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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院长)办公室工作及考勤制度为了保证党委(院长)办公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组织观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一、工作时间不做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打电脑游戏;不准大声喧哗;杜绝迟到、早退,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二、事假半天向分管负责人请假,一天及以上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无故旷工者,解除聘任(用)合同。三、病假病假需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三天者,需出具医院的病休证明。四、婚、丧、产假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审批。五、办公室每月要认真填写考勤报表,办公室行政管理科科长负责考勤工作,并每周进行两次抽查,考勤结果作为每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
本文标题:党委(院长)办公室工作及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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