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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纪监〔2010〕12号关于对医德考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根据《卫生部纠风办关于对医德考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医德考评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以及《2010年卫生纠风工作安排》(卫办发[2010]38号)的部署要求,决定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检查的目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督导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既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的导向、促进、保证作用,推进医德考评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也要通过工作调研,总结推广各地医德考评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了解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发挥医德考评工作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医德考评工作取得实效。二、督导检查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三、检查内容(一)医德考评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健全考评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情况;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医德考评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情况;明确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各部门间互有分工,协调配合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督导检查的情况。(二)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制定医德考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的情况;探索建立更能体现患者评价的医德考评机制的情况;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医德考评工作相关制度,不断增强考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情况。(三)医德考评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情况。主要包括医德考评工作纳入医院管理体系,相关责任科室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医德考评制度的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对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医务人员工作表现及时、准确、如实记入考评记录的情况。(四)医德考评工作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医德考评工作的具体流程、程序,以及医德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五)医德考评结果运用情况。主要包括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及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相结合,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情况。(六)结合医德考评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四、检查方式采取组织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组织自查。各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统一部署,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包括由其注册的其他部门和行业所属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工作的自查,总结医德考评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要注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推动工作。各地要在7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并认真总结,于8月2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医德考评工作自查反馈表》(见附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卫生厅纠风办。(二)重点抽查。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将于8月15日起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样确定抽查对象,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查阅资料与座谈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抽查的单位另行通知)。五、组织实施此次检查工作由卫生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总体部署,卫生厅人事处、医政处等参加,厅纠风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本地区的自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好我厅的重点抽查工作。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研究、分析、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已开展的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巩固成果;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尚未开展的,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推动医德考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联系人:谢中陆胡桂平联系电话(传真):(0551)2242911电子信箱:ahwstjcs@126.com附件:医德考评工作自查反馈表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本文标题:关于对医德考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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