第三个管理岗位的不兼得管理岗位津贴。3、工作量(课时)津贴计算公式①教职工个体的工作量(课时)=教师工作量(课时)﹢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量②学校单位课时的津贴额﹦学校“工作量(课时)津贴”总额÷学校教职工总课时量③教职工个体的工作量(课时)津贴测算数﹦教职工个体的工作量(课时)×学校单位课时的津贴额④教职工个体的工作量(课时)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基本数﹢教职工个体的工作量(课时)津贴测算数4、其他说明9①学校待退休人员、长病假人员、在编不在岗(除借在区、镇、开发区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外),不享受工作量(课时)津贴。②新进人员、年内退休人员、年内调离本区教育系统的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工作量(课时)津贴。③工作量(课时)津贴按十个月发放,每年的七、八月份为假期,不计发工作量(课时)津贴。④病(事)假、产假及哺乳期间,其岗位津贴计发比例,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奉贤区弘文学校教职工绩效奖励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关于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奖励考核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确保绩效工资科学合理地实施。一、绩效奖励额度区核定给我校绩效工资总量中除岗位津贴和工作量(课时)津贴后的余额。二、绩效奖励原则①坚持优质优酬、多劳多得,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工作绩效的考核,适度拉开奖励档次。10②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进行倾斜,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人员给予特殊奖励。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绩效考核奖励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三、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绩效奖励考核主要内容: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师德表现、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绩效奖励分设综合奖励和单项奖励两部分。综合奖励占绩效奖励总量的80%左右,单项奖占绩效奖励总量的20%左右。(一)综合奖励1、奖励等级和比率考核奖励一般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0%、二等奖70%、三等奖10%。等级比例一等奖20%二等奖70%三等奖10%一(上)一(下)系数1.61.51.41.32、奖励计算公式:综合奖励系数单价=总额÷全体参加考核人员等级系数之和;个人综合奖励额度=个人等级系数×综合奖励系数单价。3、我校奖励考核办法①对中层以上行政人员的考核11行政人员(部门)每学期末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交流,由全体教职工和校长(党支部书记)对其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②专任教师的教学及相关工作(十项百分)考核专任教师的教学及相关工作考核分为常规及管理评价、专业及学生等评价、特色或过失加减分三部分。具体如下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者常规及管理评价40师德常规1、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安排,考勤情况好2、认真参加各级学习培训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5校务办、工会教学常规4、教学计划合理,教案质量高5、学生作业格式科学,批改及时、规范;对学业成绩的管理与分析清晰6、积极参与听课,记录、评课质量高5教学系统教研组7、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努力完成组内分配的工作,团队意识强,团结协作好8、每学年度至少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10教研组长12课,课堂教学效果好年级组9、组内工作积极主动,团队意识强,团结协作好10、主动配合年级组、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10年级组长德育11、关心、支持学校德育(团、队)工作,体现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5德育系统校产维护12、关心、支持学校总务保障部工作,勤俭办学,校产使用、维护好5总务保障专业及学生等评价60教学实效13、团队:所在备课组或教研组教学实效优或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明显提高20教学系统14、个人:个人教学实效优,或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明显提高10教科研与课程建设15、科研意识强,积极参与课题研究16、积极参与校本研修,每学期完成一份教育教学小结或论文17、积极开展拓展探究型课程教学和研究,教学实效优,或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明显提高10竞赛获奖18、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并获奖19、教师本人参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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