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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建立高素质教师队伍,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教师考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杜绝单纯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的现象,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三、考评范围考评的范围是在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兼做管理工作的教师)。四、考评内容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四个方面,职业道德、职业能力每项权重不得高于20%,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每项权重不低于30%,不高于40%。具体权重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职业道德。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1、遵纪守法主要考评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教学行为规范等情况。2、爱岗敬业主要考评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坚守工作岗位等情况。3、关爱学生主要考评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等情况。4、团结协作主要考评教师的大局意识、与同事及家长的沟通、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二)职业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1、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能力等。2、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熟悉使用教材、教学设计、组织实施教学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3、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4、专业发展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理论学习,全面掌握和拓展学科专业知识;参与教学研究、教科研活动以及听课、评课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等。(三)工作表现。主要考评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工作等方面内容。1、工作量。主要考评教师出勤率,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班主任工作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等。(1)出勤率主要包括应出勤、实际出勤、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参加集体学习和其他活动等情况。教职工的婚假、产假、节育假、丧假等按政办发[2006]40号文件执行。(2)教学工作任务包括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以教师人均周工作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工作特点,按学科系数计算周标准工作量。(3)教师兼做管理工作的,根据管理工作实际折合为适当工作量。2、德育工作。主要考评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关注学生差异、爱护品行有偏差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情况等。3、教学常规。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严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切合实际;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学理念先进,教法灵活,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课堂气氛活跃,学习积极性高;作业设计合理、批改认真,辅导学生及时、有针对性;认真组织学生学业考试,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坚持教后反思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4、班级管理工作。主要考评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四)工作成效。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效果等方面内容。1、育人效果。主要考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生进步情况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应作为考评依据之一。2、教学效果。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和优秀率为依据。3、教研效果。主要考评教师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的实践运用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五、考评方法考评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可采用由多个评价主体参与、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定量评价为主。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不断完善考评载体和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学校考评工作以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学校为单位组织进行,成立由学校领导、管理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评委员会,其中任课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考评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也可采取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六、考评等次的确定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其中,优秀等次占教职工总数的15%-20%,良好等次占教职工总数35%-90%。凡半年以上不在教师岗位上的,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确定为不称职: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七、考评结果的使用教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评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视不同等次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考评不称职的教师实行低聘、转岗,不发放当年绩效工资。八、组织实施教师考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及专业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教师考评工作的督导检查。学校考评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市、县意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具体考评标准和实施方案,教师考评实施方案要征求教师的意见并经学校教代会通过。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教师思想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广大教师意见强烈的,实行责任追究。要认真分析和解决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考核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考评标准和实施方案参照本指导意见,由学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制定。
本文标题:教师考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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