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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度岗位考核的说明《韩山师范学院岗位考核办法(试行)》自颁布实施以来,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教职工反映和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结合考核套档工作实际,现作相关说明如下:一、07—08学年度岗位考核时间为07年9月份至08年8月份,科研工作量以科研处统计的时间范围(07.7—08.6)为准。在此时间范围之外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不列入考核统计范围。各项教学和科研的工作量计算以教务处和科研处核准公布的数据为准。教务处和科研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教职工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进行审核。二、教学科研人员按实际完成的业绩套入职称档次,若职称档次要求的教研、科研任务周期为三年(如教学正高1档),则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来作考核结算,前两个学年度暂未完成相应档次任务的先按职称的最低档套入,待一个周期结算时,若经考核完成任务的,补给三年的相应档次津贴;若职称档次要求的教研、科研任务周期为两年(如教学正高2档),则以两年为一个周期来作考核结算;若职称档次要求的教研、科研任务周期为一年的(如科研中级2档),则每学年度必须作考核结算;若职称档次要求的教研、科研任务中有两年任务要求和三年任务要求的(如教学副高2档),则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来作考核结算。三、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如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经批准可按职称套档,按教学人员的科研任务来考核,教学任务不作要求。如未能完成最低档次的科研任务的,则按最低档套入。行政、教辅、工勤人员按岗位套档,均按岗位的最低档次套入。四、套入职称的相应档次进行考核时,在科研方面必须同时达到科研分和科研任务的要求,方可套入相应档次,其中业绩对照表中的档次科研分为一年期的科研分,若考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则科研分必须以三倍计。科研分不足的可以超额教学工作量换算,但不可抵具体科研任务,具体科研任务必须在一个周期内完成方可套档。五、业绩要求中所提及学术论文须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课题或“质量工程”项目须以我院为申报单位且为主持人或第一参与人(正高级1档只限主持人且必须有经费到账),学术著作须独立完成或主编,科研、教研奖励须独立完成或第一、二完成人。六、教学人员因产假、婚丧假造成教学任务不足的,可以套入相应职称档次,按最低档次套入;经学院同意外出做访问学者或攻读博士学位的,脱产进修期间可按科研编制人员对待。七、业绩要求中的课题立项如有标注为“或在研的”或“不含在研”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如没有标注的,则包括当年获得和在研的课题立项。八、学年度考核期间职称或职务变动的,若新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满四个月,则按高一级职务套入;若不足四个月,则按原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套档结算。学年度考核期间岗位变动但不改变人员性质的,在新部门考核,按相应人员性质考核;岗位变动且改变人员性质的,在新部门考核,按改变后的人员性质进行考核。九、关于业绩对照表中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教研课题立项,如所套职称档次有要求的,则必须完成方可套档。教职工所发表文章是否属教学研究论文及是否有教研课题立项,由教务处审定,以教务处公布的信息为准。人事处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本文标题:岗位考核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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