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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学生请假及考勤制度一、请假及审批权限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上课、实验、实习、生产劳动、早操、政治学习、考试以及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等,均需持请假条和有关证明(公假、事假证明,病假由医务部门证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如有急诊、重病,可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论处。2.请假一天以内由班导师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三天以上由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干部无权批假。二、考勤记载1.学生考勤工作由各学院办公室主管,学院应经常组织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抽查,学生缺勤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2.上课、实验、学习、考试、生产劳动、早操、政治学习及集体活动均须考勤。负责考勤的同学,将一天内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的学生记入班务日志内,每周星期一将上周的考勤记载交学院办公室。迟到、早退五次,按旷课1学时计。早操缺勤,每次按旷课0.5学时计。3.学生宿舍安全值班为公假,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在学生值班前一周将值班学生的名单及值班时间书面通知学院办公室。4.上课时负责考勤的同学应清点人数,将本班实到人数及缺勤情况报任课教师。在合班上课时,为了便于清点,各班班长应主动协商座位划分,各班学生按预定范围就座。5.自习时间学生不得看录相、打台球、玩网络游戏和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凡在自习时间看录相、打台球、玩网络游戏者,一次记2学时旷课,从事其它娱乐活动者一次记1学时旷课。6.寒暑假和其它假期结束后,学生应按时到校,逾期不到校者,以旷课论处。星期日晚自习前返校;凡未按时返校者记为旷课。
本文标题:湖北工业大学学生请假及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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