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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在住宅方面的规定•与住宅有关的建筑设计规范有三部:《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其中,《住宅设计规范》是《住宅建筑规范》在设计方面的细化,是部分强制执行的规范。《住宅建筑规范》是首部全文强制执行的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是关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规范。一、总则▪住宅建设的基本原则:住宅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本规范的规定为对住宅的基本要求,当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二、术语(一)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套内使用面积(m2/套);——套型阳台面积(m2/套);——套型总建筑面积(m2/套);——住宅楼总建筑面积(m2)。(二)计算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应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2套内使用面积应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3套型阳台面积应等于套内各阳台的面积之和;阳台的面积均应按其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的一半计算;4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相应的建筑面积和套型阳台面积之和;5住宅楼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全楼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应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套内使用面积;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4套内使用面积应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时,应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5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应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应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应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不能利用坡屋顶空间时不应计算其使用面积;6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列入套内使用面积中。(四)套型总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全楼各层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求出住宅楼建筑面积,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应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2应以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除以住宅楼建筑面积得出计算比值;3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计算比值所得面积,加上套型阳台面积。(五)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大于3.00m时,应对大于3.00m的所有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小于1.50m时,多出部分不应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0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算;3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应计入自然层数;4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应计入地上自然层数。老年人住宅供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专用住宅。无障碍通路住宅外部的道路、绿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内的适合老年人、体弱者、残疾人、轮椅及童车等通行的交通设施。入口平台在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设计使用年限三、外部环境相邻关系(一)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相邻关系(二)住宅至道路边缘的最小距离。道路边缘之间构筑物的最小距离(m)路面宽度与住宅距离66-99住宅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235多层233有出入口2.55—住宅山墙面向道路高层1.524多层1.522相邻关系(三)住宅周边设置的各类管线不应影响住宅的安全,并应防止管线腐蚀、沉陷、振动及受重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其他。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道路交通(一)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道路交通(二)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2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基地内尽端道路大于35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道路交通(二)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4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道路交通(三)1、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4.3的规定。2、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m。道路交通(三)3、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处应设缘石坡道,其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坡度应小于1:20,坡宽应大于1.2m。道路交通(四)居住用地内应配套设置居民自行车、汽车的停车场地或停车库。室外环境(一)新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室外环境(二)公共绿地总指标不应少于1m2/人。室外环境(三)人工景观水体的补充水严禁使用自来水。无护栏水体的近岸2m范围内及园桥、汀步附近2m范围内,水深不应大于0.5m。室外环境(四)受噪声影响的住宅周边应采取防噪措施。竖向(一)地面水的排水系统,应根据地形特点设计,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2%。竖向(二)住宅用地的防护工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应在挡土墙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面加设安全防护设施;2土质护坡的坡比值不应大于0.5;3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住宅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住宅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四、户内套型一、套型规范对住宅套型的分类是按照居住空间及使用面积来进行的,将普通住宅套型分为四类,各类有相应的最少居住空间数和最小使用面积。套型居住空间数(个)使用面积(㎡)一类234二类345三类356四类468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二、住宅中的卧室和起居室住宅:1住宅设计应避免穿越卧室进入另一卧室。2、保证卧室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条件。3、双人卧室不小于9㎡,单人卧室不小于5㎡,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起居室:1、能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宜有良好的视野景观。2、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3、应减少交通干扰,厅内门的数量不宜太多,门的位置应集中布置,宜有适当的直线墙面布置家具(保证3m以上直墙)。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三、厨房1、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由兼起居室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最小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2、厨房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4、厨房应按炊事操作流程布置。排油烟机的位置应与炉灶位置对应,并应与排气道直接连通。k操作式厨房dk餐式厨房ldk开放式厨房4、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m。5、单排布置的厨房,操作台最小宽度为0.5m,厨房最小净宽为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两排设备之间的距离按人体活动尺寸要求,不应小于0.9m厨房四、卫生间1、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或厨房。2、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餐厅的上层。卫生间地面和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跃层住宅中允许将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厨房的上层,并均应采取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卫生间卫生间卫生间五、住宅的层高和室内净高1、普通住宅,层高一般宜为2.8m。2、卧室、起居室的室内空间不应低于2.4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m,局部净高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厅时,其1/2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m。3、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m,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m六、阳台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2、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3、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七、过道、储藏空间和套内楼梯过道:套内入口的过道,常起门斗的作用,既是交通要道,又是更衣换鞋和临时搁置物品的场所,是搬运大型家具的必经之路。所以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m。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考虑搬行家具的宽度,尤其在入口处有拐弯时,门的两侧应有一定余地,该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不应小于0.9m。储藏空间:1、吊柜净高不应小于0.4m,壁柜净深不宜小于0.5m。2、对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等容易受潮的壁柜应采取防潮措施,所有壁柜内均应平整、光洁。套内楼梯:1、套内楼梯的净宽,当一边临空时,其净宽不应小于0.75m,当两边为墙面时,其净宽不应小于0.9m,这是搬运家具和日常手提东西上楼梯的最小宽度。2、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m,使用扇形楼梯时,踏步宽度自较窄边起0.25m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这是考虑人上下楼梯时,脚踏扇形踏步的部位。八、门窗窗: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门:住宅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是根据使用要求的最低标准提出的。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如表中所示类别洞口宽度(m)洞口高度(m)公用外门1.22.0户(套)门0.9起居室门卧室门厨房门0.8卫生间门0.7阳台门(单扇)五、公共部分一、楼梯1、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梯段最小净宽定位1m,但七层和七层以上单元式住宅或所有走廊式、塔式住宅楼梯梯段最小净宽应为1.1m,楼梯平台宽度定为1.2m。2、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m。3、楼梯踏步,踏步宽度不小于0.26m,高度不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宜小于0.9m,楼梯水平段长度大于0.5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二、电梯1、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2、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式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3、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4、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5、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6、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m三、出入口1、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堕落伤人的安全设施。2、出入口处应按户数设置信报箱。3、出入口做无障碍设计。四、走廊1、高层住宅在十层以上,所受风力明显比底层和多层住宅要大,在高层住宅中作主要通道的外廊宜做封闭外廊。2、由于外廊一边一般布置厨房、卫生间、需要良好通风,同时考虑防火防烟,故封闭外廊应有能开启的窗扇或通风排烟设施,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五、地下室和半地下室1、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六住宅地下机动车库1、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做双车道
本文标题:规范在住宅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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