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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精编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精编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11、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老师处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2、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前做到“三白”和“三不”:(1)“三白”:穿白大褂、戴白口罩、白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2)“三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4、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2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一、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急性发热、头痛、化浓性皮炎、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劝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待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上岗。凡发现有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须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二、每天做好从业人员晨检查记录。参考资料,少熬夜!三、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情况及工作衣帽等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3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3、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4、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本文标题: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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